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认识我国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

2024-01-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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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当前,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上,如何基于世情国情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确定新的对外开放战略?如何继续用好改革开放这关键一招?如何推动并实现对外开放向一个新的更高水平演进?无疑是一个很有历史维度、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重大课题。自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制度型开放”,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重要部署,标志着过往1.0版政策性开放正在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迭代升级。这意味着制度型开放将“全方位”地贯穿于我国对外开放的各个方面,已成为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主线。

  一、制度型开放的历史逻辑: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渐进式开放是中国开放道路的突出特色,体现在区域、产业、贸易、投资等各个方面。其中,区域渐进式开放最有代表性和综合性,尤其体现在特殊开放空间单元所发挥的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从蛇口工业区作为第一个“出口特区”起步,到1980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设立,再到沿海开放城市、沿海开放经济带、沿江和内陆开放城市、沿边开放城市,我国基本形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有重点、点线面结合的全方位区域开放新格局。在推动全方位区域开放的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鼓励这些地区在体制创新、产业升级、扩大开放等方面继续走在前面,发挥对全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风从海上来,潮涌黄浦江”,随着浦东新区被赋予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开发开放政策以来,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国家级保税区和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逐渐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经济开放的重要标志。进入21世纪,作为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和全面参与全球经济的一个重要举措,加入WTO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为积极履行入世承诺和推进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随后于2009年,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落地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健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系成为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部署。为推进在更高起点上的改革开放,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标志,以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为开端,中国从理论和实践上进入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的新阶段,推进包括边境后规则在内的制度型开放成为中国新时代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务。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是要打造成为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试验田”。2023年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征程上,要在全面总结十年建设经验基础上,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勇做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先锋,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努力建设更高水平自贸试验区。”随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政策文件的颁布实施,以新时代“试验田”探索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制度型开放的伟大实践正在绘就改革开放继往开来的新篇章。

  历史地看,从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开放型经济”,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再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地把我国的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始终是我国对外开放层次、领域和范围不断高级演进的历史主线。越开放就越发展,越发展就越开放,中国的开放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个不断拓展和深化的历史进程,将伴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过程。

  二、制度型开放的现实逻辑: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构建和高质量发展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世界进入到了一个“慢全球化”时代——寻求廉价劳动力和更大资本收益的全球化正在走向饱和,供应链的区域化已经开始呈现……过去十年,跨国投资、贸易、银行贷款和供应链都在萎缩或已停滞……全球化已经让位于一个缓慢发展的新时代。世界银行数据显示,疫情之前,全球贸易额在全球GDP中的占比从2008年的60.8%下降到2019年的58.2%,下降了2.6个百分点;货物贸易由2008年的51.4%下降到2019年的44.1%,下降了7.3个百分点,降幅尤其显著。全球投资占全球GDP中的比重也表现出同样的态势,全球投资净流入量和流出量在GDP中的占比分别从2008年的3.8%和4.1%下降至2019年的1.9%和1.5%,分别下降了1.9个和2.6个百分点。在贸易、投资、资本、跨国利润、跨境银行贷款等全球联通性指标下降的同时,国际经济领域内一直在酝酿着规则的重构,新的贸易壁垒也由边境规则向边境后规则转变,如国有企业地位、竞争中立、知识产权保护、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环境保护、政府采购等。世界贸易投资规则体系的博弈,也逐步从世贸组织多边贸易规则框架下的竞争与博弈,转为西方“由市场驱动的经济体制”内部的协调与博弈、“市场驱动的经济体制”与所谓“由国家驱动的经济体制”规则竞争并行的格局。在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全球化逆流影响下,美西方主导的区域性的“小圈子”规则正在对多边贸易规则体系造成持久冲击,全球经贸规则体系加速重构,并直接或间接推动了基于效率原则形成的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分工协作格局加速重塑,构筑竞争新优势、主动适应并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成为我国因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大现实抉择。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国内经济基础条件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社会需求水平的变化,我国的开放模式、开放方式也出现了不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况,如何巩固传统优势、增强创新优势,已经成为摆在中国面前的重大现实课题。经过45年的改革开放和持续增长,国内发展进入新的阶段,高质量发展成为核心目标,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成为题中之义。2020年以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世纪疫情,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显著增强。面对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出现的重大变化,适应我国发展阶段性新特征,党中央准确研判大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在新的发展格局下,更高水平开放的首要任务,是推动实现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性,一方面在于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有利于贸易和投资的长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是让市场机制在对外开放中更多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开放继续发挥推动改革的重要作用。在更高水平开放中,对接国际规则和制度体系,可以不断为国内改革提供突破口和动力,从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制度型开放体现了改革与开放的高度统一,在以制度型开放为主的新阶段,改革与开放的相互促进关系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体现,在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等部分领域实现了改革与开放的高度统一,开放即是改革,改革即是开放。面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新的历史方位中,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促进引领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开放战略的历史选择和逻辑必然。

  回顾45年改革开放之路,在不同的阶段,中国决策者审时度势,深入分析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不断调整开放战略,持续推进扩大开放,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使对外开放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中国大踏步赶上了时代。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今年以来,我国以高质量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为契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国际高标准规则对接试点探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呈现出蓬勃新气象。新时代新征程,随着制度型开放的全面深入推进,对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支撑赋能作用将愈发显现。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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