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实现各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更好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有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区域协调发展、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础,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各民族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经济增长与就业密切相关,稳定的经济增长有助于提升居民收入。要通过经济增长,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就业机会,提升收入水平,增强经济增长的普惠性。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收入水平。要进一步优化初次分配的制度安排,包括加强要素市场建设、完善企业利益分配;同时,政府要完善再分配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积极作用。坚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标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增加城乡居民住房、农村土地、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和重点群体增收渠道。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创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逐步消除影响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服务业就业,拓展农业就业空间,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帮扶困难人群就业,打造更多就业增长点。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小微创业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重点关注在中等收入下限附近群体的发展。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坚持开发式帮扶,增强其内生发展动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制度安排,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社会流动渠道,以扩大社会性流动的方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深化东西部协作机制,构建新发展格局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制约共同富裕的根本性问题。要继续坚持东西部协作机制,解决好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
加快产业梯度转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从中心城市向腹地有序转移,加大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政策倾斜,促进区域间就业均衡发展。民族地区要用好数字工具,加快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运用,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的产生,为中低收入群体开辟新的增收途径,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同发展,让数字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方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进程,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促进城市、县城、小城镇和村庄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另一方面,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将农民、村集体、平台载体培养成产业链上的“合伙人”,打造成为既具有“外在有形的物理联系”,又具有“内在无形的化学联结”的乡村振兴利益共同体。
适应社会结构变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实现共同富裕,既要改善各族群众的物质生活,也要充实各族群众的精神生活,并构建与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相匹配的社会结构形态,提供良好的社会流动性,保持较强的社会活力,促进社会良性循环,提升社会成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充分考虑地区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政策举措,营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推动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体系导向性作用,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坚定不移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全面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促进各族群众语言相通、心灵相通、情感相通。
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努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确保各族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兴办普惠性教育、医疗、托育、养老等服务机构。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推进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
边疆地区处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是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是确保国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边疆地区一个都不能少。
改善边民住房条件,加快完善边疆地区基础设施。大力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严格执行新建住房相关建筑规范、技术标准和建筑抗震设防标准,采取城乡一体化供水、联村集中供水、单村集中供水、分散式户用供水等方式,提高边疆地区村镇和县城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开展边疆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搞好全域全要素示范村规划,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兴边富民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推进主电网覆盖到边疆地区,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和风电,提高边疆地区能源保障水平。加强边疆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饲草料基地和草场灌溉工程、防汛抗旱减灾工程、牲畜圈棚建设。
提升边疆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展特色产业。优先支持边境乡镇、边境村小学和幼儿园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边疆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持续推进“民营企业进边疆”“边疆特产销全国”,鼓励民营企业到边疆地区投资兴业,为边疆农特产品销往全国牵线搭桥。建立健全边民参与守边固边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定边民补助政策,做好边民补助和护边员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旅游富民工程,精心设计以边境深度游为主题的旅游线路,拓展边境旅游项目,适时发展跨境旅游,打造一批边境旅游重点乡镇和边境旅游特色村。
(作者简介:魏宏,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史强,西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