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的自主性选择与在地化建构

2025-02-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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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提出,要繁荣乡村文化,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深度变迁,正在带动乡村社会结构的整体性重塑。乡村文化建设问题的重要性愈益凸显。伴随着城乡要素的全方位流动,各种文化资源及其物质载体汇聚乡村,使乡村文化选择和建构趋向多元化,一些偏远地区的原生态文化,因为社会条件的快速改善而面临冲击。在新时代新征程的背景下,探索出一条适合乡村的文化现代化发展道路,已成为乡村文化振兴进入新阶段的重要任务。
  乡村文化建设面临多样化选择
  在文化建设过程中,文化选择是文化主体满足自身精神需要而开展的创造性活动,是文化主体参与自身文化建构的重要方式。文化人类学家拉尔夫·林顿认为,文化是可选择的,当个人或群体在面对文化中的各种不同元素、特征或模式时,可以在对它们进行比较后作出选择,使文化在发展方向、内涵、速度等方面呈现出差异性。这种文化选择是文化主体对文化要素展开审视、比较、评判和取舍,以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过程,彰显了人类构建自身文化的能动性以及文化发展道路的可塑性和多样性。
  费孝通在阐述文化自觉时,把文化选择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提出要“加强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他同样强调在文化建设的重要节点,必须发挥好文化主体对于不同文化要素的自主选择作用,从而探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文化发展道路。由此可见,文化选择具有显著的自主性、创造性以及目的性特征,是文化转型过程中新文化构建的关键环节。
  对于我国乡村文化建设而言,自改革开放尤其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各种资源和信息密集涌入,各种异质性文化要素纷至沓来,绘就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融、农耕文化与工商业文化互动、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并存的复杂图景,为乡村文化建设提供了多样化选择,开启了新时代乡村文化形态的重塑与重构历程。如传统民俗节庆活动同现代商业文化符号的结合,红白喜事新风尚对传统文化习俗的改造,村规民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吸收,互联网短视频文化对村民日常生活的渗透,等等。这种文化发展态势与乡村基层治理、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相互作用,不断影响着广大乡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为乡村的历史性变迁提供了深层次的文化动力。
  乡村文化发展的现实挑战
  乡村文化的多元化选择为乡民的美好生活需求提供了丰富的文化产品,并融合形成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发展模式。然而,在调研中我们也观察到,在多元化冲击和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因为选择的不同,各地乡村文化的构建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有些乡村文化随着乡村空心化逐渐式微。文化作为上层建筑,其存续与发展深受经济基础、政治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影响。当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心由乡村向城市转移时,必然导致乡村有生力量的流失,进而造成乡村经济资源与文化资源的逐渐空心化。缺乏经济支撑和传承主体的乡村文化就可能走向衰落甚至消失。
  有些乡村文化由于发展不平衡而出现“进退失据”的局面。部分近郊乡村与现代文化快速接轨,文化在短期内发生较为剧烈的变化,原有乡土味、乡愁味消解,取而代之的是消费主义、虚无主义等文化浪潮,出现了“如何留住乡愁留住根”等讨论。与此相对的是,部分较为偏远的村寨虽然延续着传统文化模式,但是其中夹杂的不良风气仍然清晰可见,亟须解决移风易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融入现代生活等问题。
  有些乡村文化在城市文化强势效应下走向了同质化。当前中国整体上仍处于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文化对于乡民具有强大影响力、吸引力、塑造力,许多乡村文化建设仍自觉不自觉地效仿城市文化模式。然而,城市文化是建立在与城市物质条件、生活习惯、工作环境相匹配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乡村不顾自身实际情况,盲目仿照、移植城市文化,就极易引发“排异反应”,造成诸多与乡民文化习惯、文化心理、文化生活相背离的现象。
  有些乡村地区的文化游离在乡民主体性之外。尽管乡村已成为各种文化汇集的场所,但在乡村的文化中,还包含着很多处于漂浮状态尚未落地生根的文化要素。这是因为不少地方的乡村文化建设是采取政府主导、城市设计、乡民接受的模式,未能充分尊重乡民的主体性地位,乡民在文化选择与文化创造过程中始终处于边缘化状态,结果导致文化建设投入很大、乡民却不买账的局面。
  在新时代重新想象中国乡村文化
  截至2024年底,我国乡村常住人口仍有4.6亿多,满足这一庞大人群的文化需求、构建符合现代化要求的乡村文化,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价值。新时代新征程,繁荣乡村文化要引导发挥乡民主体性作用,立足文化自觉,结合各地现实需要,推动乡村文化实现自主性选择和在地化建构。
  第一,确立乡村文化选择的独特核心内容。在当前中国,乡村文化最重要的基础是传统农耕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乡村文化建设过程中坚持“两个结合”,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乡村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空间载体功能,深入挖掘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推动乡村文化建设既留得住乡愁又走向现代化,既具有乡土味又不失时代性。
  第二,发挥乡村居民的文化主体性作用。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生活其中的人就必须有其主体性。只有当乡民有了文化主体性,才有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乡土。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文化形态,走什么样的文化发展道路,都要将当地乡民的文化需求放在首位。在多元文化的引入、比较、选择和创新过程中,充分尊重乡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好文化乡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开创乡村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新局面。
  第三,在中国乡村实现文化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我国乡村地区范围广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南方与北方、沿海和内地、山区与平原的文化各具特色、各有亮点。这些乡村文化既具有中华文化的普遍性和统一性特征,又具有地方文化的特殊性和多元性特征。各地在新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做好文化的选择题,既要把握好普遍性和现代性要求,又要尊重历史传统和当地实际,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以乡村文化的在地化建构,不断丰富中华文化体系。
  (作者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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