湖北出土五种楚简的学术价值

2024-05-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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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种楚简指湖北江陵藤店M1(1973年发掘,24枚)、老河口安岗M1、M2(1992年发掘,49枚)、江陵拍马山M027(1995年发掘,3枚)、武汉丁家嘴M1、M2(2009年发掘,100枚)和荆门严仓M1(2010年发掘,651枚,含签牌)五地七座楚墓出土的共计800余枚楚简(含无字残简)。

  五种楚简主要属于丧葬和卜筮祭祷文书,其中藤店、安岗简是遣册,拍马山简是之前未曾出土的一种丧葬文书,丁家嘴、严仓简既有遣册也有卜筮祭祷文书。此外,严仓还有一枚可能属于行政文书的残简和两枚签牌。本文以整理报告为基础,主要从内容和形制出发,简要谈谈五种楚简的学术价值。

  提供判断墓主身份和墓葬年代的依据

  安岗M1遣册首简记“周客南公痈跖楚之岁”,这是继曾侯乙墓“入车”简、包山M2楚墓遣册和赗方之后第三批完整、明确的以事纪年的战国丧葬文书。安岗M1遣册记有四辆送葬车辆,表明墓主人地位不低于下大夫。拍马山简尊称墓主为“元君子某”,记述葬具是棺、椁、紫色荒帷,随葬用器有戈、弓、矢等,明器有鼎、壶、瑚两套,说明“元君子某”应该是按士的规格下葬。卜筮祭祷文书往往蕴含有墓主身份和墓葬年代的信息。丁家嘴M2卜筮祭祷简的事主主要是“娄君”,有一条以事纪年“秦客虩戎跖楚之岁”,娄君大概就是墓主,他有可能在这一年去世。结合遣册和其他考古资料看,娄君的社会身份很可能是较高等级的士或下大夫。严仓卜筮祭祷简的事主是楚国大司马悼愲,悼愲亦即墓主。悼愲见于《史记》《战国策》等古籍,是楚怀王灭越的有功之臣。还见于包山M2卜筮祭祷简,记录他率领楚国军队出征救郙。楚墓墓主身份明确且其人见于传世文献记载的,目前仅此一例。悼愲墓葬的发现,对楚史研究具有特殊意义,也为楚墓研究增添了一个可信的年代标尺。

  增添研究楚丧葬礼制和习俗的新资料

  拍马山简属于丧葬文书,但是其形式、内容有别于遣册和赗书。楚遣册动辄长六七十厘米,短则一二十厘米。拍马山简则长45.2厘米。简文采取在三枚竹简上不分行、前后连续的书写方式记载赗赠者及相关物品,既不同于赗书在一牍(板)上分行书写,也有别于遣册分段提行的记录格式。全文内容可以分为三部分,依次记述死者生平和德行,丧事主理者赗赠葬物并与苛、秦举行杀祭,最后表达众人的哀悼之情,行文多处押韵,形式、内容更接近文献记载中的诔文,有可能是迄今所见唯一一份战国时期的诔文,表明战国士丧礼中或许已经增设“读诔”环节。诔谥本来关系密切,简文未见谥号,与前人所说士“不当有谥”相合。所记临终前举行祓祭,丧家贫困、依赖众人赗赠而得以按士制下葬,都是当时礼制规范和风俗人情的体现。安岗M1、M2毗邻,墓葬形制接近,墓主分别为男性、女性,发掘者认为属于夫妻异穴合葬墓。M1遣册记有不少车马器和兵器,M2遣册则以记服饰和寝居器具为主,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发掘者的看法。这是目前仅见的未遭盗扰且一并出土遣册的战国时期夫妻异穴合葬墓,对探讨楚贵族丧葬礼制及其家庭起居习俗具有重要价值。考古发现的楚简,通常出土于椁室内,丁家嘴M2卜筮祭祷简位于椁盖板上,比较少见。

  有助于推进名物制度研究

  楚遣册所记主要是车马物和其他物品,望山M2遣册的1号纪年简记“车与器之典”,据此可分别称之为“车物”“器物”。

  五种楚简新见且确定的车名有翟车,车物如轴、毂、当、疐、幹、遊环、橛、等也不见于其他楚墓遣册。据文献记载,“翟车”似是一种在车两侧装饰翟羽的乘车。《周礼·春官·巾车》“翟车,贝面组緫,有握”,郑玄注:“翟车,不重不厌,以翟饰车之侧尔。”“幹”的文例都是“狗子之幹”,与伏兔、车軎同记,应与车毂有关。遊环,文献作“游环”。《诗·秦风·小戎》“游环胁驱,阴靷鋈续”,郑玄笺:“游环在背上,无常处,贯骖之外辔,以禁其出。”在简牍资料中这是第一次见到“遊环”之名。

  遣册记载与出土实物可以进行对比研究。安岗M1保存较好,为这方面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如简文记有“一吴妻文”“一索锗”,又记有“一吴剑”“一索者剑”。“”与“妻文”记录的无疑是同一器名,这一名物不见于其他楚简,但与“剑”所用修饰词相同,两者的属性可能相当。此墓出土一大一小铜剑两枚,又出土一大一小铜削刀两枚。两相比照,可以推测“妻文”即削刀之名。丁家嘴M2遣册记有“一鼓,一鼙”。此墓出土一件体型较大的虎座鸟架鼓和一件漆木鼓,结合以往相关研究,虎座鸟架鼓应即遣册所记“一鼓”,另一件漆鼓即“一鼙”,二者是配套使用的大小鼓。戴震《乐器考》:“鼙者,小鼓,与大鼓为节。”

  与其他楚墓遣册相比,严仓遣册记物的方式很有特点,兼记物品的长宽或大小,尤其是对各种丝织物、席子长宽尺寸的记载相当细致,这种记物方式鲜见于其他资料,颇为珍贵。其中,度量单位有“寻”“厇(尺)”“灷(寸)”“”“呈”“幅”,分数词有“半”“分”“才(锱)”“(锤)”等。古书通常说法是八尺为寻,简文所记尺数有“十又一尺”“十尺”“九尺”“八尺”等。可知在达到或超过“寻”这一等级时,不一定用“寻”记录,“尺”的应用更为普遍。,简文四见,辞例都是“长屯一”或“长一”,其后未见记宽度,而是记物品的“大”度。单纯从字形看,可有“主”“丂”两种释法。“呈”大都上与“大”搭配,如“大三呈”“大十呈”等,可能用于记录绳带类物品的周长,不知是否用同“程”。“(间)”有中间义,引申义大概同“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算表》证明“”用同“半”。《礼记·月令》郑玄注:“分,犹半也。”山东青州西辛大墓出土银器铭文“一升分”“二升分”的“分”,含义即同“半”(李家浩《西辛大墓银器铭文及其年代》,《中国文字学报》第8辑,商务印书馆2017年)。简文“分”也表示“半”义。“锱”“锤”则分别表示四分之一、三分之一,可在一定程度上补故训之阙。

  获得研究楚文字、楚简形制的新资料

  五种楚简既有新见字形,也有有助于推进过往相关文字解读的新资料。如严仓遣册记“二百绲”,“绲”上一字为新见字形,或与传抄古文有关(《古文四声韵》3.23引《古老子》“两”)。安岗M1记车简有车物“彤筓”,是一种旗子。望山M2遣册记车简有旧释“彤”一词,从文义看也是指旗子。近来范常喜教授指出所谓“”当改释为“幵”,似即曾侯乙墓简所记“朱旃”(《望山楚简遣册所记“彤”新释》,《江汉考古》2018年第2期),安岗简为这一改释提供了佐证。

  楚简首尾两端往往修削成平齐形,另外有梯形、半圆形等。安岗M1完整的简首、简尾端也是平齐形,但是首、尾处约长1.5厘米的简面被削薄,形成向简端倾斜的坡面。削薄的简面往往也写有文字。这种竹简修治形式从未见报道。需要说明的是,这个现象不易被发现,在正常拍摄的图像中更难以辨析,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对实物的细致观察。之前刊布的楚简是否也有这种形制,在条件具备时值得做进一步的研究工作。

  五种楚简的整理报告《湖北出土楚简五种》(两卷本)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湖北出土未刊布楚简(五种)集成研究”的最终成果,即将由文物出版社出版。

  (作者系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教授)

关键词:湖北;楚简;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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