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2024年春运为期共40天,期间大概有90亿人次出游、探亲、休闲。以家庭为中心的、如此规模庞大的集中性跨地区人员流动,世界上大概只有中国的春节能够引发。对于中国人来说,春节是一个特别的节日。春节是中国人心灵情感“春”的力量,它以“岁节拨雪叶已新”的力量以及“辞旧迎新”的方式使社会重焕生机。春节作为一种人文、社会现象,自然是可以从多角度进行讨论的。这里仅从文化与国家治理的制度—心理角度,对春节的文化机理略析一二。
春节是体制化文明累积现象
同世界上所有民族的节日起源一样,春节的产生与中国早期农耕社会的信仰、祭祀等有关。记载中国最早社会治理经验的《尚书》开篇《尧典》有言,“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表明了早期先民具有天—人—时的世界解释框架。当时,神秘的“天”已成为世间的终极力量,人应依“天时”而活动,天“有道”而成为世间“德治”依据的观念已经形成。这与西方《圣经》所述的上帝创造世界的信仰及其“牧领”治理模式构成鲜明对比。早期农耕文明对自然的依赖,以及观象授时的耕作方式使先民认识到了周而复始的自然规律——春回大地、万象更新。与之相应,人们在岁首报祭天地众神、祖先的恩德,驱邪攘灾、祈岁纳福,春节习俗逐步产生。
人类因拥有高级脑机能和使用符号化语言而具有高级自我意识和协同性。春节作为高级社会、文化现象,是在“国家”力量作用下逐步“定型”的。据记载,在周代,立春之日,天子要穿着青色的衣服,乘青色的车马,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到东郊迎春,春节的“国家”特性得以凸显。汉武帝与董仲舒“天人三策”之对,确立了当时儒家思想的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地位。在诸如 “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公羊传·隐公元年》)的儒家正统观念推动下,时历具有了统治合法性功能。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将岁首之月确定在建寅之月(夏历正月),此后历代相沿。唐代开始,春节被定为政府法定假日。清代对过年的庆祝,先是百官入殿跪拜,后有授茶仪式、歌舞表演、杂戏演出,最后以韶乐结束。辛亥革命后,中国出现了两种历法体系,一是“民国新年”,在公历元旦;二是“国民新年”,在农历春节。1949年12月23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春节和元旦等法定假日的放假日期,现代中国两个新年的制度遂成定制。
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以“辞旧迎新”为主题的春节逐渐演化成一整套节日习俗——奉祀神灵,以应天时;崇宗敬祖,维护亲情;驱邪祛恶,以求平安;休闲娱乐,放松心情。如今,春节既是民间的,也是官方的(央视“春晚”便是例证);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既是情感的,又是仪式的。
春节的个人—家庭—社会治理功能
春节作为中国最重要的节庆,是表征中国人文化情结的代表性认知图式。在心理学中, “图式”一般被理解为,人在与环境互动中通过经验积累而形成的、与某些概念相关的一组认知结构。“图式”的作用有三,一是决定人们能够“看到”什么,二是使信息意义化,三是加速信息加工过程。图式往往以片段记忆样例、知识原型、程序化记忆系统等方式发挥网络性社会认知与评价作用,使个体在未来类似的情境中快速识别问题并以期待的方式行动。春节观念、习俗的祭灶、扫尘、购置年货、贴年红、洗头沐浴、张灯结彩等,都成为“春节图式”的要素、片段、标识而勾起人们浓浓的情感,成为中国人认知自我、家庭、社会等的“枢纽”性意义认知图式或框架。
作为共享意义图式,“春节”具有一般人可能没有意识到的个人—家庭—社会的治理功能。一是“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的再出发意象功能。春节是一年的开始,蕴含着重新出发的意象。在春节,人们可以暂时离开繁重甚至“烦心”的工作场所,在亲人的抚慰、鼓励下,洗去过去一年的烦恼与不如意,从而以信心满满的状态,回归到社会,回到工作,回到生活,希冀新一年有更好的状态与回报。
二是亲情融合功能。春节是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活动。在节日里,人们奔赴团圆,一家人相聚长叙,满足了人们的情感需求,实现了情感融合。人们在与家人的叙事中表达了喜怒哀乐,心理的快乐与失望得到宣泄,并获得了情感鼓励,实有团体心理调整功能。
三是“家庭治理”功能。家庭是春节的基本活动单位,春节是一个家族的集群性社会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人的责任与义务、严与慈、孝与悌、仁与义、情与理、事业与家庭、成长与互助等都会被涉及,因为“齐家”是春节的基本功能。
四是社区(家族)乃至整个社会的整合功能。春节期间,人们要走村串户,拜年互访,这个过程是家族、村庄、社区的整合。正是这样的整合,才让家族、社区的生活得以理顺,更为和谐。
“齐家”需要一点治理意识
春节作为以家庭为中心的节庆活动,如何让家庭更好,是春节期间的必然话题。可以说,“齐家”是春节的重要议题。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人“入世”的行动路径。如果说修身是个人的德行与心灵境界提升,“齐家”则是个体进入社会的“组织”环节,也是最基本的组织治理对象或活动。“齐家”,人们习惯于以情感或道德的方式进行,但效果与期望并不一致,节日期间的矛盾或多或少与此有关,能安邦而不能齐家者并不鲜见。“齐家”不应是直觉的,而应是理性的,需要一点治理意识。
“治理”是可以有多种理解的社会过程,这里理解为个人尤其是组织、社会或国家为实现其任务,基于合法性(合理性)与有效性而展开的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活动过程。以“齐家”而言,“治理”意识或智慧建议兼顾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利情理法维度上把握家庭成员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利”是物质或精神利益,是人们生存的基础与手段。利益是动力,也是冲突的基本原因;“情”是人的喜怒哀乐,更是深层的人之为人的情感状态;“理”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道德规则,提供了社会行动的“合理性”;“法”是组织、社会或国家的强制性规则。道德与法律的作用原理是不同的。道德是基于文化理念的社会习俗性“常模”,法律则针对的是“违规”或“反社会”行为,违法不意味着就是道德的。法律规定了人不能做的社会底线。但从道德的角度看,法律允许的不一定是道德所提倡的。可见,道德给定了社会良治的高线,法律则是给定了底线。社会之人即是在利情理法的维度展开行动的。如此就能够深层理解人与社会的行动机制。二是“齐家”要有理解家人的双向视野——忠恕与通情。儒家主张絜矩之道,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家絜矩之道的哲学解释殊为复杂,这里不讨论。仅从心理过程看,可以将其理解为从自己的视野、道德、认识,以己所不欲的立场理解、解释他者,达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状态。然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等同于己欲立而立人,“己”所喜欢的不一定是“人”所喜欢的。理解人也需要“通情”(empathy)立场,即站在对方的立场,知觉别人观点,体验和共鸣别人的情感和行为,其核心成分是像他人那样产生同样的情感体验。无论是“忠恕”还是“通情”,如果推向极端,都会达到“不可沟通”的状态。三是“齐家”需要一点“中庸”智慧。“执两用中”是儒家推崇的智慧,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是也。人们在面对冲突时,往往有“零和”的趋向,即一方输,一方赢。这是人们的本能方式。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事情难以有绝对的对与错,更多的应是互动相关方的“满意”状态。如此“用中”便更为可取。“用中”不是“和稀泥”,而是在复杂的时空交汇点上寻找最好的解决问题途径——“中”不是静止的、妥协的,而是发展的、进取的;不是绝对的、强制的、暴力的、服从权威的,而是相对的、协商的、平和的、民主的;也不应是“过”或“不及”。“用中”也体现在行为处事的“时力度”把握上。“时”为时机,“力”为强弱,“度”则是恰切程度。这些方面的综合使用,便是“治理”的智慧。
人类社会因为文化——共享的意义系统的存在,而使公共秩序成为可能。文化也是最有效但成本最小的国家治理方式。春节作为表征中国人信仰、价值观念和生活态度的“共享”的“符号”意义系统,给定、熏染、强化着中国人的行为伦理、家国情怀、文化信仰,支撑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在过去一年的“收获中”“重整身心”,充满希望地走向新的一年。
(作者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