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承明制是清朝国家治理鲜明底色

2024-06-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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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今中外,从来没有哪个国家、哪个文明能够完全与老祖宗的历史切割开来。中国作为世界上持续时间最长、唯一从未中断的文明古国,更是如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清史”立足“内亚史观”“欧亚史观”,刻意割裂清朝与中国古代王朝的内在关联,否定清朝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炮制出种种奇谈怪论。中外学界与“新清史”展开了交锋,焦点之一在于是否承认清朝继承“明制”。所谓“明制”,是明朝在总结前代基础上形成的国家治理思想和实践,要义有三:是否坚持正统儒学的指导地位,是否坚持中国治统,是否坚持“大一统”思想和实践。

  第一,割裂明清联系有悖于清人自我认知。

  “新清史”不承认“清朝与明朝相仿”、否定清朝是明制的继承者,这完全与清人自我认知不符。细致梳理史料我们可以发现,清人认同自己“承明制”的说法俯拾皆是。一是在政治思想层面,清统治者明确宣布仿照明制组织政权建设。从努尔哈赤“去其不通,取其相宜”,到皇太极“参汉酌金……渐就中国之制”,一脉相承。多尔衮一入北京就宣布“法明而治”。二是在典章制度层面,清朝更是全方位效法明朝。皇太极强调治国“照《大明会典》行,极为得策”。顺治朝翻译《洪武宝训》,并通行全国。康熙朝“参酌明制”编修《清会典》。反映清人意志的《清史稿》更是“清承明制”思想的集中呈现。比如《地理志》凡记省府州县建制沿革,记为“因明制”;《土司传》称“清初因明制”;《食货志》《选举制》也屡用“大率因明制”“一沿明制”。

  第二,清朝坚持以正统儒学作为政权指导思想。

  “新清史”否认汉化是“清朝统治成功的主要原因”,不赞同将清朝成功的关键归因于系统汲取中华主体文化(正统儒学)。实际上,清朝与中国历史上其他少数民族政权一样,都努力吸收和借鉴正统儒学。努尔哈赤熟悉“中国知识”,宣扬儒家治道,主张用“三纲五常”规范政治运行。皇太极采纳汉族士人“勤学问以迪君心”的建议,开以理学作为帝王治政之先河。清入关后,为实现与中原政治接轨,推行“崇儒重道”国策。经顺治、康熙的接续努力,在魏裔介、熊赐履、陈廷敬等理学名臣的助推下,康熙宣布“万世道统之传,即万世治统之所系”,最终确立程朱理学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独尊地位。此后,又明确把理学作为皇储教育的主要内容。正统儒学在政权领域的指导思想地位,以制度化方式得到严格执行。

  第三,清朝坚持中国治统。

  “新清史”主张“清朝非中国论”,反对将清朝与“中国”合二为一,宣称“满洲统治者以中亚诸民族的大汗而非中国传统王朝的皇帝身份出现”。实际上,清朝把自己视作中国王朝的延续,清朝统治者的身份是“中国皇帝”,所治理的是“中国”和“中国人”。

  坚持中国治统,意味着清统治者认同自己是明朝的继承者。清初,统治者反复强调“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得天下之堂堂正正,孰有如我本朝者乎?”顺治宣称“我大清朝奉天承运,承朱明统绪而立”。康熙五次拜谒明孝陵,行三跪九叩礼,盛赞朱元璋的功业“治隆唐宋”。乾隆强调应当知晓“(自隆古以至本朝)统系之应守”,无不明确昭示清朝是中国历史的当然组成部分。

  坚持中国治统,意味着清统治者要按照中原政权的理念构建以君权为中心的政治体制。入关前,努尔哈赤即开始主动效仿明制,“罢七部之事,更作五部”,为设立六部打下基础。皇太极“参汉酌金”,采取系列举措,建立并加强以君主为核心的中央集权体制。特别是改书房为文馆,设六部、内三院、都察院,推动“皇上乃一国之主”理念落地。入关后,顺治、康熙、雍正三代皇帝持续弱化议政王大臣会议职能,通过设南书房,规范内阁、军机处权力分配机制,最终确立了以君主制为中心的中央集权。

  坚持中国治统,意味着清统治者认同治理下的国度为“中国”、治理下的子民为“中国人”。满文的“dulimbai gurun”在清朝官方文书中指以中原为中心,包括满洲、蒙古、西藏、新疆等在内的领土,与汉文“中国”在内涵上并无二致。中俄签订的《尼布楚条约》,无论是拉丁文本、俄文本,还是满文本,均用“中国”身份与俄国划定边界和边民归属。清末制定的第一部国籍法,明确自己是“中国人”。不唯清廷内部这么看,当时其他国家也持同样认识。例如,朝鲜李朝以“中国”指代包括清朝在内的中国王朝,俄、日等国也惯用“中国”称呼清朝。

  第四,清朝坚持“大一统”思想和实践。

  “新清史”试图解构中国的“中华民族”观,罔顾历史,主张把清中央政府对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有效治理视为“征服”和“殖民”。实际上,我国历史是包括汉族在内的各兄弟民族在“大一统”思想指导下共同创造的。在“大一统”思想指导下,中国古代王朝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广袤疆土实施有效治理。明清时期,中原和边疆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都呈现出明显的一体化趋势。清朝在继承明朝的基础上,集历代“大一统”思想和实践之大成,将“大一统”进一步塑造为包括多民族一体、边疆有效治理、抵御外敌等在内的一整套治理思想和实践,并取得了超越以往的巨大成就。

  清统治者打破“华夷之辨”的旧民族观,倡导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新民族观,跳出了狭隘“满洲中心”的民族立场。清入关前,皇太极首倡“满蒙汉一体”,破除“华夷之辨”思想束缚。康熙破长城之防,撤除横亘在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的万里屏障,“自京北至万里如同家人父子”。雍正大力阐发“大一统”,自称“自古中外一家,幅员极广,未有如我朝者”。清廷统筹中原和边疆治理。在中原地区,以正统儒学为根本来设置政治组织形式;在边疆地区,因地制宜地创设多种治理方式,“因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各族人民在稳定有序的治理下,走上了更深层次的交往交流交融之路。

  追求国家统一是烙印在中华民族血脉中最深厚的基因,维护国家统一是清朝各族人民共同的心愿。在清统治者领导下,对内巩固国内统一,康熙平定三藩、统一台湾、驱准保藏、统一漠北,雍正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西征蒙古准噶尔势力、在西南推行改土归流,乾隆平定大小和卓叛乱、统一回部,雍正、乾隆加强对西藏的管理;对外抗击外国侵略,康熙抵御沙俄入侵、乾隆反击廓尔喀之战。清朝统治者的对内对外政策,促进了各民族间的深入互动,拓展了对边疆的有效治理,奠定了中国近代疆域版图,进一步构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大提高。清代推动国家统一的行为,绝非“新清史”所宣扬的“对外征服”,这与西方帝国主义在世界各地的血腥屠杀和殖民掠夺有着本质区别。

  第五,要客观认识“清承明制”。

  清朝是明制的重要继承者和发扬者。一方面,“清承明制”,是指清朝对以往时代优秀治国理念的集中继承、发扬光大。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突出特点就是后代注重对前代的学习借鉴,在实践中提炼升华、在碰撞中水乳交融。另一方面,“清承明制”,并非指后代对前代照搬照抄,而是多有创新发明、转益其上。清代对明代同样如此,无论是中央治理还是地方治理,既有沿袭,又有发明。知人须论世,今人对“清承明制”的评价应当置于清代独特的社会背景中去观察。明清之际,中国日益被卷入以西方为主导的世界潮流中,西方殖民势力汹涌东来。清初统治者在风云际会中,“承明制”,审时度势,重新实现国家统一,有力应对了西方殖民势力对我国的图谋,其积极作用应予以充分肯定。毋庸讳言,清朝恪守在传统社会土壤里孕育的国家治理理念,在随后与西方列强的角逐中,逐渐丧失优势,导致近代中国步入落后挨打局面。

  综上,“新清史”站在西方立场提出的许多观点早已超出学术底线,难以令人信服。究其实质,就是试图以精致学术为外衣,用精心剪裁的史料,裹挟中外学界,进而达成其歪曲、抹黑直至肢解中国的政治图谋,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学界必须保持清醒头脑。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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