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国家治理的落地之所,基层治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社会整体能否有序运行。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升为基层治理的“一国之策”,很好地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启发了社区工作者调动多元主体积极性、寻求多种利益诉求共同增长点的思路。
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多元主体的利益平衡、有限社区空间的分配使用、公共物品的利用效率与适用性是考验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重要表征。在合作与冲突、利他与利己、外部效益和内部普惠中提取基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是基层治理最鲜明的底色和价值内核。以儿童为焦点,以儿童的利益作为重要遵循的治理策略在实践中获得了认同,成为有效化解社区矛盾的有力抓手。
满足儿童活动需求
实现公共空间建构
基层治理的开展通常以社区为单位,利用社区现有的人力物力条件,在社区辖区范围内进行,这必然离不开有效的公共空间建构。社区所处的物理空间承载着公共活动、家庭活动、个体活动的功能,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既能成为多元主体利益的平衡点,又能为基层治理的进一步拓展奠定基础。在当前基层治理中,公共空间成为各类群体争夺的焦点,空间的公共性和私利性矛盾重重、各方主体参与性不足、公共产品供给困难等问题对治理主体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公共空间的建构会影响公众的生活品质、居住体验以及对政府行政能力的认知判断。基层治理行为包括主体、空间、过程、互动,成为国家治理落地的有效表征。在城市社区的物理空间布局中,儿童活动空间往往以高饱和度的色彩、高低错落的设施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成为社区活动相对聚焦的场所。以儿童乐园等场所为依托,社区公共空间形成了一种自愿联合的“共同体”。“共同体”成员的共同点在于孩子,抚育孩子的共同话题使得成员之间形成密切的联结,不仅就孩论孩,还扩展到对家庭、社区等公共议题的讨论。公共空间在兼具物理空间属性的同时,加入了能动主体的活动,个体的活动与社区公共活动融为一体。
儿童事务为公共参与不足提供了替代解决方案。当前家庭规模缩小,邻里之间的交往不再像以前那样紧密和普遍,“关起大门自家过”的特征非常明显,人们的生活空间日益转向家庭内部。这种情况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公共议题失语和公共参与缺失。对于基层社区治理而言,无论是公共秩序建构还是公共事务开展,都离不开公共参与。参与意愿不足、积极性不高、参与流于形式等问题在基层治理中屡见不鲜。儿童事务几乎与每家每户相关,在情感上更易引起共鸣,对于社区居民而言,对儿童事务的容忍度较其他事务更低。因而,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把儿童事务嵌入基层治理之中,能够更妥善地化解治理矛盾,将私人议题转化为公共议题,进而争取更多关注以便妥善解决问题。
构建儿童友好社区
助力社区基层治理路径突破
从社区治理的实践效果看,儿童事务成为多方利益主体博弈的润滑剂。随着国家对基层治理的日渐重视,各级政府投入基层各类公共产品的资金和力度不断增大,但并未达到预想效果。一方面是供需之间的信息偏差,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未得到充分解决,公共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是公共空间使用路径的争夺。因为公共产品供给不仅需要政府投入,也离不开作为行动主体的居民支持和配合。一旦公共空间未能被利用,人们就会对公共产品表现出抵制、不满等情绪,对公共产品的偏好选择也会受到个人好恶的影响,进而导致公共产品供给受到严重制约。
维护公共利益是基层治理的主要指向,这就意味着代表政府执行公权的基层机构担负了维护公平正义和大多数人利益的职责。由于社会主体力量的发展壮大和多元诉求的不断增强,基层治理既要与社会力量合力互助、同步推进治理格局构建,又要对当下产生的矛盾冲突积极引导,使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得到满足。儿童事务的公共性与社区宜居的目标取向相契合。宜居性、舒适性、方便性、服务性、整洁性是公共空间自身的目标取向,既体现了开放的物理形态,也承担了集体行动的交往形态,形成了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的内在联系。上海大学李友梅教授等提出公共性的特征之一表现为“特定空间范围内人们的共同利益和价值”,儿童事务成为多种社区事务的最大公约数,体现了最多主体的共同利益。在儿童友好社区构建的框架下,增强居住舒适性体验、校外活动安全性保障、儿童相关事务的信息交流、家校共同教育的无缝衔接,是社区基层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利用儿童事务桥接
释放基层治理巨大潜能
儿童事务介入的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周期不可缺少的阶段。从以儿童为中心的社会治理走向国家层面的社会治理,彰显了基层治理的优势累积和进阶式发展过程。一是聚焦于儿童事务的治理是国家层面高位推动和基层治理需求互动的结果。二是国家治理的突破口需要下沉到具体领域之中,儿童事务兼顾治理层级提高和治理中心下移两方面辩证关系。三是儿童事务为人财物和技术在基层社区中全方位投放,以及对接精准性、精细化服务提供了有效抓手,成为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的“安全阀”。
释放基层治理的潜能,首先要坚持以儿童需求为导向。满足社区中青少年儿童的休闲娱乐需求。其次是形成以儿童为中介和目标的公共精神培养。树立规则意识,让儿童在自己的生活环境中体验到秩序的重要性,学会如何规避冲突、促进合作,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增强对社区小环境和街区大环境的归属感。再次是以儿童小群体撬动其他多元主体的社会参与。儿童带动家庭,带动邻里,带动多代际群体的交往互动,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是良性治理体系的充要条件。最后是形成制度治理、技术治理和情感治理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借助不断完善的制度化治理范式、日新月异的技术化治理手段和遵循人伦的情感化治理思路搭建起适于儿童发展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逐步实现秩序与服务供给的同频共振,通过提高问题研判、信息对接、诉求商讨等环节的运行效率,提升多元治理主体的责任回应和治理绩效。
总体而言,基层治理和国家治理之间互嵌共生,国家治理通过释放制度红利和统筹计划,可以更好规避基层治理的碎片化问题,基层治理则促进国家治理理念和实践行动延伸与拓展。关注儿童事务的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发展迭代过程。
(作者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