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过程是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基本要素的新型文明形态的建构与创造过程。现代化与政治的民主化相生相伴,现代化为民主提供物质、精神等基础保障,而民主则是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助推因素。党的二十大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内嵌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集中表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逻辑和政治诉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立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安排,充分保障人民政治参与的广泛性、持续性和完整性,凝聚起中国式现代化团结奋斗的主体力量,塑造现代化的良序格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共识型民主追求、治理型民主导向,能有效化解转型社会的“秩序困境”,达成人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的统一,保持现代化进程中民主与秩序、治理效能之间的动态平衡。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立场,凝聚现代化力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率先开启了现代化与近代民主发展的世界历史进程,但囿于资本逻辑和西方式傲慢的不平等现代化削弱了民主本身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基础,难以避免既得利益阶级以民主方式反对实质民主造成的困境,形成现代化与民主的西方式悖论。西方式民主与现代化模式在发展中国家的运用结果就产生了亨廷顿所说的“秩序困境”,即一些实现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国家由于社会民主政治参与剧增,但缺失高度制度化组织化的政治体系,导致高度分化和低度整合结构性矛盾,从而产生国家政治暴乱和动荡现象。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对民主的重新赋义来奠定克服西方化陷阱的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本位从根本上回答了“谁的民主”“如何民主”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旗帜鲜明地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立场,坚持人民民主的“人民”既是个体意义上的人民群众,也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民主体。而不像西方“选主”体制那样偏执于特定公民社会之一隅。中国共产党以强大的组织力和领导力代表、贯彻、执行全体人民意志,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实现现代化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相融共生,最大程度地激发和凝聚起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性实践力量。人民民主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超越西方现代化奠立了根基动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完成了由“外源型”向“内生型”的转变,实现了对“中心国家”的“去依附”过程,为后发国家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方案。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性安排,塑造现代化格局。民主创造发展、助推国家治理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是充分而全面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二是合理布局国家社会发展的基本政治结构。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在一起。通过民主来布局一个国家的基本政治结构是民主的题中之义,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使命。对于现代化发展而言,个体、社会、政府以及政党等主要政治力量的相对自主是现代化的政治前提;而合理布局这些政治力量,形成既能保障个体自主、促进社会发展,又能保障国家治理、维护秩序稳定的政治格局则是现代化发展的根本保障。现代化的逻辑决定了布局这些政治力量的战略路径就是民主化,其历史使命就是建构现代国家。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进而建立起一套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政治制度结构。这一制度结构具有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特征,包含根本政治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新型政党制度、基层自治制度等,有利于实现人民意志与执政党宗旨属性高度契合,进而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国家行为,形成了一套兼顾进步与发展、稳定与活力、程序性原则与实质性内容的民主实践体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共识型追求,维护现代化秩序。以分权制衡为体制基础、以竞争性票决选举为主要内容的西式民主体现为直接性、一次性的单过程民主,其在当代实践中日益异化为一种对抗政治和否决政治。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彰显中国治理智慧,在注重选举民主的同时,更加突出民主协商在解决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议题方面的智慧集聚、资源整合与共识凝聚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视民主决策在公共政策议题建构、规划制定、执行评估等方面的科学化与合法化功能,并致力于确保将经由选举、协商、决策后的民主运作始终置于民主管理过程中接受程序规范和结果正义的民主监督。由此形成了“民意吸纳—政策建构—资源整合—政策落实与评估”的完整民主运行机制。这一民主运行机制可以将人民权利渗透、贯穿、融汇在国家的决策程序中,防止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价值偏离和政治效能低下,能有效避免西式民主对抗政治引发的社会撕裂和公共秩序紊乱。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系统全面、相互衔接的完整民主实践,引领人民群众围绕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广泛商量,并达成统一的思想认识,从而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深厚民意基础。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充分发挥国家、党、政府、社会、人民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赋予活力源泉与公平性共识,从而塑造出中国式现代化良好的秩序建构与修复能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理型导向,激发现代化效能。现代化的本质逻辑是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换,充分保障和实现社会大众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权利诉求是现代化的应然之义。不同的民主模式代表了实现民主价值的不同机制。西方自由民主模式是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多数决民主,一人一票的普选权确实是公民权利的一种政治表达。但正如马克思深刻指出的那样,政治上一人一票的平等权并不能解决经济上的不平等鸿沟体制,政治权利代替不了经济和社会权利。因为夸大选举和选民的政治功能,西方自由民主主义的民主体制在当代实践中已陷入“没有政府或统治的治理”。缺乏政府的治理实际上是无效的治理。这种民主体制的病理结构不但误导了转型国家的政治前途,也正在把老牌西式民主国家引入迷途。西方式民主产生“无效治理”的关键在于有民众参与而无自主性回应,或者因“否决型政体”而无法有效回应。比较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形塑而成的“吸纳—整合—回应”的运行机制内在决定了其是一种回应型民主,也是一种能达到治理效能最大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政党、人大、政府、政协、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多元治理主体吸纳到政治参与中,通过协商、议事、听证、咨询、对话、监督等民主环节,全方位地将民意吸纳到政治决策和治理机制的践行中,能破除西式民主“赢者通吃”“有名无实”的现象,最大化适应中国式现代化人口规模巨大、并联式发展、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诸多治理目标的要求,提高中国式现代化的治理质量。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有机整合国家决策层和执行层,打破跨部门合作壁垒,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方式,避免权力部门间相互掣肘和彼此内耗现象,提高整体治理效率,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治理共同体的形成。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