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晚期,西欧普遍出现贵金属短缺现象,学界称之为“金银荒”,主要原因是贵金属流向东方和开采量大幅下降。受此影响,英格兰伦敦皇家铸币所曾一度关闭,这势必波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赋的征收。因此,如何增加贵金属供给以改善流通中货币短缺的局面,成为中世纪晚期英格兰王国政府面对的棘手问题。
要求商人寄存贵金属或购买商品
中世纪,英格兰贵金属开采量极低,主要通过国际贸易来获取西欧大陆的黄金和白银。因此,英王对商人交易活动制定了严格的规定。
一方面,要求贸易出口商为铸币所提供贵金属。英王多次颁布法令,要求从事商品出口的商人须向本土铸币所提供贵金属。1397年,理查二世颁布法律,规定商人每出口一袋(重约165.107千克)羊毛、每100张兽皮或每240张羊皮,均应以国外货币的形式向伦敦皇家铸币所寄存1盎司黄金,且商人必须在半年之内支付。由于流通中货币的短缺,议会还于1420年12月提出请愿,要求每位购买羊毛并运往西欧其他地方的国外商人,每袋羊毛要向伦敦皇家铸币所寄存1盎司黄金,如有人违反将没收其财物,其中一半归国王所有。英王亨利五世同意了议会的请愿,并于当月颁布相关法令。以上法令的核心内容是贸易出口商要为伦敦皇家铸币所带来一定的贵金属,否则,他们的商品将被没收,甚至还有牢狱之灾。1463年4月,英王爱德华四世再次颁布法令,规定在加莱商站销售英格兰商品的商人应将销售额的一半寄存在当地由其控制的铸币所,形式可以是黄金、白银、金银器皿或英格兰的货币。
另一方面,强迫贸易进口商用赚取的利润购买英格兰本土商品。1390年11月,英王理查二世颁布法令,要求国外的进口商应将所赚利润的一半用于购买本土商品,利润的另外一半允许以贵金属的形式带走。1402年9月,亨利四世颁布了更为严苛的法令,明确规定:所有从事进口贸易的商人,无论是英格兰人,还是西欧大陆人,均应购买与其进口商品价值相等的本土商品用于出口,且不能以货币、金银器皿或是金银块等任何形式非法携带贵金属出境。1404年1月,亨利四世再次重申1402年的法令,并增加对进口商加强控制的条款。如商人应该在3个月内把商品销售完,否则将没收其收入;进口的商品不允许在外来商人之间买卖,在销售商品期间应居住在由所在城市的市长、郡守或是治安官等官员指定的旅馆;每位国外贸易商都有专门的“担保人”,不仅负责记录所有交易行为,还要敦促其遵守各项法令。实际上,英王要求外来商人把销售商品赚取的利润用于购买本土商品,并出口到西欧大陆,这不仅在客观上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国内贵金属的供给。
严禁贵金属非法输出和仿币流入
中世纪晚期,英格兰贵金属主要有四种形式:一为英格兰银币;二为白银、银制品以及国外银币;三为英格兰金币;四为黄金、黄金制品以及国外金币。贵金属非法输出被认为是导致货币短缺的重要原因。因此,1401年1月至1489年1月,英王先后多次颁布抵制贵金属输出的法令,规定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携带贵金属离开英格兰,否则将遭到严惩。譬如,国王派遣的官员一旦发现有人携带贵金属离境,将予以没收并归国王所有。如果持有国王颁发的特许执照,或者所携带的贵金属是用于英格兰海外战争、支付加莱戍卫士兵的工资,或者所携带的货币仅用于路途上的花费,将被放行。
此外,还通过严惩携带者和鼓励检举者的办法抵制国外仿造货币的流入。在众多国外仿造货币中,以勃艮第发行的金币诺波尔为主。因为1枚仿造的诺波尔要比英格兰铸造的诺波尔少2便士,当它们充斥于对外贸易之中时,客观上将减少黄金的流入。为改善这一局面,亨利五世于1415年颁布法令,规定:任何人拥有仿造货币,将被视为叛国者;任何人在交易中使用这些货币,将被罚100先令,其中一半归检举者所有。
提高铸币价格以吸引贵金属
铸币价格是指每磅贵金属所铸货币在扣除铸币税和铸币费之后的剩余数量,也就是贵金属的携带者所能兑换到手的实际货币数量。实际上,铸币价格的提高意味着货币贬值,即同样重量的贵金属能铸造更多数量的货币。因此,当时西欧大陆的国家通常采取提高铸币价格的办法来增加流通中的货币,以缓解贵金属短缺的问题。同时,由于“金银荒”的蔓延,西北欧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为争夺有限的贵金属而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关系。如英格兰与勃艮第、布列塔尼之间就存在这样的竞争。
为吸引更多贵金属,英格兰也曾于1411—1412年和1464—1465年主动对铸币价格进行适度调整。在第一次调整中,每磅黄金的铸币价格从14英镑7先令增加至16英镑7先令6便士;每磅白银的铸币价格从1英镑4先令增加至1英镑9先令。同时,货币成色得以维系,金币和银币的成色分别为995‰和925‰。在第二次调整中,进一步提高了铸币价格。当时除货币重量降低外,铸币税和铸币费也相应下降,这意味着同样重量的贵金属能兑换更多货币。1464年,每磅黄金的铸币价格增加至18英镑6先令8便士,每磅白银的铸币价格增加至1英镑13先令。铸币价格的调整是成功的,货币铸造量的增加可以证明这一点。例如,1412—1418年,伦敦皇家铸币所的金币铸造量达到602195英镑,平均每年超过10000英镑;而同一时期银币的铸造量为36443英镑,平均每年约为6074英镑。在接下来的20年间,英格兰铸币量维持在较高水平。
货币供给政策的成效与多重影响
在西欧普遍爆发“金银荒”的大背景下,英格兰王国推行了积极的贵金属供给政策。这势必引起贸易伙伴国或地区的反对,他们往往采取货币贬值、伪造英格兰货币以及寻找新的贸易伙伴等办法进行抵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英格兰贵金属供给政策的成效,但总体而言比较成功。
首先,鼓励出口的政策促进了对外贸易的繁荣,孕育了早期重商主义。无论要求羊毛出口商为铸币所带来贵金属,还是要求进口商利用赚取的利润购买英格兰本土的商品,都是鼓励出口更多的商品。这些运用法律手段的强制举措,不仅保证了贵金属的流入,而且孕育了早期重商主义思想。
其次,贵金属的流入保障了货币铸造,货币流通量相对稳定。与14世纪中期相比,15世纪英格兰货币流通量保持大体稳定,这与贵金属供给政策密不可分。同时,流通中相对充足的货币量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
最后,适时调整铸币价格以保证贵金属供给,成为近代英格兰货币政策的重要特征。西欧贵金属市场是一个整体,因铸币价格的不同,贵金属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流动。中世纪晚期英王认识到这一点,并通过调整铸币价格以增加贵金属供给,近代早期仍然延续了这一做法。
(作者系苏州科技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