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要论】加快完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的法治保障

2023-08-2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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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发布,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保障。我国民营经济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其健康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因此,需要通过构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对民营企业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法制实施体系、增强企业自身法治意识并完善企业内部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总体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的法治化环境,加快完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的法治保障,实现民营经济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发挥更大价值。

  一、构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的制度保障体系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党中央也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出台了有关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在此基础上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注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关于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门性法律,仅有的保护民营经济利益和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也较为分散,使得民营经济发展实践中存在有法难依甚至无法可依的窘困局面。基于此,我国需要加快构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的制度保障体系,在我国根本大法的体系框架和党中央政策的统一部署下,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策略相结合。一方面,围绕中央最新政策,自上而下贯彻落实,在实践中探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注重实践经验的总结,将全国各地实践中已经形成的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进行提炼概括,逐步上升为法律制度,弥补当前发展民营经济专门性法律的缺失。同时,在制度体系完善过程中,把握加大惩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力度这一理念,结合对既有法律制度适用模糊的现实问题,加快出台配套司法解释,探索地方立法,针对性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二、构建对民营企业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法制实施体系

  从中央到地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营造了一定良性发展环境,但在具体执法、司法过程中仍然难免存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如在执法过程中主观解释法律进而执行法律,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利用法律漏洞曲解法律、谋取私利等;在司法过程中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民营企业不仅面临诉讼成本高、胜诉可能性小的问题,而且往往造成民营企业权益得不到救济和保障的问题。对此,需要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拒绝对民营企业的执法歧视和“一刀切”行为;坚持对公用企业滥收费用、限定交易、实行差别待遇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整治常态化,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积极探索新科技与民营企业监管相结合的新路径,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此外,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三、增强企业自身法治意识并完善企业内部风险防控体系

  我国民营企业家群体中也存在自身法律素质不高、经营中无视法律甚至违反法律、参与非法竞争、以假冒伪劣产品和服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而与之相应的民营企业,则存在法律风险内控机制薄弱、法务部门形同虚设、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薄弱等主要问题。对此,需要在不断增强民营企业自身法治意识的同时,完善企业内部风险防控体系。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作用,推动企业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民营企业自身法治意识,营造诚信廉洁的企业文化氛围。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与落实业务部门普法责任制相结合,由企业领导带头学习企业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内容,做学法表率,带头给企业各部门相关人员上法治公开课,不断引领员工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厚植法治文化。另一方面,有效发挥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重点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特别是与知识产权管理、宣传促销、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同时,要求企业内部将法律风险防控作为依法治理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求,以预防为主、服务大局、系统防控为原则,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四、持续总体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的法治化环境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的法治化环境,既包括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关系的环境,也包括政企之间关系的环境以及企业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构建和优化企业内部良好的发展环境,则要求强化企业合规,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目前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的合规管理相对单一,主要涉及员工收受回扣、职务侵占、欺诈、关联交易等廉政制度建设,并针对上述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制定了惩戒方案,轻者可能被解雇,重者则被扭送司法机关、甚至惩治主管或经理。为实现企业内部发展经营环境的持续优化,需要探索事后合规向事前预警、个案企业整改向行业合规延伸的工作机制。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样离不开清朗政治生态的保障。政府和企业之间良性生产经营环境的营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是指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最终落脚到“解决实际困难”;清是指同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进而“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企业家而言,亲则是指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清最关键的就是“遵纪守法”。

  总之,加快完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的法治保障,不仅体现了法治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和保障作用,也体现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有效推进的内在一致性。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必然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和保障,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

  【本文系2022年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深化和实践逻辑研究”(项目编号: 22ZDA120)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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