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中国·法学】法的转型:中国法在周边国的定位

——以日本为例

2022-08-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高见泽 磨(Takamieawa Osamu)

  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教授。专攻领域是中国法,包括法制史、近代法史和现代中国法。

 

  研究外国法主要有三个意义:第一是为自己的国家提供立法或解释的参照材料。日本飞鸟时代到明治初期把中国法作为研究中心,而把其成果运用于立法和解释。第二是为了外交、交易或调整家族关系研究外国法。第三是通过法律制度来观察外国的社会文化。日本近代还有特殊的复合性意义,形成殖民地时做过旧惯调查。

  今天用“固有法”这个词,就是传统中国法。用固有法、近代法和现代法的三区分来介绍日本研究中国法的历史。固有法和近代法都包括同时代性研究和历史性研究。研究固有法首先以同时代性作为中心文明来研究继受或移植中国法。6世纪圣德太子,如果他真实存在的话,注重南北朝和隋代制度。到了7世纪开始继受律令制度,形成了日本律令制度,在于初期渡来人,主要是从朝鲜半岛来的,或许还有从大陆来的专家参与运行。后来培养出一些人才,他们得到律学博士、明法博士或明法生等官职,编撰《令义解》《令集解》等注释书。然后出现了明法家,他们作为家艺为朝廷或幕府运行的律令格式提供参考意见。14世纪以后,也担任有职故实,(为古代礼法)提供制度或仪式的由来和作风(风俗)信息。江户时代中叶,幕府或大名下有儒者,他们开始研究明律。研究成果逐渐影响明律型的大名藩法,渐渐影响幕府的御定书。明治初期的一些立法也是明律和西方法的混合。1885年,日本采用了英国式的内阁制度,这意味着废止日本令制。1885年到1910年,日本继受西方法,尽力编纂近代西方式法典,试图修改不平等条约。当时中国法及日本中国法研究开始变得边缘化。日本研究中国法主要是研究法典编撰史,还有为殖民地提供资料。

  中田薰1911年从欧洲回国后做了东京帝国大学法制史教授,日本研究中国固有法有了很大变化。他主要研究日本法制史,但在中国法制史方面也有一些研究成果。作为近代法学以及作为近代历史学研究者,主要学风是基于史料、通过比较研究社会的秩序原理。他还有其他学术贡献,培养了两位优秀学者:一位是研究日本法制史的石井良助,另一位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仁井田升。仁井田升20多岁的时候就有很多研究成果,20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前半段的学风是基于史料的精细的实证性研究。二战结束以后,仁井田升的研究方法有了变化,他开始参照马克思主义或者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韦伯的方法论来分析和描写中国法制史和当代中国法。当代中国法包括根据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滋贺秀三是石井良助的学生,他作为1943年的东京帝国大学特别研究生开始研究中国法制史。当时的特别研究生制度是东条英机内阁唯一的好政策,给优秀学生免除兵役让他们专心研究。他的学风是抽出史料渗出的中国法的原理,与西方法比较而描写该原理。家族法方面提出了父子一体、夫妻一体等原理性概念,把清代州县衙门对民事性案件的审判描写出基于情理的裁判。他还培养了一些优秀学者。

  到了近代,清朝在其最后10年着手司法制改革。除了自立制定大清商律十九条信条以外,还聘请4名日本专家参与起草和进行法学教育。日本专家除了参考已有的日本法典外,还试图引进当时最新的制度。到了20世纪30年代,中华民国制定了一些基本法律,那些法典是20世纪的产物。日本近代法制的基础是19世纪的产物,因此,日本学者对那些法典评价很高。日本当时的一流学者组织了中华民国法制研究会,出版了系列注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更准确地讲,日本政府和学界对包括根据地法在内的当代中国法感兴趣。外务省和国立国会图书馆收集信息,仁井田升和福岛正夫等战前已开始研究的学者,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时的研究力量。后来福岛正夫和宫坂宏开始研究根据地法制史。福岛正夫1967年从东京大学退休后在早稻田大学继续进行研究和教学。日本年轻学者对中国很感兴趣,在早稻田大学形成学术沙龙,日本宪法学也是现代中国法研究的出发点。针生诚吉是著名宪法学家清宫四郎门下,浅井敦也是著名宪法学家铃木安藏门下。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引领日本研究现代中国法。还有以律师为主的法务家也研究现代中国法。即使在没有邦交的时期,也与中国法律家进行交流。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们的活动更活跃。

  中国一直到清代都是东亚文明中心,日本作为周边国一直研究中国法,从而形成日本律令制度。但到了19世纪,中国法在西方法主流化的时代里被边缘化,因此在日本研究中国法,这个研究也是学术边缘。出于对中国作为继受或者移植西方法的同伴有敬意,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出现了社会主义法,一些人认为社会主义法也许能够成为新的世界法,中国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受到日本学界关注。1972年日中邦交正常化以后,尤其是1978年以后,日中各方面的交流很活跃,但现实交流中也有困惑,主要原因在于社会主义、民主主义和市场等基本概念的多样性和多义性,还没有找到包容多样性和多义性的认识方法,这是日本学界和实务界目前和将来最重要的课题。

 

关键词:日本;中国;制度;律令;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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