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批判,同时也是对其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社会关系的批判。因此,政治经济学批判必然要处理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观念)与其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社会关系(观念的对象)之间的关系问题,而观念与观念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正是认识论讨论的主题。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具有认识论维度,但这种认识论是社会性质的,是社会认识论,其重要的特点是:观念的对象即资产阶级社会关系是实践的、历史的,却表现为“自然社会”;观念即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存在于人的头脑或思想中,却表现为客观的、实在的并支配着人的活动的“自然规律”。
作为自然意识的
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
对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批判是通过对经济学范畴及其内在联系的批判而展开的。正如马克思所言,“对经济学范畴的批判”同时也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批判叙述”。经济学体系是由商品、货币、资本、工资、利润、利息、地租等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构成的,而这种内在固有而非外在拼接的联系,又是通过价值的自我运动形成的。在对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叙述中,以价值为主体的概念运动不过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建构过程,表现为摆脱了人的实践活动而独立存在、自我运动的“自主体”(das Selbst)。价值在进行着自我异化、自我复归的辩证运动,并形成了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
然而,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而进行辩证运动的价值,不过是一个神秘主体,或“伪主体”,其所反映的不过是真正的历史主体,即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创造性、能动性。脱离了对社会经济感性材料的研究,对价值形态的辩证叙述就不过是一种“先天建构”(Konstruktion a priori),价值形态不过是它们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社会关系的假象形态。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辩证叙述就是在借用黑格尔“神秘外壳”的辩证法来揭示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神秘性质,从而达到“叙述即批判”的目的。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在马克思看来就是“无人身的理性”自我建构的结果,“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的叙述次序与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具有同构性。
但生产当事人却对经济的“无人身的理性”及其假象形态并不感到神秘,反而感到自在且将其当作自然的事情。在马克思看来,那是因为生产当事人对这些假象形态已经习以为常,“因为他们就是在这些假象的形态中活动的,他们每天都要和这些形态打交道”。如果借用黑格尔的术语,对神秘主体及其假象形态的习以为常就是生产当事人的“自然意识”,即意识与其处境的直接统一。对于自然意识而言,作为其处境的价值形态及其内在联系都是自然的、合理的。那么,生产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这种自然意识呢?
因为经济学范畴尽管是一些存在于人的头脑或思想中的概念,但却是在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下具有社会有效性的客观概念、实在抽象。尽管商品、货币、资本、工资、利润等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并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对于生产当事人而言都具有“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质,都是自发的或自然的实在:价值规律、市场行情、信用期限、经济周期等经济强制对生产当事人表现为“压倒的、不可抗拒地统治他们的自然规律”。也因此通过价值运动而形成的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表现为独立于人的“自然社会”:自然社会没有历史,它不受人的活动(“看得见的手”)的干扰,而仅仅由社会的自然规律(“看不见的手”)支配着。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对资产阶级社会的“自然化”或“去历史化”,同时也是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因为这些“自然”的经济学范畴及其体系宣布了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自然必然性与永恒合理性。
作为社会认识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将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从自然意识还原为社会认识,即在直接的社会处境中形成并反映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认识,从而消除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的自然外观。例如,将资本在流通过程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利润还原为雇佣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将资本增殖由“金鸡下金蛋”的自然过程还原为雇佣劳动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认为政治经济学或多或少(特别是庸俗经济学)是生产当事人自然意识的理论反映或体系化,因为他们往往看到了外部现象,没有发现内在联系,“他们所鼓吹的是他们紧紧抓住了外表,并且把它当做最终的东西”。外部现象是可以直观或经验到的,但内在联系却需要“抽象力”。例如,从表面上看,只有在流通中,即把商品卖出去后,剩余价值才变得可见,因此资本家自然而然地就认为剩余价值源于流通而非生产。但流通是等价交换的过程,所以剩余价值就只能源于货币资本的自然生长即“金鸡下金蛋”的能力。
但是,将现象还原为本质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种还原处于高度抽象的状态。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资本论》第1卷中“研究剩余价值时,撇开了它的特殊形式——利润、利息、地租等等”,而第3卷将对这些特殊形式加以论述。马克思除了通过“抽象力”撇开特殊形式、揭示本质内容,还需要继续“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进一步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为什么这一内容采取这种形式呢”?这正是马克思认识论的关键问题。
现代社会关系是高度复杂化的,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物为中介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性质以及社会分工的细化使每个生产当事人只能认识他们直接接触到的社会处境即社会生产总过程中某个极其片面的、孤立的环节,至于各环节之间的中介对他们而言则是不可见的,故而认识不到社会生产总过程。
只要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仍然存在,即便生产当事人通过批判理论得知了“金鸡下金蛋”只是一种假象,但在实践上也会把它当做真相。因为这种假象是客观的、实在的甚至是真实的,这种真实不是认识意义上的真理,而是实践意义上的真相。这就是斯洛克戴特所说的“狗智主义”(Zynismus),即在知识上确实为假但在实践中必须为真的认识。西方哲学史上以往的认识论会认为假象是主观的、臆造出来的,真相是客观的、实在的。但马克思的社会认识论却颠倒了传统认识论的真假、主客结构,认为假象作为一种社会认识也可以是客观的、实在的。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并不像青年黑格尔派和西方马克思主义那样,寄希望于通过文化批判将人们头脑中的错误观念“挤掉”,从而置换成正确观念。关键不在于把社会关系当作既定的、不变的客观对象去认识,而在于通过革命实践切实改变那些形成客观误认的社会关系。特别是通过革命的联合,使个人以共同体的方式掌握社会生产力,使生产当事人摆脱个人视角,从社会生产总过程出发,才能摆脱“旁观者”的误认。因此,马克思对社会认识论必然要求革命实践。
(作者系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