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宅基地数字政务服务水平

2024-04-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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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要突破口,提升农村宅基地数字政务服务水平是打开这个突破口的“助推器”。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尤其是改革试点县市区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数字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同时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等对宅基地数字政务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

  现实境况

  通过在江苏、浙江、江西等省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的调研发现,随着数字乡村战略的实施,近几年农村宅基地数字政务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基础信息“碎片化”、数治协同“低效化”、数字监管“乏力化”等问题制约了业务协同联动、服务同质高效和服务平台的省级统筹。

  第一,基础信息“碎片化”。在宅基地基础数据库方面,尽管不少地方已经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摸底调查工作,但有些地方受信息获取方法滞后、系统平台集成较弱、标准规范建设不足等技术限制,加上传统宅基地信息调查多以权属界定为主,对规模、布局、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信息化不足,数据的全面统计调查不够,导致宅基地资格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等面临基础数据不精细、关联性低、制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宅基地基础信息“家底不清、底数不明、图属不一”等基础数据库信息“碎片化”现象突出。

  第二,数治协同“低效化”。在宅基地数字政务服务方面,一方面,由于不同级别产权交易平台的管理办法不尽相同,交易管理不统一、不全面,归口“多头化”和管理“条块化”现象突出。另一方面,现有宅基地基础信息与审批管理智慧化要求不适应。例如,在宅基地审批管理方面,在对农户资格进行审核时,由于有些地区有的农房未确权颁证、户内成员身份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棘手等原因,导致目前审批系统内的基础信息无法提供申请农户的精准信息,存在漏审误批等风险。

  第三,数字监管“乏力化”。在宅基地交易方面,数字化监管乏力。由于有的地方数字化交易平台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基于市场化的宅基地盘活路径受阻,不健全的“隐形市场”大量存在。加之由于缺乏以数字技术作为辅助监管手段的条件或缺乏相关意识,交易信息“隐形化”直接导致有关部门的监管“缺位”,交易纠纷频发,数字化监管严重乏力。例如,2022年在苏北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64.2%的农民表示本村存在宅基地私自交易现象,而这些私自交易的宅基地由于交易信息“隐形化”,使之无法进入“数字化”监管的视野。

  思路建议

  建议按照“县乡打基础、地市通壁垒、省级搭平台”的思路,重点推动宅基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省级统筹,推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标准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同质高效,提升省级宅基地管理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和市级平台应用创新能力,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地市级以下宅基地政务服务平台。

  县乡层面:着力奠定高质量的基础数据基石。宅基地基础信息的数据质量是数字化赋能农村宅基地政务服务的“底板”和“基石”。首先,要加大“更高档”的基础设施投入。在明确宅基地基础调查信息种类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其中薄弱环节,推进遥感和地面观测体系等科技含量高的“高档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村宅基地档案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数字化管理。另外,要重视智能电网、智能电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便用更科学的方法精准收集宅基地闲置情况等基础数据。其次,要使用“更便捷”的信息补充工具。比如,采用航飞建模、手机 APP、微信调查等便捷有效的调查模式,对现有数据进行完善补充。再次,要研发“更专业”的信息采集技术。研发更专业的信息采集技术,以便采集更全面更有价值的信息,构建“空地一体”和“人房结合”数据库,进而解决宅基地图和权属不一致等矛盾。最后,要集成“更全面”的空间数据信息。利用最先进的空间数据获取方法,进行宅基地的三维立体测量和建模,实现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和利用状况等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可视化。

  地市层面:全面打破割裂式的县级数据共享壁垒。调研发现,宅基地基础信息主要汇聚在县一级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改革试点县市区之间以及改革试点县市区与非改革试点县市区之间在数据共享方面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因此,建议建立自上而下宅基地基础数据共享机制,打破县级数据共享壁垒,实现数据的高效流通,充分挖掘数据要素的价值。首先,要解决思想问题。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一级政府要在思想上达成数据共享共识,破除争“数权”、推“数责”的本位主义思想,使基础信息“不出县”的做法没有滋生土壤。其次,要解决技术问题。整合并善用大数据的关键技术,构建安全可靠的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字技术体系;同时全面搭建数据标准化的基础信息平台,横向上接入部门相关数据,纵向上向省、部推送有关数据。再次,要解决机制问题。一方面,建立数据互联互通的整合机制,使农村宅基地各类专项调查成果通过专用数据接口实现数据汇聚和整合;另一方面,建立数据互联互通的利用机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一张图”、业务管理“一条链”、监测监管“一张网”,从根本上扫除数据共享的障碍。

  省级层面:重点构建集成化的政务兼容平台。着力推进政务集成的数字平台建设,推动宅基地数据与土地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人口户籍、用水用电等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与农村宅基地事务相关的政务服务集成化,形成三项权益数据一库集成、资产资源一张图管理的数字化综合管理模式。首先,要加快推进综合政务服务系统开发,使宅基地数字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模块之间可以实现数据共享和良好互动,并具有集“访、审、批、管、查”等综合管理于一体的功能。其次,要加速推动大数据联动共建,使资格权、户籍、规划、建设、不动产、人社保障、金融服务、产权交易、土地征收九类信息大数据联动共建成为现实,以拉近宅基地审批管理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互动关系,堵上管理漏洞,缓解基层压力,最终实现宅基地审批管理数据从“散装”到“兼容”转变。再次,要加强交易平台的智能监管。在打通、整合、集成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等关联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宅基地市场交易政务监管的“数字赋能”,实现合同履约智能预警和纠纷调解智能分析,帮助政府提前主动介入和及时处置,有助于破解宅基地市场交易政务监管“缺位”“乏力”的难题。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乡村共享经济新业态背景下闲置宅基地流转的政府权能研究”(19BZZ08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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