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党的十八大以来,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要素逐渐增多,涉及军事、外交、情报、公安、安全、应急、港澳台、民族宗教、海洋权益、金融、信息化和互联网安全等诸多方面。2023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我们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安全基础。
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统一思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为实现各民族根本利益提供安全环境。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效应对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国家长治久安提供重要的思想保证。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为各民族自觉参与到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的工作中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任务,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势必能够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回顾党的百年历程,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事实证明,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生态环境等方面有了质的变化和发展。民族地区的绝对贫困得到历史性消除、共同富裕程度有了显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经济能够持续健康快速发展。2020年西藏地区的生产总值突破1900亿元,比1951年提高了1472.8倍。2017年新疆有公共图书馆112个、有体育场地29600个,较之1955年新疆有1个公共图书馆、各类体育场地425个,有了质的飞跃。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动摇,继续落实惠之于民的政策,处理好各方面支持与自力更生的关系,找准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切入点和发力点。
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根本目的。我们必须厘清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和普通风险隐患的区别,要明确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要依法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建立可行性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最终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要加强和创新对各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与模式,使各民族能够明确认知任何一个民族或者个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要及时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纠纷和案件,避免将民族地区或各民族涉及的刑事领域、行政领域或民事领域的普通纠纷问题上升为民族问题。要依法公开审理和查处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的相关案件,做好案例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要加强国际法研究和国际间的协作工作,对利用民族要素破坏我国统一、影响国家发展的反恐等案件进行专案专办。要依法加强监管互联网中有关民族歧视、民族矛盾等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避免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要坚持提升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积累了把握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在不同历史阶段都能够妥善处理好民族问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任务要求下,必须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和创新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才能在新形势下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用这一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我们要引导民族工作的参与者全面了解党领导开展民族工作的历史经验,自觉运用成功经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我们要以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核心,强化底线思维,防患于未然,通过构建常态化处置体系和应急处突预案体系,将被动防御、防范转化为主动介入、化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