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区会(parish guild)是黑死病之后在英国广泛分布的一种地方性基层自治组织。在瘟疫影响下,教权权威瓦解,王权发展停滞不前,教区会以社区活动为核心将教区基层民众团结起来,以自治填补社会机制缺位,维持基层的稳定。教区会不是特权组织,其本质不具备政治和经济功能,成员职业不在考虑范围。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无论婚姻状况,从乡绅到农民,从城市到乡村,只要具备常规社会关系的基层平民,皆可成为教区会一员。
形成过程与历史背景
诺曼征服后,教会通过集中地方权力强化了基层控制,但民众的精神需求与教会的资源垄断逐渐脱节。黑死病暴发前,教会通过慈善和道德约束维持基层稳定,但其僵化制度未能应对人口增长带来的压力,为后续自治组织的兴起埋下了伏笔。
1348年,黑死病在英国暴发。教会仍旧维持公共权威垄断地位,导致神职人员大量死亡,为了补充人员短缺,该阶层激起的矛盾也越发显著,至此,教权已经无法控制。又因国王有意推卸责任,面对黑死病留下的秩序废墟,英国群众只能通过教区会这样的基层自治组织构建“强关系”与“弱关系”交织的互助网络,重塑基层社会的组织韧性,扶危济困,安抚人心。在这种背景下,教区会逐渐发展起来,并持续发挥作用。
教区基层对教权的警惕充分体现了自治倾向。加入教区会后,成员与教权的关系就从必然的领导与被领导转变为非必然的劳务雇佣,民众自己组成的集体成为活动核心。成员通过民主程序雇佣神职人员主持一定仪式,并制定规则防止其干预内部事务。若会内公共财产数额较小,成员还会放弃这项高昂的支出。
著名教区会研究者班布里奇质疑教区会的基层性,认为教区会入会费高昂,属于商贸活跃地区的特权组织。但是,收取入会费并不是普遍现象,而且以平均税点、物价和薪资观之,也并不高昂。许多确凿收取入会费的教区会都留下了成员分期付款(无利息)或以劳动抵押的记录,可见入会费并不会把教区会变成富人俱乐部。此外,教区会的分布也与英国商贸区域不相吻合。以剑桥郡为例,伊利岛(人烟稀少的沼泽区)1377年人头税纳税人只有1394人(剑桥郡其他地区的纳税人合计27350人),此时活跃于该地区的教区会却占了剑桥郡的一半。由此可见,教区会的公共覆盖面确乎较为广阔,与存在特权限制的商人行会和手工业行会等其他基层自治组织极为不同。这也正是为何自黑死病暴发到教区会被取缔的两百余年间,留下记载的教区会数量超过了两千,远超商人行会和手工业行会。
社会功能与稳定机制
首先,教区会通过福利保障维护成员之间的团结。教区会以民力接管了教会在基层的两大职能:丧葬与慈善。丧葬方面,教区会规定成员“无论贫富”都应该参与逝世成员的葬礼仪式或捐出资金物品,“兄弟姐妹”皆享受同等待遇,以免除成员身后之忧。慈善方面,教区会规定如果有成员陷入贫困,其他成员应尽力提供援助。一部分教区会还会列出具体资助金额,依据自身规模数额不等。
由此,教区会切实为成员提供了生前死后问题的集体托底。同时,在集体解决问题的合作过程中,教区会通过详细的规则来消除成员间的差异,促进团结合作,从而在基层社会中建立了一种基于互相帮助的和谐氛围。它将各色原本陌生的人容纳进来,让成员多了一份有帮助可能的社会联系,哪怕教区会本身的制度不是全然有效的救济,成员之间的联系也会让他们无法对别人的处境坐视不管。
其次,教区会通过组织程序维护集体稳定。教区会由“全体成员”共同选出的多位理事分管各种事务。每个教区会都有固定的“选拔日”,用来选理事和审查账目,若账目未获多数同意,理事则会受罚。调解成员矛盾是理事的主要职责之一。教区会成员相处以互相尊重为前提,禁止冲突。如若发生纠纷,则由理事会成员调解仲裁,在内部解决。内部仲裁失败的情况下,事主才可以在征得理事会成员同意后诉诸法庭。
英国中世纪后期社会的稳定依赖于各社会群体的自我调节。教区会填补黑死病后的社会空缺,协调内部纪律与外部秩序,分解宏观社会为小规模且易管理的教区会,成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减轻了整体系统压力。此时法律和“全体成员的同意”才是教区会肯定的准绳,个体的王室和教会权威并没有被纳入这个范围,基层的集体法治和民主自治观念已经初步成型。
最后,教区教堂是地方精神的重要象征,为维护它而举行公共仪式和募捐,是教区会凝聚集体力量的重要手段。仪式方面,教区会规定成员参与仪式并缴纳费用的细则,不分性别,无法参加者需受罚。当时连圣餐礼都并非义务,这种规定尤其体现了教区会对集体身份表达的重视。募捐方面,正如学者比特·库明指出,此时权贵已经撇下了教区教堂事务的责任。因此,教区会除了发动来自基层的成员外,还会组织各项公开募捐活动,收集社会面的慈善捐赠,以减轻社区公共支出压力。
总体而言,教区会通过福利互助和公共活动,强化了成员间的社会联系。其集体决策机制进一步确保了内部稳定,形成了一套基层自治的有效模式。
衰落与遗产
黑死病暴发后的两百余年间,教区会持续发挥稳定基层的作用,直至在16世纪宗教改革中被王室以“侵占财产”为由全部取缔。随着宗教改革的完成,教区逐渐成为承担世俗职能的行政地理区划。因此,尽管教区会被解散,但它所培育的社区凝聚力已经转变为地域认同,并通过每个教区统一的委员会(vestry)得以延续。一些地区更是进行了行政地位升级,直接继承教区会原有财产和架构。如埃文河畔的圣十字教区会,在所有财产转交给王室之后,原教区会成员于1553年向枢密院递交申请,请求王室让当地居民在治安官的带领下结成行政意义、经济地位更高的商镇,以便他们购回原先属于教区会的土地兴建学校、救济穷人以及提供当地石桥的维修金(这些事务原本就由该教区会负责),这一请求最终获得了批准。还有一些地区,原来并不是官方承认的教区,但因为教区会的融塑形成了地理认同,由此争取到了正式行政地位。阿宾顿原本只是以阿宾顿修道院为中心的市场。当地修道院及教区会被没收财产取缔后,各项活动陷入沉寂。1553年,枢密院发布命令,将土地归还给阿宾顿居民。同年,阿宾顿在这些土地上建起了医院,承担了原来教区会的所有职能,之前教区会的四位理事也成了医院的主管人。该地居民屡次请愿,也终于在1556年如愿组成了教区委员会。
总的来说,教区会被取缔后,基层平民带着已经受教区会团结塑造多年根深蒂固的教区居民身份,被释放到了日渐制度化的基层体系,继续在更宏观的条件下稳固英国社会。
教区会是黑死病暴发后到近代早期英国社会秩序过渡的重要组织形式。它的兴衰背后,反映了英国基层社会从宗教权威向地方自治的转型。自诺曼征服以来,英国的历史一直是地方自治与上层统辖你进我退却紧密结合、缺一不可的历史。如今,英国人依据民政教区来进行高效的基层治理,而教区能够最终成为在英国人民共识中具有地理定义的社会单位,追根溯源离不开教区会的融塑。理解教区会稳定基层和国家认同发展两种历史作用之间的动力,将有助于理解英国千百年来松而不散、动而不乱的社会根源,有助于理解英国独特的“协作式集权”模式——一种既依赖地方自治实践又强化中央监管的混合治理体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