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成立

2024-12-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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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明海英 通讯员 朱永康)12月12日,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在致辞表示,湖北省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积极回应党和国家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他提出,要聚焦湖北实践,深化理论研究;搭建学术平台,促进交流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服务社会发展;发挥学会作用,服务高端决策。

  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筹备组副组长周凌宣读研究会筹备工作报告。他从研究会的性质定位、研究会的基本任务、研究会的筹建条件三个方面作了筹备成立情况报告。报告提出,研究会通过团结和组织全省法学界、法律界和实务界有志于社会治理法学研究的人士,发挥理论研究、执法司法实践等优势,深化学术研究,着力协同创新,推进“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的持续发展。

  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陈实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由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蔡红耘主持。会议通过《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会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及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柏峰当选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陈柏峰提出,研究会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社会治理法理、法律和法治中的核心议题,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应急治理、数字化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化学术研究,构建学科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法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双导师制”的深化,强化人才培养,服务国家需求;紧密结合地方治理实践需求,致力于社会热点问题研究,以智库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咨询服务,推动实践转化,服务地方治理;全面加强和拓展国内与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学术影响力;注重内部制度建设,多元化拓展资金来源,强化评价与反馈机制,完善自身建设,保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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