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雅律(Harro von Senger)
德国弗莱堡大学汉学终身教授。曾任该校四所哲学学院的联合院长,以及第二哲学学院东方研究所所长。1982年至2020年,任瑞士比较法研究所中国法律专家。著作译成16种语言出版。
2021年3月19日,瑞士联邦委员会首次通过针对中国的战略,即《2021—2024年中国战略》。在这个文件中,联邦委员声称,它采取一种平衡、连贯和协调的方法对待中国,不幸的是,该文件并不符合这个要求,原因如下。
第一,没有历史深度。文件提到过去40年,中国经济的指数增长,中国经济的进步得到承认,但是过去四五十年的人权进步并未得到承认。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进步。1975年到1977年,我在北京大学留学读书。有一天,我问北大留学生办公室的一个干部,20世纪50年代中国存在律师,为什么后来律师职业被废除?这位干部对我说,刑事案件中律师们总想协助犯罪分子,那是多余的,因此律师职业被废除。1978年以后,律师制度恢复了,1996年无罪推定被载入中国刑事诉讼法。我在北大读书的时候,全中国只有两所法学院,吉林一所和北大一所。北大的法律系是仅次于图书馆学第二小的系,当时人权被正式贴上资产阶级阴谋的标签并被拒绝承认。如今,法学院已经遍布中国,自2004年以来,中国宪法早就包含了一条关于国家保护人权的规范,即第33条第3款,尽管有关阶级斗争的内容仍然保留,但已经不再是“纲”。在出国旅游自由方面,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为了平衡起见,《2021—2024年中国战略》不应该忽视过去50年来(中国)从法律虚无主义朝着更加保护人权的方向迈出(的这些)步伐。
瑞士纳沙泰尔出生的埃默·德·瓦特尔(Emer de Vattel,1714—1764)于1758年出版了《万国法》一书。1839年,中国当时的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下令将该书部分内容翻译成中文,在给维多利亚女王的一封信当中他就是受到了瓦特尔该书思想的启发,他想利用西方基于国际法的言论说服英国女王停止向中国出口英国鸦片。该书是中国几千年法律史上第一部部分性地被翻译成中文的西方法律著作,该书也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的法治对话中提及。
第二,人权观念不连贯。人权包括什么?瑞士外交部给出的答案包括:一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比如生命权;二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比如工作权;三是第三代人权,譬如发展权。《2021—2024年中国战略》未提起联邦内政部和外交部的声明,尽管《2021—2024年中国战略》指出人权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的、互相关联的,但是它没提出任何理由而对人权采纳一种狭隘的理解。瑞士侧重于公民和政治权利及自由,特别是言论自由、废除死刑、保护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群体的权利,以及经济与人权之间的关系。瑞士已经批准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因此根据国际法,这个公约对瑞士有约束力。譬如公约第11条规定:“本盟约缔约国确认,人人有权享受其本人及家属所需之适当生活程度,包括适当之衣食住及不断改善之生活环境,缔约国将采取适当步骤确保此种权利之实现。”《2021—2024年中国战略》中没有提及该条款,只提到经济与人权之间的联系,这种表述给人们的印象是经济与人权是两个独立的领域。例如,如果瑞士公司Bühler在中国经营着八家工厂,并在那里雇佣了大约3000名员工,那么它仅仅通过这样的经济活动(就)直接实现了人权及经济人权,比如工作权和发展权。顺便说一句,如果在瑞士国内把经济人权“置之度内”,就很可能会产生刺激作用,因为这样看来,瑞士医院及其护理人员、瑞士餐馆甚至瑞士肉店都不再光是经济单位,甚至它们同时也是经济人权的贯彻执行者。
第三,《2021—2024年中国战略》片面强调中瑞人权理念的不同。《2021—2024年中国战略》“寻求协调一致的立场”,可惜文件内容并非如此。譬如,文件根本没有提到瑞士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中的表态。在2006年到2010年期间,瑞士(首次)连续三年成为该机构的成员。我查看了该机构在上述期间通过的286项决议,经过谨慎投票,该人权理事会投票通过了77项决议,其中大多数投票中,包括瑞士在内的西方国家处于下风,但有209项决议是“未经表决”即一致通过的。由此可见,瑞士和中国有很多共同的人权方面的看法,从那时起,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我随机查阅了2018年3月22日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决议,当时瑞士正处于人权理事会三年成员资格的第三年,即最后一年,许多决议未经表决,即由中国、瑞士和所有其他的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国一致通过,其中包括关于恐怖主义与人权、通过体育和奥林匹克理想促进人权、人权与环境、宗教和信仰自由、工作权和在所有的国家实现经济权和企业文化权利的问题。只有一个国家投反对票,即美国。在事务权方面,瑞士站在中国一边,反对美国。《2021—2024年中国战略》的写作班子与在人权理事会中的瑞士代表团之间没有沟通,结果,这个文件对人权理事会中的瑞士代表团经常与中国的人权看法一致的情况只字不提。问题是瑞士政府不告诉瑞士人民人权理事会的决议和瑞士投票的态度。别的西方国家也是这个样子的,在人权理事会中,他们经常支持有关经济安全和发展的决议,但对自己的公民绝不提起。西方国家的这种态度并不诚实,内部的态度是这样,对外的态度是那样。瑞士和(其他)西方国家在人权理事会的投票态度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公开”是因为大家都可以在互联网站上查到人权理事会各国的新闻,“秘密”是因为瑞士和西方的普通公民不会查看人权理事会的网站,因此,瑞士和西方的普通公民根本不知道人权理事会内部的具体动向。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大变局中的文明:中国与世界”,西方国家是世界的一部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中国与西方国家交流人权有关看法并采取相关决策的平台。为了促进中西对有关人权问题的了解,中国应该每年用最重要的西方语言发表一份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全方面的报告,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列出所有的国别决议和主题决议的名称和所有投票的情况,尤其是西方国家的投票情况,让对人权理事会不了解的西方人看到,有很多决议中国和西方国家看法一致。这样就可以让西方人意识到,中国和西方有很多共同立场。至于认识《2021—2024年中国战略》,我希望瑞士联邦委员会能够纠正片面的对话战略,采取真正平衡、连贯和协调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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