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勇
Evandro Menezes de Carvalho
国际法教授,巴西里约热内卢瓦加斯基金会法律系巴西—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巴西弗卢米嫩塞联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副教授、巴西中国研究网络(RBChina)的创始成员。2012—2014年,在美洲国家组织和中国奖学金理事会项目(OAS-CSC计划)的支持下,成为上海财经大学(SUFE)的高级学者。2014—2015年,任复旦大学金砖国家研究中心的高级外国专家。他发表论文若干并出版专著《国际法符号学:贸易和翻译》等。
“现代化新道路”是指中国通过主权选择的现代化进程。指的是既不盲目引进资本主义国家采用的经济模式,也不采用多边金融机构规定的经济方案。中国在促进发展和现代化的过程中,会考虑其民族智慧和努力,以及地理和自然资源。而这也是它称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原因。它符合中国国情但不一定可以复制用于其他国家。
总的来说,中国为其现代化建设建立了独特的治国理政模式。这一事实也可解释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治国理政模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显示了其有效性。中国的政治制度是由中国的内部现实和外部环境发展而来的。围绕这些问题开展的研究,即便不完全适用于其他国家,也可以成为新思想和新经验的来源,有助于思考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换句话说,有必要考虑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作为研究促进整体发展的公共政策的参考。
中国成功控制疫情在国内的蔓延以及消除极端贫困等近期成果,展示了中国治国理政的效率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合法性。与这些成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未能控制住疫情,其国内社会不平等问题加剧。由此可见,决定一个国家是否会更加繁荣、发达和社会公平的并不是GDP,而是包含制度和理念的治国理政模式。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以全中国人民的福祉为目标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其发展理念包括带领全国人民走向现代化。相比之下,许多西方国家已经对人民漠不关心,有时甚至对人民充满敌意。
中国除了在国内取得成功以外,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也日益增长,引发全球关注。对此,许多分析人士纷纷发表看法,社会主义拥护者也倍感振奋,但同时也激起了一些反对者的批评与强烈不满。很少有外国人会主动去理解中国的变革,很少有外国人会考虑使中国在国内领域和世界范围内达到当前发展阶段的实际条件。我觉得西方国家,以及包括巴西在内的西方次文化地区对中国几乎一无所知。这主要是由于疫情的政治化加剧了多个国家的仇外心理,冷战式的言论把中国描绘成西方民主国家的威胁。不满中国崛起的国家散布了这些言论。他们试图给与中国有商业、文化、学术等联系的人制造障碍。作为致力于研究中国实然而非应然样貌的研究人员,这个挑战更加重大。我们对中国的研究和了解越多,我们的看法就越偏离作为西方发表的许多观点的出发点的套话。许多外国分析人士在谈论中国时至少会犯两个错误。第一个是忽略中国的历史,脱离更广泛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来解读这个国家。第二个错误是使用解释20世纪的概念来试图理解21世纪。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成立于1921年。当时的中国社会处在动荡的政治和文化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十年前,中国社会结束了王朝时代的封建制度进入了共和时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对现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共和政体方案”的肯定。2021年,即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国共产党庆祝中国消除了极端贫困,这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成就。极端贫困的消除表明,中国实现了以下共和制原则,即国家是为保障公民的普遍利益而成立的。共和政体以公共利益和普遍利益作为国家的运作原则。
为什么我要强调中国国家及其治国理政模式的共和性呢?我认为,这是因为它定义了中国共产党在其成立的第一个百年中的最初承诺。共和制是一种政府形式,意味着国家必须为公民的普遍利益服务。这个概念是中国政治进程的核心。因此,有必要从这一历史角度来看待党的作用。在国家机构中实现共和文化,是推动民众以其他形式参与确定国家方向的一个基本条件。在许多自称共和政体的西方民主国家中,权力的行使仅有利于极小部分的人,而不是民众。统治者的统治首先是帮助其掌权的利益集团。在这些民主国家,人民在物质上被排除在国家财富之外,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相反,许多西方民主国家的贫困和社会排斥现象不断加剧。它们是功能失调的民主国家,因为它们建立在所谓的“民众参与”的表象之上。而这种参与具有相当的偶然性。功能失调的民主国家只保证公民的投票权,而不保证公民享有过上体面生活的基本权利。这些功能失调的民主国家抛掉了国家在促进全民健康、安全和教育方面的所有责任,将生存的重担转移到人民的肩上。它们往往会借“精英政治”之名来解释人民面临的生存压力,漠视人民的贫困。奇怪的是,西方国家想讨论民主问题,却不把共和问题拿到台面上来谈。
但是,要实现到2049年成为一个发达社会的目标,中国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还有许多挑战摆在面前。诚然,在中国共产党的官方话语中,“依法治国”并不是新主题。但目前,这个主题增加了新的维度。2014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因首次以全会的形式研究部署推进依法治国被载入史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指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但必须根据国家法律,在自我约束权力的过程中,为集体利益而行使。因此,党在社会面前的合法性将越来越关系到中国人民对公共政策相关性和效率的认识,以及对尊重法律和这些法律合法性的认识。换句话说,重要的应该是法律的内容,而不仅仅是形式。中国的法律文化又回到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上。
我们需要从这个背景来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为了改善这些方面,今年3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修订了已实行30多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程序规则。对于这项改革,有必要提到中国式民主的五个基本方面:第一,法律程序开始在决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作用将得到改善;第三,改革将加强人民代表履行其职能的保障;第四,人民代表必须与他们的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第五,重大立法决策必须越来越科学,符合指导中国经济发展全过程的“科学发展观”。
下一个挑战是让法治文化在群众中扎根开花。据我所知,中国政府认为现阶段仍处于初级阶段,在进入下一阶段之前,这可能意味着需要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邓小平曾说过,“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研究中国的治国理政模式可扩大国家现代化道路的可能性、内容、方法和理念。正是由于独创性地走上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中国成为一个值得研究和理解的参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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