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农村互助合作彰显党的智慧

2025-08-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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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赣南、闽西等革命根据地领导农民开展的互助合作,既是应对战时经济困境的战略举措,也是探索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早期实践。农村互助合作在支援革命战争、恢复农业生产以及巩固苏维埃政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战争困境催生互助合作。中央苏区互助合作源于特殊的战争环境与经济困境。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后,广大农民分得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但个体小农经济脆弱性日益凸显,农民急需通过互助抵御风险,这为互助合作提供了群众基础。

  国民政府的封锁和围剿造成中央苏区物资奇缺,农业生产缺少劳动力、农具、牲畜,资金严重不足。为了打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满足革命队伍与苏区群众的现实需求,中国共产党意识到,农村革命不仅不能废除商品经济,还应大力发展苏区内部以及苏区与白区之间的商品流通。同时,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当地农民原有的临时劳动互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劳动互助社、犁牛合作社以及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对恢复和发展苏区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支援革命战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互助合作既有利于防止战时私人商业资本对农民的剥削,又可以同时满足革命队伍与群众需求,更能通过组织农民加强战时经济合作。因此,发展农村互助合作成为应对战时经济困难的必然选择。

  创建苏区特色合作体系。在运作机制上,中国共产党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确保互助合作运动有序推进。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员部发布的《关于组织犁牛站的办法》指出,犁牛站的创立,一定要在农民群众自愿原则之下组织,苏维埃政府绝对不可强迫命令;强调“自愿互利、等价交换”,反对强迫命令,如规定劳动互助以“工分”计量,年终结算时可兑现现金或实物,保障农民利益。

  在组织形式上,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构建了适应苏区实际的互助合作体系。中央苏区在流通领域的合作社主要包括以“供销”为主的消费合作社、购买合作社、贩卖合作社、粮食合作社和以资金借贷为主的信用合作社。井冈山公卖处作为消费合作社的雏形,通过到国民党统治区购买日用品卖给群众,盈余按照入股情况分红,为中央苏区消费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直接经验。购买合作社主要经营农业生产所需的肥料、石灰和农具等生产资料。贩卖合作社主要经营茶油、草鞋、粮食等各种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面对经济封锁和物资匮乏,中央苏区创新性地发展了流通领域形式多样的合作社体系,不仅成为苏区内外商品流通的关键枢纽,更通过保障物资供应巩固红色政权、改善工农生活。

  中央苏区的农业生产合作主要包括耕田队、劳动互助社和犁牛合作社。1928年,苏区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总结过去季节性劳动互助的经验,开始在中央苏区组织耕田队、劳动互助组和犁牛站等。1932年8月,瑞金江背乡按苏区统一建制组织耕田队,设全乡一大队,每村一分队,分队之下设小组,每组10人至15人,共计140余人。每逢星期日动员全体队员给红军家属耕种田地或做其他工作,伙食由队员自给。到1934年4月,兴国县已有1206个劳动互助社,22118名社员;72个犁牛合作社,股金5168元,耕牛121头。这一发展态势在中央苏区具有普遍性,同年中央苏区吸收的消费合作社、生产合作社、粮食合作社等社员已达50万人以上,有些区乡全体劳动群众均加入了合作社。

  中央苏区的工业基础薄弱,苏维埃政府为应对经济封锁和保障苏区人民生活需求,组织小手工业者、失业工人和农民等创建造纸、煮盐、织布等涉及民众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发展缓解了苏区居民工业品的需求,一些商品的出口还可以换取苏区急需的物品。

  在制度保障方面,为推动合作经济沿着正确轨道发展,中央苏区政府出台《劳动互助组织纲要》《关于苏维埃经济建设的决议》《关于组织犁牛合作社的训令》《粮食合作社简章》等一系列条例、章程与训令,为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提供明确指引。

  互助合作产生积极影响。从历史成效看,互助合作运动不仅扭转了苏区农业颓势,更产生深远的政治与社会影响。

  首先,保障革命战争中的粮食需求。1932年2月,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关于春耕问题的训令》指出,要发动群众特别是要由雇农工会贫农团来领导,在春耕中实行耕种互助运动,促成耕种的顺利进行。互助合作有效增加了粮食产量,中央苏区1933年谷子的收成比上一年增加一成半;闽浙赣苏区增加了二成,杂粮则有更多增幅。

  其次,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和调剂劳动力,显著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1934年4月统计,兴国县建立劳动互助社1206个,社员22118人。当年2月至3月间,这些互助社就完成劳动力调剂达7681人次,助力农业生产。苏维埃政府还积极发动妇女学习犁田耙田和其他农事,如瑞金劳动互助社员有8987人,参加生产的妇女就有1488人。

  最后,有助于优待红军家属政策实施。面对国民党的围剿,中央苏区提出“扩大百万铁的红军”口号,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为了保障前线战士安心作战,亟须建立优待红军家属制度。其间,劳动互助组织起到积极作用。1932年7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战争动员与后方工作的训令》指出,对于红军家属尤其是对于红军公田,要发动群众组织“突击队”“冲锋队”,以革命竞赛的方法帮助他们收割粮食。此外,党、政府、后方军事机关、青年团以及其他群众组织、各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普遍实行优待红军家属的礼拜六义务劳动活动。中央苏区的互助合作举措推动了农业与手工业的发展,沉重打击了投机商人的盘剥行径,同时也成为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高效载体。

  中央苏区互助合作的探索实践,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早期智慧。其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核心保证,以此确保运动方向始终与革命需求同频共振;尊重农民意愿与实际利益是根本原则,从而避免脱离现实的盲目推进;循序渐进与实事求是是重要方法,不刻意追求形式上的完美,而是聚焦实际成效。这些宝贵经验不仅为苏区的存续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更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工作方法的重要源头,对于理解中国农村政策的演变轨迹,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

  (作者系吉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编辑:武雪彬(报纸) 张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