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常将自己的研究看作社会科学的范畴,希望通过自己的工作来重建历史的真相。然而,“科学”概念在不同学者的心里各有不同。欧内斯塔·内格尔说,科学是整理过的或条理化的常识,是组织化的知识体系。在考古学界,有学者将“科学”定义为“评估某项观察不确定性的范围,根据现有证据对不确定性进行评估,这就是科学”。由于确定性或精确性的差异,自然科学被称为硬科学,而社会科学则被称为软科学。
20世纪60年代,美国考古学的范式变革就围绕着科学与历史学取向而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美国考古学家认为历史学与年代学无异,而科学被视为规律总结性的学科。科学界普遍认为,规律性探索要优于说明具体事件的历史学研究。而中国传统史学的不科学之处,被批评为“凭主观判断来解释历史”。此外,科学研究离不开逻辑思维和创造力。因为科学中的大问题很难直接解决,需要拆解成许多较小的、可以解决的部分。而没有逻辑就无法正确运用科学,因为许多想法必须通过实验和观察来检验。由于历史学和考古学都是研究过去的学科,其对象和结果均无法观察和检验,因此历史研究的科学性成为争议很大的一个问题。
虽然历史学和考古学不是实验性学科,构建社会发展规律也非其主要任务,但是在具体研究中强调科学性仍然是提升研究水平的关键所在。本文试图介绍科学与历史学的区别,为历史研究的科学化提供可供借鉴的参考。
一般与特殊
一般性研究又称规律性或通则性研究,常见于自然科学领域,意在探究那些重复发生现象背后的潜因和规律。而特殊性探究多见于历史学和人文科学,主要侧重那些偶然、孤立和非重复发生的独特事件。早在19世纪,欧洲学界就在“科学”与“史学”之间做了区分,将提供规律性认识的科学与历史学区分开来。物理学是规律性学科的代表,它强调一般性的规律总结,而历史学则是表意性学科的代表,它注重特殊事件和具体现象的详述。阿尔弗雷德·克罗伯也强调进化与历史、科学与史学之间的两分,分别将它们视为对人类行为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两种解释。但是,这两者并非对立而是彼此互补的。
历史学属于特殊性研究,它主要关注具体、偶发和独特的事件。最典型的就是兰克学派提倡的秉笔直书,以及傅斯年强调的“史学便是史料学”。文化历史考古学范式也以历史重建为目的,强调从材料出发,让材料自己说话。
自18世纪以来,社会科学也强调一般性探索的重要性。早期代表有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爱德华·泰勒、马克思和恩格斯,20世纪代表有戈登·柴尔德、莱斯利·怀特和朱利安·斯图尔特以及他们的学生马歇尔·萨林斯和埃尔曼·塞维斯。这些学者都采用进化论模式,设法构建人类社会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一般性发展轨迹。由于规律性研究是高层次的理论阐释,在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是相通的,因此历史学和人类学采用的术语、概念和阐释方式都基本相同。
演绎与归纳
历史学研究具体的事件、人物和时间,所以是一种材料归纳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往往强调客观性,并不鼓励对这些事件的原因做出解释。于是,这种研究往往十分注重经验知识,是能够被人们亲身观察,并做出描述的具体事实。这也常被看作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认为经验事实是客观的,它们独立于人们的主观意识而存在。归纳法建立在世界是物质的基础上,认为人类的一切知识和观念来自感觉,感觉是完全可靠的。归纳法是扩充性的认知过程,并根据具体观察或事实的综合而得出一般性的结论。当越来越可靠与精确的事实积累起来时,可以达到一种不断扩充的有用“公理”的层次。中国相当部分的历史学和考古学研究大多处于经验主义的层面,学者们强调材料的采集和观察,凭自己的经验和常识进行分析判断,然后得出一些初步的结论。
然而,归纳法无法导出必然性的规律,科学研究也不能停留在表象,而是要揭示隐藏在纷繁复杂现象背后的原因和规律。科学的任务是要证明哪些直觉是可靠的,并强调科学解释必须在对不同现象的观察和对这些现象的归纳之间建立起某种规律,这就是实证主义的演绎方法。用演绎法来探究科学问题,需要进行科学的抽象,并通过理论来指导研究。科学概念的抽象性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属性,性质的关联也不明显,这是科学综合系统说明的必由之路。由于表意的历史学不同于物理学等普遍性规律的学科,所以历史学中的概念和解释结构与自然科学也有很大不同。
虽然历史学与自然科学差异很大,但是作为科学研究的历史学不能仅停留在收集事实材料和对事件的描述,它也需要深入揭示历史事实的本质来探索原因和规律。这种原因和规律无法被我们直接感知,它们只能通过理论思维来进行把握。
客观与主观
历史重建的真实性一直纠结于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所秉持的客观和主观态度,现在我们知道,历史研究中的主观与客观因素紧密交织,很难分开。根据上面对各种认识论的讨论可知,历史重建显然没有像通常想象的那么简单,只要不带偏见,尊重事实和秉笔直书就能做到客观和真实。马克思和恩格斯说:“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意味着,历史研究本身也是历史过程的产物,并受制于这一过程。
迈克尔·罗兰兹指出,任何试图重建“真正”历史的期望,都会因历史事实根本无法还原而存在缺陷。因此,历史构建是当下回顾性行为强加于过去的形式。西格弗里德·纳德尔对客观的历史和意识形态历史做了区分,认为前者是根据某些“客观”和普遍标准来构建历史事件的序列,而后者是按照社会认可的历史传统来研究和描写过去发生的事件。
于是,历史重建遇到了两个未解的问题,第一,学者的主观性研究如何达到客观的境界?第二,我们如何获得这种客观知识?罗兰兹认为,第一个办法是完全否定客观的存在,其中“真相”和“真理”是相对的概念,从时间而言则是变化的概念。第二个办法是严格区分真相与认识,而且认为两者不能互换。第三个办法是将过往的历史归属于第一世界,将历史文献和考古发现归属于第二世界,而将历史学和考古学研究归属于第三世界(当下思想活动的产物)。
《丁文江》一书的作者夏绿蒂·弗斯认为,科学是根植于逻辑和数学等欧洲学科之中的方法论产物。在以牛顿力学开始的科学发明不断出现的年代里,完全内在的逻辑和实验方法就联系到一起。一旦精密的数学语言和实验的可验证性相结合,科学理论就产生了。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并没有为接受西方科学思想做好准备。对于感官无法证实的事物,人们并不把接受和拒绝某种见解看作一个可用逻辑方法解决的问题。中国的思想家并非不会推理,但是他们首先求教于历史,用搬弄过去被认可的主张来论证自己的新发明。这种传统依然存在,恰是目前我国历史学和考古学需要增强科学性的关键所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旧大陆原生文明起源与早期文明形态演进研究”(24&ZD29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