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新时代】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意蕴探赜

2023-08-2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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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致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贺信中强调:“让数字文明造福各国人民,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西方强权政治、霸权主义的全球数字治理逻辑,实现数字文明人人共建、人人共治、人人共享,需要推动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部分,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擘画出新型数字全球化的战略图景,蕴含着普惠共赢、普遍安全、文化包容、主体共享的战略理念,采取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的战略举措。

  一、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擘画出新型数字全球化的战略图景

  技术的每一次颠覆性变革,都对全球化的内涵、动能、形态产生巨大革新。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交往和认知产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改变了以往的知识、信息、数据传输方式,推动全球化从传统全球化向数字全球化转变,驱动新一轮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2)》中指出,数字经济成为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的关键动力。2021年,47个国家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为38.1万亿美元,同比名义增长15.6%,占GDP比重为45%。

  数字全球化既带来重大发展机遇,也产生诸如全球数字治理博弈、全球数字鸿沟加剧、数字文化殖民等风险挑战。例如,美国试图寻求巩固和强化自身数字霸权,先后创立了“人工智能全球合作伙伴组织”,制定了《美墨加协定》《美日数字贸易协定》等,不断强化自身数字霸权。欧盟同样要求参与数字经济国际标准与规则制定,提出了“全球数字合作战略”,并在全球组织和平台推广欧盟数字方案。其他一些经济体,如新加坡、新西兰,为在全球数字治理规则上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联合签署《数字经济合作协议》。再例如全球数字基础设施鸿沟,根据《全球数字治理白皮书(2022)》,2021年最不发达国家4G人口覆盖率仅为53%,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7.6%和发达国家的98.6%;其固定宽带普及率和互联网渗透率则分别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5.3和35.5个百分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每一个负责任的政治家都必须以信心、勇气、担当,回答时代课题,作出历史抉择。”面对逆全球化和零和博弈思维,中国提出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以数字丝绸之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化注入新内涵,调节数字大国竞合关系,巩固全球数字合作的基础,培育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开放共赢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格局,从而擘画出更加开放、均衡和普惠的数字全球化战略图景。

  二、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蕴含着普惠共赢、普遍安全、文化包容、主体共享的战略理念

  摒弃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差异,超越数字霸权主义的零和博弈的政治思维和非此即彼的价值选择,数字命运共同体内在蕴含着普惠共赢、普遍安全、文化包容、共享主体的战略理念。

  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强调普惠共赢而非单边主义。为更好建构并巩固自身数字经济霸权,美国长期以来施行数字单边主义政策和理念,肆意遏制和打压发展中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导致全球数字经济领域零和化趋势,加剧全球数字大国的摩擦和冲突。数字命运共同体立足全世界人民共享数字文明发展成果的价值立场,不断强化与发展中国家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人才培养、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合作,实现数字发展战略对接和政策对接,缩小南北数字发展鸿沟,实现数字普惠共赢发展。

  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强调普遍安全而非绝对安全。随着数字化向各个领域的渗透,安全风险遍及所有数字化应用场景之中。美国固守冷战思维、零和博弈思维,利用自身数字优势,对欧盟在内等国家政府进行监听,窃取各国数据信息,实施数字长臂管辖。数字命运共同体坚决反对片面的绝对安全观,反对以自身安全而牺牲他国安全,尊重各国数字安全诉求,强调各国在数字安全事务上权责匹配,完善全球数字安全治理机制,构建数字普遍安全的数字命运共同体。

  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强调文化包容而非文化冲突。长期以来,美国通过鼓吹“数字空间无主权”、“互联网自由”,对他国进行文化价值观念渗透,侵害其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通过建立和训练“网络水军”,抹黑他国文化。数字命运共同体坚持平等互鉴的文化交流理念,坚决反对数字文化霸权,强调各国文化不分高低、优劣之分,促进各国数字文化产业的交流合作,以开放包容的理念实现数字文化的互融互鉴,以文化包容超越文化冲突。

  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强调主体共享而非一元独霸。在全球数字治理模式选择上,美国、欧盟都致力于推广符合自身利益的数字治理规则和标准,通过拉拢盟友,以“伪多边主义”建立一元主导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数字命运共同体坚守并维护多边主义,建立灵活的数字合作机制,满足各方数字发展和安全需求,调动各数字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动构建多边数字合作格局,打破一元独霸的数字治理格局,实现治理主体地位共享。

  三、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采取了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的战略举措

  在数字化时代,由于数字技术智能化特点,在逆全球化思潮和西方发达国家“产业回流”政策下,发展中国家失去了廉价劳动力、土地等比较优势,从而逆转国际分工地位的机会大大减少,面临更为严峻的“边缘化”危机。

  为破解数字时代发展中国家的边缘化难题,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在实践上要积极推动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连接成21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数字丝绸之路是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和“一带一路”倡议结合的必然产物,是解决全球数字发展鸿沟的必然之举。截至2023年底,韩国、土耳其、古巴等17个国家与中国签订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的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与23个国家建立“丝路电商”双边合作机制,与周边国家累计建设34条跨境陆缆和多条国际海缆。此外,中国与非洲、拉美、中亚在数字化应用人才培训、宽带光纤等数字硬件建设,以及5G、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软件建设方面加强合作。

  未来,进一步共建数字丝绸之路,推动数字命运共同体构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数字丝绸之路理论和话语建设。自数字丝绸之路提出以来,西方国家的扭曲,造成沿线国家人民对数字丝绸之路产生错误认知和负面理解。针对西方国家对数字丝绸之路的扭曲,中国学者要为数字丝绸之路提供坚实的话语和理论支撑,为沿线共建国家人民增信释疑,减少误解误判。二是深化沿线国家的数字人才培养合作。数字人才决定数字化发展质量。数字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缺乏数字人才,这成为制约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瓶颈。针对这一问题,通过国家数字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渠道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巩固和强化数字合作基础。三是建立数字治理对话与协商机制。数字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数字发展水平不一,加上相关数字政策和法规的差异,要营造公平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相当难度。这就需要建立沿线国家数字治理对话与协商机制,畅通表达渠道和争议解决途径,形成监督和建设合力,实现相互配合。

  (作者简介:罗理章,嘉兴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湖学者”特聘教授;杨宇,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齐泽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