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中国·哲学】作为一种文明论范畴的“家”

2022-08-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孙向晨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近代哲学、法国哲学以及汉语哲学。著有《论家:个体与亲亲》《面对他者:莱维纳斯哲学思想研究》等。

 

  “家”问题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有着深厚基础,但“家”不仅仅是一种文化传统,还应该从文明论的高度来思考“家”问题。文明论视角显示出中华传统中“家”问题蕴含的某种更广泛、更深远的维度。

  文明论视野强调文明论范畴的“整体性”:它包罗万象,涵盖全面的生活方式;“精神性”:文明不仅仅是器物、制度性的体现,它必定蕴含着一种独特精神,对于人类存在的根本性问题提供一种理想化解决方法;“反思性”:轴心文明较之古代文明有一种觉醒意识而非沉浸在前反思的神话阶段;“发展性”:轴心文明在整体上会形成历史的积累与发展,而不是一种停滞文明;“普遍性”:尽管轴心文明在历史上常以帝国形态出现,其实质表达的是文明自身的某种普遍性。

  以这种视野来看待中华文明,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家”对于中华文明来说,是一个文明论意义上的范畴。人类作为一种自我反思的动物,当反思生命时,会意识到死亡问题。不同的文明都对这个根本性问题形成深刻思考。古埃及文明基于埃及神话,通过制作木乃伊渡过死亡之河,追求不朽。在基督教文明中,信徒们相信可以通过信仰上帝获得永生,让个体有限的生命获得拯救。在佛教文明中,佛教徒们相信轮回,身体会覆灭,但灵魂在轮回中获得再生。相较而言,中华文明最为理性,它将宇宙视为“生生不息”的大化洪流,强调通过世代相连来表达生命的延续。这是一种非常健朗的对生命延展的渴望,没有任何超越自然的奢求。因此,在中华文明中,“亲亲”与“孝悌”得到了特别的重视,它们代表了对生命延展与世代联结的敬重。以此为前提,“家”在中华文明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儒家道德观必须基于人伦秩序才能实现。余英时曾说,在中华文明中,“在各层社会集合中,‘家’无疑是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环”。在这里,“家”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组织,更是一种存在方式,一种独特的价值观念,形成了不同于“个体”的世界观。“家”作为世界观,更多地与“关系”“情感”“责任”“整体”“生生”等观念联系在一起。“家”的这种关系性、情感性、伦理性为我们理解周遭世界提供了一种新样式。“家”创造出作为“家园”的世界,同样标示出一种“我”与世界的关系;在这个世界中,万物都不是以独立的“个体”形态出现的,世界也不是在“对象”之间建立起来的整体;世界是“我”存在的家园;同时,“我”对于这个养育“我”的世界有一份“责任”。这也是中华文明的特点。

  作为文明论范畴的“家”还必须面对现代文明的冲击。“对于每一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尊严的尊重”是现代文明的门槛。无论哪一种文明传统,都应该尊重这一现代人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基于“家”的文明也完全可以发展出一种尊重个体的自由观念。作为文明论范畴的“家”,必须面对如何共享天下的问题。今天我们既要克服传统中国的天下观,也要超越西方“自我普遍化”的历史。在当代语境下重述“天下一家”的理念,以民胞物与的方式将家的秩序最大化,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破除民族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叙事。最终,我们须基于“天下一家”理念,破除文明冲突论,通过“新天下观”来重新理解文明之间“和而不同”的关系。

 

关键词:世界观;观念;古代文明;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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