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中世纪”概念的缺陷及其反思

2024-08-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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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史学界的“全球转向”愈发明显,“全球中世纪”概念的提出即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成果。西方学者所谓的“全球中世纪”研究强调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联系和影响,主张将非欧洲地区的历史纳入中世纪历史的研究范围之内,既拓展了传统的中世纪研究视角,也使学者们能够更全面地理解这一时期全球范围内的历史发展。这一概念的倡导者希望打破传统地域限制和文明隔阂,鼓励学者关注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文化、技术等多个方面的交流与互动,构建更加包容和全面的中世纪历史图景。近年来,提倡“全球中世纪”这一概念的学者日益增多,以“全球中世纪”为主题的教科书和研究著作也时有问世。如,杰里·H. 本特利的《旧世界的相遇:近代之前的跨文化联系与交流》、马歇尔·霍奇森对跨越数个世纪的伊斯兰世界的研究,以及珍妮特·阿布-卢格霍德在《欧洲霸权之前》中提出的“世界体系”等,都可以被视为“全球中世纪”概念的先驱。然而,“全球中世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具体来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方面。

  在历史分期方面,“全球中世纪”的界定存在着很大的模糊性,它忽视了非欧洲文明的发展轨迹。“中世纪”(5—15世纪)这个概念本来就是西方学者从欧洲文明历史发展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并不具有普适性。即便在欧洲史研究者内部,“中世纪”的历史分期和时间节点也一直存在巨大争议。传统上认为,西罗马帝国的衰亡标志着中世纪的开端,而倡导“古代晚期”的学者们则多以加洛林帝国作为中世纪之肇始。如果从全球历史发展来看,其他几个世纪作为“全球中世纪”的起点或许更具代表性。比如,3世纪发生了中国汉朝的灭亡与罗马帝国的东西分裂,4世纪则见证了佛教的对外传播与罗马帝国的基督教化,7世纪则是阿拉伯—伊斯兰文明和中国唐代文明的大扩张时代。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视野下,这些时间节点似乎都比公元500年更具典范意义。至于欧洲中世纪在何时结束,学界更是众说纷纭。如,法国学者雅克·勒高夫就反复强调,在经历了科学革命、工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之后,欧洲在思想、政治、经济和社会运作上都遭受了彻底颠覆,漫长的中世纪才宣告结束。

  当然,一些学者也辩解说,“全球中世纪”所说的“中世纪”并非欧洲历史的一个阶段,而是一个全球性时期。他们认为,使用“中世纪”一词只不过是为了使用方便,是为了引发大众对前现代跨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的关注。于是,“公元1000年”就被许多学者视为“全球化的开端”。杰里·H. 本特利在《旧世界的相遇》中就将公元1000年作为划分后古典时代和跨区域游牧帝国时代的节点。另一位全球史大家麦克尼尔则认为,公元1000年标志着人类网络连接速度的显著加快,这对整个欧亚大陆各个地区来说都是一个划时代的增长与创新时期。美国汉学家韩森的《公元1000年:全球化的开端》也持类似观点。笔者认为,从区域和全球的视角来看,公元1000年确乎可被视为各文明跨文化交流走向繁盛的一个起点,但繁盛的跨文化交往仍然局限于亚欧非大陆,因此所谓的“全球中世纪”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这个时期的核心特点是区域发展和边缘联合,只不过这个区域的范围从地中海世界等小的区域,步入了亚欧非大陆这个更大的区域而已。

  相关研究过分强调“交流”和“全球”视野,存在简化复杂历史过程和忽视地方历史的潜在危险。为涵盖广泛的历史、地理范围,一些研究未能深入细致考察不同区域的文化差异和复杂性。尤为重要的是,对各文明之间的互动交流的强调,可能会削弱乃至消解区域文化的自身特色,甚至造成区域自身历史的边缘化。从使用材料方面来看,学者们仍然严重依赖旅行、商贸、使团和传教士等留存的文献。这就使其在历史叙述中更多地采取“他者”视角观察,缺乏对当地历史文化、政治制度和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入理解和分析。

  一些研究将“全球性关联”简化为各区域同欧洲之间的联系,忽略了这些地区自身历史的发展。对跨文化交流作用的夸大,往往导致对本土资源和内发性动力的忽视。在“全球中世纪”乃至整个全球史的研究中,远距离商贸活动和跨区域帝国统治始终是考察的重点。如,徐善伟就指出,西方学界存在着过分强调跨文化互动理论的倾向,进而忽视了对各文明的内部传承及其作用的考察。刘文明提出了“主体性文明”的概念,要先将“文明”视为行动主体,在此基础上才能写好一部以文明互动为主线的多元文明史。

  为更好地应对这一问题,应进一步强调区域研究与全球视野的结合,既要深入挖掘地区性的历史文化,更要将其置于全球历史的背景下,探讨区域与全球之间的联系和影响。丝绸之路研究是通过“区域性连接”而构建起“全球史”的绝佳范例。作为古代东西方之间重要的商贸通道,古代的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连接了中国、中亚、印度、西亚和印度洋,一直远到地中海地区,连通了欧亚北非大片区域。这里不仅是商品贸易的交换通道,更是各种文化、知识、技术和宗教的流动之所。尤其是在11—13世纪,东亚儒家文化圈、南亚印度文化圈、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圈、拜占庭东正教文化圈和拉丁天主教文化圈都以不同方式经历了“返本开新、脱胎换骨”的变化。原先较为封闭固守的局面被不断打破,海陆丝绸之路得以复兴并迅速走向繁盛。在这一大背景下,各文化圈的联系程度都进一步强化。随着新的思想、技术的传播和各种知识的流转,各文化圈内部传统结构也受到挑战,纷纷进行知识体系的更新与改造,这个过程更与当地具体的历史传统与社会政治因素紧密相连。

  除了面临信息过载和碎片化的挑战之外,“全球中世纪”研究如果过度强调不同文明的“共性”,还有可能导致历史解释同质化的危险。为了追求解释的普遍适用性,一些全球史研究可能会忽略甚至刻意抹平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这就会导致对特定文化背景下的历史事件和现象的误读。宗教传播是“全球中世纪”的重要研究领域,但宗教在中国和欧洲所扮演的角色存在着根本性差异。西方学者往往从自身对欧洲宗教文化的理解出发,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基督教的传播和发展模式视为主导性范式。例如,天主教在中世纪早期的欧洲重建和拉丁西方文明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刻影响了其政治建构、经济组织、社会管理模式和文化心态。相较之下,佛教却并未在中国王朝的政治合法性、社会与经济组织等方面产生根本性影响。导致这种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天主教在欧洲的传播承担着基督教化与“文明化改造”的双重任务,而佛教在进入中国时所面对的是一个拥有丰富历史遗产、高度发达治理体系和独特思想文化传统的古老文明。因此,佛教为了在中国传播积极地进行本土化、中国化改造。

  笔者曾论及“全球中世纪”并非一个精确恰当的概念,认为这一概念的内涵、外延和核心特征仍未得到清晰阐明,但对采取全球视野重审中世纪时期各文明之间的关系有启发意义。西方学者倡导这一概念的初衷或许是力图从更宏观的多维视角去理解和阐释人类历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但受制于其知识体系与思想观念,这一概念尚未形成完全突破“欧洲中心论”色彩的叙事模式。我们将全球史方法运用到传统的世界中古史研究时,也需要避免上述负面影响,应充分认识到相关视角和方法的局限性,以更全面、准确地理解人类历史的发展。

  有鉴于此,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积极参与全球史讨论,并在近年来取得丰硕成果的中国史学界应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其中,在国际史学界发出中国声音。一方面要关注文明之间的联系、交流与互动,另一方面也要扎实研究各文明的根本特性及本民族文化之地位。鉴古知今,以学术研究促进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世界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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