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价值论

2024-05-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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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诞生于工业时代,但是否仅仅适用于工业时代?这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常被讨论的问题。伴随着无人车间、无人工厂、智能工厂等无人化生产的普及化,尤其是通用人工智能的发展,关于劳动价值论过时了的声音再度流行。大体而言,当前宣告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过时的观点,其主要理由可以归结为伴随无人化生产的普及化,劳动价值论中“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核心思想被打破了。然而,这一理由既误解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缺乏对人工智能发展趋势的细致辨析。
  总体工人的出现
  在马克思那里,商品具有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价值,并且是由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其中,使用价值由具体劳动生产,它是社会财富的物质承担者。具体劳动有质的差别,每种具体劳动都有相应的生产过程。与此不同,在任何一种具体劳动的过程中,都存在劳动力的耗费,这种损耗没有质的差别,而只有量的差别,表现为劳动力耗费的时间长短。这个耗费过程是单纯的时间的凝结,是抽象劳动,它对应的是商品的价值,并以时间为其度量。借助这一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区分,我们可以看到人工智能虽然会不断把劳动者挤出生产劳动领域,出现大量的无人化工厂,但这并不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这里触及马克思当时研究自动化生产过程时所提出的总体工人这一范畴,即“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
  历史来看,在前互联网时代,自动化机器就是有内驱动力的机械系统,它需要在人类工人的监督、协助下才可以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此时,自动化机器并非完全自动化作业,它始终需要人类劳动者的在场与协助。在互联网时代,自动化机器是由软件与硬件构成的,人类通过互联网中介远程操控其软件,从而实现远距离操作机器作业。此时,无人化工厂开始涌现,人类工人与智能机器在互联网媒介下构成了二元化的生产场景。而跨入人工智能时代,工程师只需设计智能系统的软件的初始程序,随后程序或算法的迭代更新,可以通过自身的深度学习与海量数据的投喂而进行,一体化的总体工人出现了。无人化工厂与程序编程师、数据工程师、网民等人类工人一起构成了总体工人的诸环节,价值的生产是社会化的、整体性的,其中,非物质化生产或数字化生产凸显为社会生产的主要方式。
  劳动价值论的新课题
  任何一种劳动都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协同,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比重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在工业时代,人类更多的是表现出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在这里处在辅助性位置,它没有直接转化为先进的生产力。到了人工智能时代,脑力劳动占据了主导地位,它表现为数据工程师、编程师等知识分子的劳动。知识分子成为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力大军。这一发展趋势确实让马克思基于物质生产劳动提炼出来的劳动价值理论受到挑战。这个挑战是构成抛弃劳动价值论的主要理由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不仅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明确论述到生产过程中存在脑力的损耗,也因为脑力劳动是劳动的一种形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教条式地接受劳动价值论。正确的做法是要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予以继承和发展。
  不同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当前脑力劳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与之相适应的是,非物质劳动或数字化劳动日渐成为社会的主要劳动方式,并且海量数据的加速涌现。与自然物不同,数据或数字化知识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它们凝结了人类投入其中的劳动时间,因而包括了价值。就此而言,日本学者堺屋太一在《知识价值革命》一书中提出和详细论证的知识价值论可以视为在新条件基础上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而非代替或证伪。理由至少有二:一是非物质化劳动也是一种具体劳动,它并没有消除抽象劳动的存在。只不过抽象劳动的生产方式不一定是具体个人的具体劳动,而是在总体工人这一层面上,以包括无人化工厂在内的多个工作环节的联合、协同来完成的。二是因为知识价值论中的“知识”实质上就是劳动的产物,它并不否定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核心思想。只是与物质性商品不同,知识是非物质性商品,因而当前时代构成财富的载体也发生了变化。用堺屋太一的话说,“在‘知识价值社会’中,人们身边的财富的主流将是依存于社会主观的‘知识价值’,同时,巨额资金则将以不具备具体实现性的形式抽象化”。
  然而,人工智能正在推动生产劳动领域的结构性转变,以及人工智能的主体化趋势,使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一挑战,一方面表现为以上所论及的区分,即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区分,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区分等,其边界在人类遭受数字化转型的当下变得模糊且隐蔽。这些区分的理论意义在马克思那里是要把握工业时代的资本主义现实,而在人工智能时代,现实不仅有资本主义现实,还有社会主义现实,并且都在经历数字化。另一方面,表现为人工智能的迭代发展所引发的问题。这些问题尤其凸显在人工智能达到自主意识的临界点前后,并与人类劳动价值秩序乃至伦理道德秩序的转变关联在一起。下面,我们分阶段探讨这个挑战。
  以人工智能具有自主意识为临界点,在这个临界点之下,人工智能与马克思当年描述的自动化机器一样都是生产工具。差别主要在于,马克思描述的自动化机器依然需要人类劳动者在生产现场施予一定的辅助,而人工智能在互联网、大数据、算法、云计算等的作用下可以进行无人化生产。这里的“无人化”,主要是指生产现场的无人参与。换言之,它依然依赖后台的程序员和/或工程师施予的指令性劳动(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修改、完善、更新人工智能的编程活动),以及大量互联网用户的在线活动(它产生了人工智能优化升级所必需的反馈性数据)。由此而言,人工智能的劳动实质上就是人类劳动的延伸,因而创造价值的不是人工智能的劳动,而是人类的劳动。不过,因为在人工智能时代,不仅工作领域数字化,闲暇领域也数字化,由此人类个体不论工作抑或闲暇,都参与原始数据的生产。但是,这一新现象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视域之外。由此,作为劳动价值理论之核心范畴之一的工作日概念,需要重新定义,以便能够把闲暇时间的数字化生产吸纳进入。如此,新的工作日,由三条线段构成,即a—b—c—d,其中,ab线、bc线与马克思的定义相同,分别表示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cd线是新增的,它表示闲暇劳动时间,这段时间的数字劳动在当前时代是产生价值的,但它的价值或被完全忽视,或它的部分价值被数据公司、平台公司无偿占有了。
  在这个临界点之上,人工智能具有自主性,达到与人类同等的道德地位,成为与人类并列的另一个主体。在这一点上,人工智能主体的劳动,与人类的劳动一样,成为价值的另一个源泉。在这个阶段,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这一核心思想“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就受到挑战。回应这一挑战,构成了劳动价值论的另一重要课题。回应这个挑战的方式,目前来看,至少有两种:一是放弃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核心思想,并且在新的现实基础上提出新的价值学说。这种方式不一定是马克思主义的。二是在接受“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核心思想的前提下,对其中的“劳动”的施行者做出多主体的解释,由此兼容人工智能这一主体的劳动。这种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的或与马克思主义兼容的。
  (作者系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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