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025-04-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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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仅顺应了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和期待,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3月5日,李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可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延续和深化。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需要改善农村现代化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时代意涵

  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乡村地区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环境治理、产业升级、文化传承和社会转型等多重挑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这一看似微小却关乎全局的课题,实则对于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与价值。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生态根基,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治理有助于改变部分农村地区脏、乱、差的面貌,打造整洁优美的乡村环境,吸引人才、资本等要素向农村流动,促进乡村旅游、生态农业等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推动实现乡村“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目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着力点,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要求城乡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城乡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能够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切入点,可以带动县域医疗、教育、文化等其他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与优化配置,有助于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提升村民幸福感的关键途径,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内生动力。村民日常生活中最直接的感受来源于居住环境的整洁与否和舒适程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以让村民切实感受到生活品质的提高。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可以从源头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减少村民患病几率,降低其医疗负担。此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创造的就业机会,带动了村民增收,有助于激发村民参与乡村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推动农民主体意识和能动性的重要抓手,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持续的精神力量。家乡的主人翁意识是村民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基本源泉,以垃圾治理为抓手,能够提升村民建设家乡、美化家乡的主体意识,发挥能动性,积极参与和美乡村建设。

  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路径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4年我国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左右,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可见,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已初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作模式与“无废村庄”试点工作等取得阶段性进展。然而,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庞大、地域广袤,且不同农村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风俗习惯等存在差异性,在实践过程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仍面临多重挑战。为此,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实践中,需遵循因地制宜的方法论,探索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一方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仅是公共领域的议题,也关乎村民的生计、生活以及精神内涵。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在深刻理解农村居民生产和消费模式变迁的基础之上,厘清农村生活垃圾的历史演变特征,挖掘地方性生态知识和生产生活智慧,同时结合现代技术,推动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合理引导村民理性消费。

  厘清农村生活垃圾及其处理从传统到现代的演变特征,从源头减量生活垃圾。传统农业社会的生活垃圾多是有机废物,如家庭清扫产生的尘土、草木灰、蛋壳、骨头等。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乡村社会的深刻转型,现代化的消费方式逐渐融入村民的日常生活,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与日俱增,且化学成分更为复杂。不易分解的工业制成品,尤其是一次性用品、废旧纺织品、各类包装材料等在农村生活垃圾中的比例不断增加。有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95%的建制村实现快递服务覆盖。农村电商的发展、快递服务的普及,使得村民的购物更为便捷,但与此同时,各类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垃圾也普遍增多。此外,农村节日庆典、红白喜事产生的垃圾(如一次性餐具、饮料瓶、餐巾纸等)量大且集中,给垃圾治理带来额外压力。值得关注的是,尽管现代生活垃圾的物质属性发生了演变,但部分农村地区的村民仍然依赖自然的降解能力,将垃圾丢弃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沟溪河流,或直接焚烧,增加了治理难度。基于此,为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可通过广播、电视、自媒体平台等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理的相关知识,提升村民的整体素养,引导村民形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如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购买可循环利用的产品等。同时,加强快递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

  注重结合地方性生态知识和现代技术手段,促进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事实上,中国人有着勤俭节约、旧物利用的传统美德,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在传统农村生活中,有机垃圾往往可以重新纳入村民的生产、生活循环系统,如将厨余垃圾用于堆肥还田。因而,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过程中,要充分挖掘地方文化传统中的资源再利用模式,并结合现代科学技术,鼓励和引导村民将有机垃圾转化为生产生活能源,如肥料或清洁燃料,减少外运和处理成本。此外,一些农村家庭习惯于将废弃物品进行分类,将可回收物如废纸、塑料、金属等收集起来。此类行为不仅减少了生活垃圾的总量,还推动了资源的循环利用。由此,可在农村地区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创造就业机会的同时,方便村民投放可回收物,以不断探索符合农村生活实际、兼具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另一方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旨在实现乡村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村民在垃圾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提升乡村基层治理效能,形成乡村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治理氛围。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核心在于“人和”。研究发现,垃圾的日常性带来了村落社会关系恶化的普遍性——邻里关系的纠葛、村民与村干部的互不信任,导致村民退居到个人家庭来回避公共事务参与。当前,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乱象,如公共垃圾桶被私人占用、破坏,生活垃圾被随意倾倒等。此类现象对农村生态环境与社会生活造成了双重冲击。据此,一是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融入乡村文化建设,倡导文明乡风,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明确村民处理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日常监督等。二是要注重发挥乡村能人、乡贤和青年群体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带动村民主动参与到生活垃圾治理中来,推动形成社会和谐、文化和美的乡村环境。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关键在于“自治”。生活垃圾治理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的资源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来推动,还深深植根于村民相对独立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到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事实上,村民参与是村域公共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要规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过程中的行政化和形式主义,培育增强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环保意识。一是要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如推行“绿色账户”或“环保积分”等创新模式,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村民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增强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荣誉感。二是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村民的协同合作,实现长效治理。总之,村民参与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关键保证。只有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从“政府主导”向“村民自觉”转变,才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杨筑慧,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包莉莉,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民族文化与旅游休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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