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中华文明所具有的突出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必然走自己的道路。从历史上看,西周文明对开创中国大一统和塑造中华文明“统一性”具有重要的历史贡献。
西周一统国家政体的建立
商周之际,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这一深刻变革,根本上是由西周实行分封制度而引发的。
商王朝灭亡后,以周公为代表的周初统治集团以史为鉴,对商朝的灭亡原因进行了深刻反思。商朝国家结构的特点是方国联盟占主导地位,商王国与服属于商的周边方国组成一个松散的联盟。商王名义上是天下共主,但实际上商王和服属于商的方国首领之间,“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商代的周边方国还不是商王朝在边陲地区的地方政权。在商朝历史上,诸方国时叛时服,商王朝难以控制。商王朝后期,周文王、周武王在西方联合众多方国组成一个新的强大联盟与商王国相对抗,并最终取得灭商斗争的胜利。
周公吸取商朝灭亡的历史教训,实施“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分封制,以新的国家政体取代了方国联盟体制。西周封建诸侯与分封制度的施行,使受封之后的诸侯国具有了不同于商代方国的内涵:西周诸侯国经由天子“授民授疆土”而建立;诸侯国居民由周人、殷人旧族和当地土著构成,各封国内原属于不同族属的社会成员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杂居;周天子与受封诸侯之间不仅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而且确立起了严格的君臣关系;诸侯国与周王室之间的隶属关系有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和保障;西周诸侯国实质上是周王朝建立的隶属于周王室并拥有一定自治权的地方政权。
西周实行分封制,在广袤的疆土建立了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政权,同时又通过对天子权力和诸侯义务的一系列规定,形成天子和诸侯之间的权力分配和运行机制。此外,西周王朝制定并实施了一整套等级礼制,强化封建体系下各级政权之间的等级隶属关系,从而建立起“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礼治秩序。西周诸侯国受封建国后,实行与西周王朝统一的社会制度,包括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国野制等。西周天子与诸侯君臣关系的确立,诸侯国政权同周王室之间隶属关系的加强,统一的礼治秩序的形成,标志着中国历史上一个新型的国家政体——大一统国家政体初步形成。
西周建立起中国第一个大一统国家政体,这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创新意义。诚如王玉哲先生在《西周国家的历史作用》一文中所说:“西周这种大一统的初步格局的形成,使中国历史后来所走的道路与西欧古史便完全不同了。……西周的各地诸侯国是周室分封的,一开始即与周王维持着从属关系、君臣不平等的关系。周王对各诸侯有巡狩、保护等权力,诸侯对周王有贡赋、朝聘等义务,这种联系一直不断。所以,后来才产生一个地大物博的、统一的东方中华大国。”
早期大一统意识形态的孕育
西周一统国家政体建立后,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也应运而生。西周统治者重视宣传和强化一统观念,借助思想观念维系一统秩序,从而在社会中初步孕育了大一统意识形态的雏形。
天命观念是西周大一统意识的核心观念。周初统治者在改造商代帝的信仰的基础上,将天作为全体社会成员的最高信仰,宣称天只有一个,代表天命统治天下的王朝在同一时间也只能有一个。同时,周初统治者又宣称天命是可以变的,其变化的指标就反映在民心的向背上,而民心向背的根据又在国君之德的有无得失。西周的天命至上与以德配天观念,一方面为建立一个广土众民的封建一统国家奠定了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还蕴藏了天下不为一族一姓所私有的理性认识,体现了西周天命观念超越特定族群、特定国家的公共性和统一性。天命思想作为周人占主导地位的宗教意识,广泛地渗透于西周政治和社会生活之中,成为维护一统秩序的重要理论工具。
在天命观的基础上,周人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天下观念。周人认为,天下是一个由周邦与众多邦国、民族构成的统一体。天子作为天之“元子”,是代表唯一的天而统治唯一的天下的唯一的人。天下的疆土与万民皆在天子的统治之下,即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人还将天下设计成一个以天子为中心,依次向外由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等构成的同心圈层结构,天子对各服施行不同的统治政策,各服根据与天子的亲疏远近承担不同义务。西周的天下观念,已包含了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萌芽。
西周强化夏商周三代先后接续的历史意识。西周重视继承和吸取夏商文明。《论语·为政》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西周通过对夏商历史文化的认同,不仅保证了三代文明发展的连续性,而且为其构建天下一统的政治格局找到了历史根据。西周在强调夏商周三代前后相继的同时,又特别突出“尊夏”意识。周人将夏视作中国正统王朝的肇始,借“尊夏”证明周王朝统治天下的正统性。
“中国”是西周统治者为了强化天下一统意识而提出的一个概念,最早见于周成王时期的《何尊》铭文:“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乂民。”周人建都洛邑并称之为“中国”,具有深刻的政治与文化寓意。西周将洛邑称为“中国”,包含一种地理、政治、文化上以中心统摄四方的一统意识。随着华夏族的不断壮大,“中国”成为华夏国家、华夏族、华夏所居中原地区、华夏文化等的代称。“中国”一词含义的不断扩展,是周代政治、文化、民族一体性认同不断发展的一种反映。
华夷观念是西周大一统意识在民族观念上的体现。周代华夷观念包括华夷之辨、华夷一统两方面内容。华夷之辨承认华夏族是主体民族,戎、狄、蛮、夷等是非主体民族,二者的主要区别不是种族而在于文化,即在语言、习俗与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华夷一统强调华夏族与非华夏族皆在天子统辖的天下之内,皆认同华夏文化。此种观念淡化了各民族之间基于种姓的排外心理,对促进周代民族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化认同与周代民族大融合
西周分封客观上促成了另一个意义深远的成果——华夏族的形成。西周尊夏为正统,将周王室和各诸侯国冠以“夏”这一称谓,称为“诸夏”或“诸华”。“诸夏”“诸华”在频繁的交往中,又通过各种礼仪活动强化彼此间的共同文化认同。在共同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周王室与各诸侯国联结为一个以华夏为名义的政治与文化共同体。
西周分封促进了宗周礼乐文化的大范围传播。西周受封诸侯前往边陲建邦立国,带去了祝宗卜史等官吏、周之典籍以及各种天子赏赐的礼器等。宗周礼乐文化在各地区的传播和认同,进一步促进了华夏共同体的发展。
周族人在封国中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宗周文化是当时华夏诸侯国政权所认同的主流文化。在民族大融合的潮流中,周文化与各地的土著文化相互融汇,在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齐文化、鲁文化、晋文化、楚文化、燕文化、吴越文化等地域文化。各地域文化各具特色,但都融入了大量的周文化要素,从而形成了华夏文明多元一统的文化格局。
西周通过实行分封制度,缔造了一个众多邦国和民族构成的、履行社会共同管理职能的封建式的大一统国家。这是中国历史上极其重大的一次变革,故王国维先生说:“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西周大一统促进了华夏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华夏共同文化认同的发展及周代民族的大融合,为秦汉建立郡县大一统奠定了历史基础。在历史上为中国提供了国家统一、文明汇聚、民族融合的基本框架与机制, 从而对开创中国大一统和塑造中华文明“统一性”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作者系吉林大学历史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