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情理交融的基层治理模式

2026-04-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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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工作连着千家万户,要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十五五”时期,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仍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题中之义。面对千头万绪的群众工作,如何让社区治理更接地气、更暖人心,从而切实提升治理效能,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课题。
  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对于基层治理实践,形式上越追求规范化和精密化,反而越可能与百姓的日常生活产生距离,增加政策落地的行政成本。以理性、制度和技术为指向的治理路径有助于“治事”,虽合乎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却可能因疏于“治心”而引发治理失灵。针对此问题,情感治理可提供一种弥补技术理性盲区的操作方案,从本土社会结构与文化生态中汲取力量,以柔和的方式平衡刚性的制度约束与差异化的群众诉求。为此,需向内挖掘和吸纳地方文化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稳固基础,同时借助微观的情感机制重塑基层社区干部与民众的信任关系,探寻情理交融的善治模式。这是基层治理回归人心的内在要求,也是以情促治实现“降本增效”的有效路径。
  在地文化是基层治理的社会基础
  基层社区治理无法脱离其赖以存续的文化条件,治理效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治理方式能否与地方社会既有的意义系统相契合。普遍性的制度规范在进入千差万别的基层社区时,若缺乏在地性的转化,便容易显得生硬甚至可能遭遇无形的抵制。费孝通在晚年曾指出,理解中国社会不仅要看到“生态”层面的社会结构,更要注重“心态”层面的精神世界特征。后者包括社区成员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共享价值观念、人情事理与处世态度,指向一种更为隐秘且稳定的文化层次。
  在地文化正是这种心态秩序的载体,它构成了基层社会最深厚、最坚韧的根基。如果说自上而下的科层治理具有某种抽象化和理性化特征,那么在地文化则是自下而上生长出来的,显示出地方社会的具体性和有机性。在基层社区,尤其是在那些具有悠久历史积淀的乡土村落或老旧小区,这种在地文化往往表现为一种不言自明的“意会”准则,是一套与地方性知识和日常经验相嵌合的生活智慧。
  作为内生的规范性资源,在地文化能够以较低的成本维持基层社会的和谐运转。这些规范源自共同体内部人际互动中形成的默契与预期,比正式制度更具情境弹性和感召力,包括公共空间的使用、邻里纠纷的调解、集体活动的组织惯例等。在地文化也是建构社区认同的基石,通过塑造特定的集体记忆与地方依恋感,可孕育出当地居民对公共事务的关切、对邻里乡亲的责任以及对社区长远发展的共同期许,基层社会的韧性与生命力由此而来。
  对在地文化的体认与善用,是保证社区治理行稳致远的关键,并可成为总结基层社会治理经验的理论自觉,主要在于这种地方实践与深层的文化心理机制相结合,触及了社会整合的核心机制——“人心”。
  以情感治理激活社会团结的文化机制
  在地文化是基层治理的底色,但要将默会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治理能力,尚需构建一种直抵人心的治理模式。笔者在调研东北某厂矿社区时发现,当地基层干部借助职工居民在单位时期形成的熟人网络和互助传统,能够高效化解社区转型期的诸多矛盾。这种诉诸人情与伦理的低成本治理路径,提供了一种可以有效弥合行政逻辑与生活逻辑,从而凝聚基层社会团结的文化机制。
  情感治理在节约治理资源的同时,还可助力于消除居民对公权力的陌生感与防御心理,使基层权力以柔性的方式渗入居民的日常生活世界。基层社区干部在执行政策时,不仅要遵循法理程序,更要观照民众的心理底线和情感诉求。在根本上,这种治理方式主张关注人的情感经验与意义世界,从“谋求事毕”转向“抚慰人心”,后者能够激发出积极的社会建设力量。
  情感治理有助于培育基层社会资本。数字时代的人情网络和乡邻互助的传统式微,而情感治理能够以共情为基础,运用情感策略与资源,通过富有地方特色的社会互动和仪式活动等,有意识地唤醒并调动社区的内生情感力量。这种从关系视角出发的情感网络的重建,实际上也是社会信任与互惠规范再生产的过程,它为基层社会提供了构建宝贵的社会资本的契机,可将人从社区疏离状态中“解救”出来,在个体化凸显的现代社会中重建有机的人际联结。
  情感治理还具有教化的功能,通过确立地方性的情理规范来维系社会秩序。由于基层社会的文化底蕴多是不言自明的,维持秩序的关键在于人心对是非善恶的共识。情感治理承接了传统礼治中“通情达理”的智慧,不仅着眼于定分止争,更注重心态调适与价值引导。在治理实践中,社区干部通常会借助道德舆论、榜样示范以及“面子”等本土文化要素,对失范行为进行软性约束,引导居民形成理性平和、明礼向善的处事方式。这种基于文化心理的情感治理可视为德治的一种,能够从源头上平复戾气、缓和焦虑,使基层秩序建立在人们自觉的文化认同与情感归属之上。可以说,作为一种发挥社会整合功能的文化机制,情感治理表现为公共服务的情理化与矛盾纠纷的柔性化解,在深层则指向社会信任的重建与社会心态秩序的再造,这为基层社会的善治提供了强有力的内在支撑。
  构建兼具法度与温度的基层治理模式
  情感治理要转化为基层善治的社会力量,必须在实践中推动基层治理结构的优化,积极构建某种立足于体察人性、以情理交融为特质的治理新模式。这一模式的实质,是将情感要素系统嵌入基层运转的组织脉络与价值体系中,使之成为自治、法治与德治有机融合的内生动力,最终达到治理效能的最大化。这就要求基层工作者积极挖掘和吸纳地方文化资源,注重培育以党员、草根精英和乡贤为骨干的情感行动网络,借由他们的人格魅力和社会资本,在社区内涵养互亲、互助、互信的良好氛围,使道德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沉淀为居民内心的文化自觉。
  情理交融的善治,以情感作为缓冲,赋予基层治理以特有的人文情怀。人性的幽微决定了基层社会生活的模糊性与复杂性。面对基层社会常见的邻里纠纷,依据法理条文进行是非裁断,固然能给出一个相对明晰的解决方法,却可能导致邻里间的芥蒂与裂痕,埋下矛盾激化的隐患。
  针对法理裁断在民事行为范畴内的适用困境与不足,在实践中基层工作者应在治理思路上将居民还原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伦理主体。在纠纷调解中,社区干部与网格员若能运用“将心比心”式的共情性倾听,主动为当事人创造共同回顾往事的契机,往往能将对抗性的事理之争转化为人际间的情感沟通。在笔者调研的一起因公共空间占用引发的邻里纠纷中,居委会特意邀请双方在棚户区时期的老街坊出面调解。调解者通过重温旧日的工友情谊,巧妙调用“留情面”这一社会伦理,最终促成了当事人的和解。这个过程实质上是将冲突者或对抗方重新拉回双方共享的文化情境中,利用地方性伦理的情感约束力来修复社会关系、安顿人心。此外,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社会工作机构、志愿团体等社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支持与持续性情感陪伴,有效补足了技术手段在人文关怀层面的局限,实现了服务温度与服务效率的有机统一。
  社区情感共同体的长效培育是增强居民联结,塑造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的关键所在。对于人际纽带相对薄弱的现代城市社区,基层组织通过活化历史记忆、打造共享空间、开展文化活动等方式,为居民创设结识的契机和深度互动的场域。同时,当情感治理的理念融入基层社区自治,社区议事、民主协商等环节便能化作群众表达诉求、释放情绪的“安全阀”。这种以情感为纽带的共治机制,促使行政规划与居民诉求更紧密地对接,塑造居民的家园感和集体感。构建既有法度又有温度的基层善治模式,才能让治理的社会根基在情感的润泽与文化的滋养中坚如磐石。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博士研究生)
【编辑:余朋翰(报纸)李秀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