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民主政治发展规律,创造性地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这一理念不仅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也为世界政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深刻诠释和实践探索,在中国实践中展现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独特魅力和强大生命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深深扎根于我国土壤的制度创新,是党带领人民创造的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马克思指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带领人民长期奋斗的必然结果,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正确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性,及其如何坚实捍卫了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对于充实并彰显“中国式民主”的深刻内涵,清晰界定“中国式民主”与“西式民主”之间的根本性差异,强化“中国式民主”的自信根基,以及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康庄大道具有重要意义。
全链条的人民民主:民主实践的紧密衔接与有机统一
全链条的人民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民主实践各环节之间的紧密衔接和有机统一。这一特性使民主实践成为一个完整、连贯的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每个政治过程都能听到人民声音、反映人民诉求,实现民主的全过程性和系统性。
全链条民主具体表现在民主选举的广泛性、民主协商的深入性、民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管理的参与性、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在选举这一关键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体现了全民参与的广泛性,任何年满法定年龄(即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层次、经济状况等因素的限制,均平等地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一基石的稳固构建,为民主进程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民主协商则成为连接人民与政府、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桥梁,通过多种形式确保人民能够就国家重大事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使得民主链条中的每个环节都能充分吸纳民意、集中民智。在民主决策阶段,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通过科学论证、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等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使得民主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能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决策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凸显了民众参与的广泛性与深度,依托基层自治体系与社会组织等多元化平台,促进了人民在治理中的自主管理、服务提供、教育普及与监督机制的构建,从而确保了民主链条紧密嵌入社会肌理,直接连接至人民的心田。此外,全过程人民民主还强调民主监督的重要性,重视监督机制的构建与完善,采取多样化的手段加强对政府运作及公职人员行为的全面、深入监督,有效遏制权力失范与腐败行为,维护民主生态的纯净与健康。
全链条的人民民主不仅确保民主的广泛性和深入性,更通过各环节之间的有机衔接和统一,实现民主的全过程性和系统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机会和渠道。
全方位的人民民主:民主实践的深度与广度
全方位的人民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特性之一,它彰显了民主实践的深度与广度,以及人民当家作主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这一特性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确保人民在各个领域都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在经济领域,全方位的人民民主体现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经济决策、经济管理和经济监督。劳动者依托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等平台,就企业改革蓝图、薪酬福利调整、劳动权益保障等议题积极发声,直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进程。同时,政府决策层亦广泛吸纳企业家与专家智囊团的见解,共同绘制科学合理的经济政策蓝图,以民主的力量驱动经济持续稳健前行,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激发了经济发展的蓬勃活力。
在政治领域,全方位的人民民主通过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普选机制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与监督;在政协等协商民主平台上,各界代表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展开深入讨论,凝聚共识;此外,人民还积极参与立法、司法等关键环节,确保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能够精准对接人民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系列政治参与机制的构建,不仅拓宽了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渠道,更使民主权利在实践中得以充分彰显,实现了人民民主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
在文化领域,全方位的人民民主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繁荣。人民群众不仅享有文化创作、文化欣赏的权利,还通过参与文化政策制定、文化设施建设等过程,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政府也积极听取文化界人士和广大民众的意见,制定符合人民需求的文化政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人民群众全面参与文化,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推动了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
在社会领域,全方位的人民民主体现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基层自治、社会组织等形式,人民能够直接参与到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救助等过程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同时,政府也积极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种全面的社会参与,不仅提高了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水平,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生态文明领域,全方位的人民民主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民主化进程。人民群众通过参与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过程,积极履行生态责任和义务;政府积极听取环保组织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科学合理的环保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方位的人民民主通过覆盖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确保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这一特性不仅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全覆盖的人民民主:民主精神的广泛性与制度优越性
“全覆盖”的特性在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特性不仅体现了民主精神的广泛性,更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覆盖”特性,首要体现在其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包容性上。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限制性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参与到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来。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论是哪个阶层、哪个群体,只要是中国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这种广泛的参与性,确保了民主理念的深入人心,也使得国家的决策更加符合民意,贴近民生。
其次,“全覆盖”体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全面覆盖上。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框架下,民主不仅仅停留在选举环节,更是贯穿于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人民有权对国家的重大决策发表意见,有权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更有权对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这种全过程的参与,使得民主不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权利保障。
再者,“全覆盖”也反映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一阵风,不是一时流行,而是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民主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拓宽人民参与的渠道和方式。从基层自治到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从线上征求民意到线下协商议事,新时代新形势下,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和适应性,渗透到社会和生活的各个方面。
此外,“全覆盖”还意味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上的完善性和协同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辅相成的。通过法律的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得到了固化,并通过法治的轨道得以实施。同时,各种政治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等等,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这些制度和法律的共同作用,确保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的有效运行。
【本文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重大专项课题(SCJJ24ZD53)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