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学依据生产要素共同创造财富的实情,描绘出“劳资统一”“国富民裕”的乐观前景。然而,“贫富分化”的事实和趋向遮蔽不了国民经济学自身的“二律背反”。马克思科学界定现代社会的资本、劳动概念,指出了超越资本私有制的可行路径。
国民经济学建构的“劳资统一”论
对于斯密而言,资本并不是一种抽象的价值界定,而是一种“经验主义”的现象描述,他说:“资本一经在个别人手中积聚起来,当然就有一些人,为了从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上得到一种利润,便把资本投到劳动人民身上,以原材料与生活资料供给他们,叫他们劳作。”囿于个体劳动者受雇于资本所有者,劳动所得未必由劳动者本人全部占有,利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有。对于从事财富创造的劳动者而言,他的劳动付出换来丰裕的生活,因而就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而言,两者具有内在的同一性与一致性。换言之,资本家与劳动者分享增多的社会财富,能够达到“国富民裕”的理想状态。
萨伊将财富定义为劳动、资本和自然力的协同作用,认为“财富由协助自然力和促进自然力的人类的劳动所给予各种东西的价值组成”,建构起劳动价值论的“萨伊版本”。对于萨伊来说,劳动、资本与自然力的协同方式有着多种组合可能性:出借劳动力获得工资、出借资本获得利息、出借土地获得地租,这三个要素并不是截然对立的,有些要素完全可以被同一个劳动者所拥有,“磨石匠不占有土地,但他同时又是冒险家、资本家和工人”。在生产要素相互“借出”的和谐关系中,各种生产要素都依据自己的贡献获得相应回报。当然,个体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与自身的技巧、才能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劳动者同时拥有资本和土地,那么他一定比仅靠自己劳动获利的人更“悠游自在”。
现代西方经济学依然坚守“劳资统一”立场,尤其在关于发展中国家现代化方案的讨论中,主流经济学将“资产转为资本”视为国家普遍富裕的“最大秘密”。索托认为:“资本并不是像斯密所说的那样仅仅是物质资源、价值特性的积累,而更应该是一种超越资产与资源表面状态的理性能力,甚至可直接理解为一种能产生剩余价值的潜能。”对于现代西方经济学而言,资产转化为资本有赖于产权制度的保护,因而建立有效的资本转化机制,就能推动资本、劳动等要素协同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学“国富民裕”的目标,或者说,“劳资统一”在现代西方经济学“生产要素市场化”中获得最新表述。
国民经济学领域的“二律背反”
在国民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内,个体劳动者通过积累形成了自己的资本,他们由此处于“拥财自富”的正义状态。不过,国民经济学的这种理想推演仅停留在理论上,劳动者的贫困状况同时也被古典经济学家们所察觉。萨伊指出:“但在广大的国家生产机构,体力劳动者由于所处的位置,除糊口之资外,很少有其他收入,甚至没有其他收入。”同时代的哲学家黑格尔更为深邃地看到了社会贫富分化的趋向,他由此提出“怎么解决贫困问题,是推动现代社会并使它感到困恼的一个重要问题”。劳动者创造财富却又陷入贫困的“悖论”,成为这一时代的学者不得不解答的难题。
国民经济学之所以解答不了自身的“二律背反”,在于“劳资统一”论对资本和劳动的双重误读。马克思认为,国民经济学的资本界定“被金属的感性光辉照的眼花缭乱”,这种资本观根本就没有超越资本的感性形态,导致资本限制于“使用价值”的理论框架之内。资本主义生产目的早就突破了使用价值的自然需要,资本获得了独立运动的货币形式,控制一切生产资料(包括劳动力本身)、攫取剩余价值成为资本的根本所在。如果将劳动力当作资本来看待,那么它一定是“一种活的、因而是贫困的资本,这种资本只要一瞬间不劳动便失去自己的利息,从而也失去自己的生存条件”。换言之,在资本处于支配地位的制度中,资本家绝不会像国民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与劳动者“共享”劳动所得。
对于资产阶级而言,他们更关心自己的获利多少,“国民经济学不知道有失业的工人,即处于这种劳动关系之外的劳动人……他们是一些在国民经济学之外的幽灵”。那种人人都力图“依靠自己的劳动满足自身需要”的具体劳动,被“不能拥有自己劳动所得”的一般劳动所替代,劳动产品不属于工人,而是属于工人之外的“他者”,并且只能属于掌握着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资本家,它“没有给劳动提供任何东西,而是给私有财产提供了一切”。马克思由此揭穿了“劳资统一”的虚假性,或者说,马克思认为资本私有制下的劳动者与资本家必然处于尖锐的对立之中。
探寻国民经济学
“幽灵”之出路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私有财产直接表现为资本与劳动之间的“敌对性”关系,因为“人本身成了私有财产的这种紧张的本质”。马克思将这种对立更为形象地隐喻为有产者与无产者的对立,这种对立不过是“私有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写照。马克思科学界定现代社会的资本、劳动概念,澄清国民经济学领域“二律背反”的根源,进而把这种“劳资对立”理解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病症。“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唯有推翻资本私有制的同时消灭雇佣劳动制度,劳动者才能成为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主人,社会生产才能“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
这种共产主义是以私有财产的彻底否定作为起点的,因为私有财产意味着劳资对立,同时培育着贫富分化拉大的土壤。或者说,如果脱离人的生存活动和现实生活来讨论共产主义,那就退回到空想共产主义的思辨之中。马克思认为:“要扬弃私有财产的思想,有思想上的共产主义就完全够了。而要扬弃现实的私有财产,则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对于无产阶级而言,就是要通过现实的变革运动消除私有财产,消灭那个导致自身贫困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这种对待资本私有制的一贯立场,从《共产党宣言》以及马克思、恩格斯亲自参与的革命活动中得到了验证。
这种共产主义还意味着“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表明“人向自身的还原或复归,是人的自我异化的扬弃”。真正的共产主义不是无法实现的空想,也不是抽象空洞的理想,而是有着双重的规定。从经济层面而言,共产主义不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构思的“绝对平均主义”,也不是宗教共产主义构思的“动物式占有”,这种“粗鄙的共产主义”不仅“没有超越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而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从政治层面而言,共产主义必须实现真正的民主,不再受制于外在力量的“强迫”而达到自由的“人的高度”,进而在全体劳动者联合体中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科学内涵和内在关系研究”(21&ZD01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基地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