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落实好这一重大战略对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
深化规律性认识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制定、修订和实施了关于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问责制度、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实践需要,增强了制度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各项制度不断成熟,既反映了党高度重视自我革命的制度建设,也表明坚持依规治党、制度治党在最大程度上巩固了自我革命成果,并将自我革命不断推向深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提高全党制度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使全党充分认识到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部署和要求。
形成制度合力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饱经磨难而生生不息的奥秘所在,要把这种鲜明品格和独特优势传承好、保持好、发展好,离不开制度的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强化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保障,构建并不断完善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主体、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形成制度合力,从而巩固新时代以来自我革命伟大实践的成果,并为党的事业发展和持续推进自我革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以党章为根本。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因此,建立健全自我革命制度体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各个方面,各种渊源形式的制度规范的创建、修改、废止和解释活动,都要依据党章这一党的根本大法来进行。遵循《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所规定的原则、权限和程序,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得违背宪法法律的规定,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
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它既是制度又是原则,体现了科学性和效率的统一。这一原则是党章所确立的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党的自我革命的制度体系的构建要贯彻这个党的根本制度和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党的共同政治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落实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此外,要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完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并以此为主干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的党的制度。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所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也永远在路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持续推进制度建设,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及其实施机制建设,填空白、补短板,补足现有制度体系的漏洞和问题,不断通过织密制度的笼子,确保制度体系能够覆盖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和各个层次。要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确保制度发展永不僵化,制度完善脚步永不停滞,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进行自我革命进程中的问题,是党的制度建设的根本任务。坚持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全面从严治党和自我革命实际出发,坚持便利务实,科学管用的原则,防止繁琐重复,才能彻底解决党在推进自我革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新时代以来,为深入推进自我革命,我们党本着科学的原则,制定修改了大量制度规范,根据现实需求和长远考虑不断丰富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既适应当前实际,又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党领导自我革命制度进行了伟大探索,关键是要继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及其实施机制,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不断向纵深发展。
强化执行制度和实施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法规制度要在党推进自我革命进程中发挥出最大的功效,就必须加强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不能让制度只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落实自我革命制度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规,令行禁止,不得打折扣、搞变通;坚持公正执规,党内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不得搞特殊、开后门;坚持规范执规,按照规定的主体、权限、程序等执行党内法规;坚持担当作为,恪尽职守,不得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法规制度执行中的形式主义、表面主义,真正把自我革命的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转化为实际的自我革命的能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就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成果。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构建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的严密机制。
抓好“关键少数”。如果领导干部自己都不遵守法规制度,言行不一,其他人的遵守也就会成为空谈。所以,要落实领导干部责任,确保自我革命的各项制度落地生根。领导干部要根据制度执行中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采取多种执行方式,不拘泥于形式,让制度从条文的形式成为具体的实践,使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制度执行能力。特别是要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制度严格落实中的“头雁效应”。
筑牢纪律“高压线”。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决割除毒瘤、清除毒源、肃清流毒,坚持刀刃向内、自剜腐肉、去腐生肌,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到查处就要惩治,惩治必须从严,纯洁党的组织,真正践行“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通过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用好问责利器。党要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原则,加大对领导干部法规纪律执行的问责力度,严格程序,精准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廉洁奉公、恪尽职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不断优化完善党内问责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高党内自我监督、自我提高、自我净化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现自我革命的重要保障。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要完善权力监督制度体系,使各项监督制度更加规范、运行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把监督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中,形成全领域、全链条、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以强有力监督推动自我革命不断向纵深发展。实践证明,健全行之有效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就“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确保自我革命的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党自身作为监督的主体,就要以刀刃向内的自觉和勇气敢于正视自身存在问题,时刻保持自我警醒,强化对党内各级机构和干部手中权力的监督,充分彰显党内监督的制度优势,确保掌好权、用好权。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同时,要更好地发挥党外监督的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形成合力。
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党内监督的实际成效,还必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破解监督难题。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对党忠诚老实,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以上率下。要发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夯实监督责任,既要严于律己,又要认真履职、勇于担当,进一步发挥好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对上级监督的体系性监督功能与作用。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进和深化政治监督,就是要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就是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与不同地区、不同系统、不同行业的监督特点相结合,精准选取落实政治监督的具体抓手和切口;政治监督常态化就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回头看”等常态化制度机制。
充分发挥政治巡视的监督作用。巡视是党推进自我革命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围绕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发挥政治巡视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强调对党中央决策不折不扣地贯彻和执行。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发现和纠治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视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发现和解决党自身问题的能力。深化新时代巡视工作规律性认识,落实巡视全覆盖任务,加强巡视整改,把巡视整改融入常规工作,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深化巡视成果运用,推动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