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欧洲文明即今天的西方文明,是当今世界主要文明之一。
以往,人们惯于将欧洲文明与古典世界视为一体,认为西方肇始于古希腊罗马,“中世纪”是沉睡时代、黑暗时代,直到文艺复兴,古典理性才得以光复。事实上,欧洲文明创生于中世纪,是次生文明,它采纳古典的、以色列的、基督教的、日耳曼的某些元素,却与之有本质区别。多种文明元素熔于一炉,经过长期痛苦的磨合,至中世纪中期,西方文明内核方基本孕育成形。可以说,西方文明是多种文明互动的产物,并非原生型文明。
每一种文明都有其不变的根本,欧洲文明如同人类的其他文明一样,文明内核高度稳定,类似于胚种,笔者称之为文明“元规则”。一旦成形,它的规定性是穿越时空的,深刻地制约着社会走向。其外在表现形式随着时间和空间变换而变换,有时看上去甚至面目全非,然而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每一种文明都保留着独有的原始特征。因此,确认欧洲文明形成的时间维度,实际上是甄别、辨认该文明本质特征的过程,是欧洲文明研究之前提。
认为欧洲延续古希腊罗马文明衣钵,虽经千年愚昧的“中世纪”,仍不能阻止古典光辉的回归,这套话语体系的始作俑者是西方“人文主义者”。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们顺势借力,不期然而然地将西方文明与古典文明混为一谈,如罗素所说,他们不过企图用古典人的威信打压教会的威信而已。不过,随着西方人对外部世界的探索、解读不断深化,对自身文明的认知也发生变化,逐渐认识到西方文明不同于古典文明,它有着自身的成长轨迹,此时已是19世纪。文艺复兴的话语高调持续数百年,对西方自身以及对全球学界产生极大误导,中国史学界亦难幸免。20世纪30年代,我国学者雷海宗先生大概捕捉到相关信息,曾发出孤独的呼声:欧西文化自公元5世纪酝酿期开始直至今日,是“外表希罗内质全新之新兴文化”。可惜,这一看法极少引起人们的关注。
欧洲文明肇始于何时
活跃在19世纪中期的基佐(François Pierre Guillaume Guizot),是挑战传统观点的早期代表人物。基佐是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和政治人物,他明确区分了欧洲文明与古典文明,并作了相应分析。基佐发现欧洲文明有着“独特的面貌”,不同于古典文明,也不同于世界上的其他文明。他认为,在大多数古代文明中有一种明显的单一性,例如在古希腊,社会原则的单一性导致了一种迅速惊人的发展。“但是这种惊人的腾飞之后,希腊似乎突然耗竭了。”埃及和印度亦如此。欧洲存在着多样性,各种势力处于不断斗争的状态,为欧洲带来发展机会。大约同时代的黑格尔等,也表达了相近观点。黑格尔将世界分为三种文明,亚细亚的(东方的)、古希腊罗马的和日耳曼的,后者显然指中世纪开始的西方文明。
将西方文明与古典文明区分开来的历史认知,最早引进职业历史学领域的学者,当属斯宾格勒和汤因比。在斯宾格勒那里,他认为世界历史上主要有八种文明,其中“古典文明”和“西方文明”都是独特的、等值的、自我本位的,都有各自的生命周期。“西方文明是最年轻的文明。”这样的观点同样体现在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中,汤因比指出,古希腊罗马文明无疑已经完结,为两个接替者所取代,一个是西方文明,另一个是拜占庭文明。
20世纪中叶以后,西方文明始于中世纪的观点得到更多的认可。一批历史教科书改写了历史,或者说系统性恢复了早期欧洲文明的历史原貌。享誉世界的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的《文明史纲》是代表作之一。该书认为,欧洲文明发展成形于5—13世纪。封建主义(Feudalism)打造了欧洲。11世纪和12世纪,在封建王朝的统治下,欧洲达到了它的第一个青春期、第一个富有活力的阶段。这种封建统治是一种特别的和非常具有原创性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秩序,建立在一个业已经过第二次或第三次发酵的文明之上。美国史家查理·霍利斯特主编的教科书,多年来不断再版,成为美国数百所大学的通用教材。该教材开篇标题是“欧洲的诞生,500—1000 年”。作者认为,欧洲文明与古希腊罗马文明有着“亲属关系”,然而却是“迥然不同”的文明。哈佛大学教授哈罗德·伯尔曼(Harold J. Berman)指出,人们习惯上将西方世界与古典世界视作一脉相承的文明实为误读:西方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和一种文明不仅区别于东方,而且区别于以色列、古希腊和古罗马等文明。它们是不同质的文明。
当代学者亨廷顿明确指出,随着罗马帝国崩溃,古典文明“已不复存在”,如同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古埃及文明、克里特文明、拜占庭文明、中美洲文明、安第斯文明等文明一样不复存在。他认为,西方文明是成形于8世纪和9世纪的次生型文明。
欧洲文明是西欧诸民族创造的
古希腊罗马文明与欧洲文明是不同的个体,然而它们之间不是没有关系,问题在于人们忽视了人的主体性,低估了中世纪的贡献,低估了日耳曼人的贡献,混淆了两种文明之间质的区别。事实是,西方文明是西欧诸民族在中世纪创造的,他们吸纳和改造不同文明以及不同时期的不同元素为其所用,从而创造出一个独特的、个性鲜明的文明。
伯尔曼指出,伊拉斯谟是文艺复兴的重要代表人物,波隆那大学是中世纪罗马法复兴的策源地,然而伊拉斯谟不是古希腊人,波隆那大学的罗马法学家也不是古罗马人,也就是说,西方不是罗马人而是西欧诸民族创造的。事实上,罗马文明在其帝国灭亡前就已经为蛮族文明替代。高度发达、极其精致的罗马法律体系与日耳曼民俗法差异极大,早在罗马帝国覆亡之前,罗马文明在西部就已经被哥特人、法兰克人、撒克逊人以及其他日耳曼人的原始部落文明所取代。笔者以为,随着文明的主体更迭,由西欧诸蛮族推动的一系列重大事件,都是古典时代不可能发生的:诸如蕴含契约因素的欧洲封建制创立,获得“政教分离自觉”的教皇革命,实行代表制的议会制度确立,以及“第三等级”的崛起等,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事实上,有着完全不同传统的日耳曼人,踏着罗马帝国的废墟入主欧洲后,欧洲的政治命运永远地转移到了日耳曼人之手。
古典世界是杰出的。雅典无疑开创了多数人民主的先河,不过也应清楚地看到,雅典民主有以众暴寡的倾向,有明显的身份印记。深入体会中世纪和古典文明,就会发现二者在许多方面气质迥异,不论人们对国家和权力的心理,对超自然力量的态度,还是社会组织方式等,举目皆是。说到底,古典时代没有个体的独立,看不到个人权利成长的轨迹,个体融于城邦中,最终融于帝国体制中。所以梅因(Henry Sumner Maine)说,“古代法律”几乎全然不知“个人”,它所关心的不是个人而是家族,不是单独的人而是集团。
12世纪出现罗马法复兴,不过是为欧洲法律提供一些“概念”和“范式”,后者经改造后气质大变,与其说罗马法复兴,不如说再造,被认为“相同的准则具有极不同的含义”。教会法学家们热衷于解读罗马法有价值的基本元素,表面上他们在不停地辨析和考证罗马法,实际上在不断输入当时的社会共识,表达一种全新的见解。原罗马法中的“权利”概念具有多义性和含混性,而且局限在私法领域,中世纪法学家对罗马法“权利”概念的重新解读和改造,逐渐彰显自然权利观念,形成颇有系统的权利话语及其语境,为建构欧洲文明框架提供了基本元素,被称为“语义学革命”(semantic revolution)。显然欧洲文明与古典文明存在某种联系,然而不是有序的继承过程,而是有选择的采纳过程,它们是不同质的文明。
古典文明在人类上古时代达到相当的高度,但最终还是与其他文明一样,未能摆脱谋求强大王朝和帝国的归宿。古典文明是亲属,但毕竟不是欧洲文明。
欧洲人身份认同与欧洲文明空间维度
据奥地利著名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希·希尔考证,“欧洲”一词最早见于罗马帝国后期,起初它只是用以表明一种区别。罗马历史学家卡修斯在199年时观察到,罗马皇帝的军队中,“来自帝国西部的‘欧罗巴人’与东方的‘叙利亚人’有显著不同”。甚至直到5世纪初,《奥古斯都历史》一书中还交替使用“欧罗巴人”和“欧罗巴人军队”这两个词。在那个时候,“欧罗巴”的含义,是指军队和这些人所在社会的稳固的政治结构,相对于“叙利亚”民族特性的辐辏与聚散不定的那种状态。这是“欧洲”一词能查到的最早的文献记载。
随着蛮族入侵,先后出现了一系列蛮族王国,法兰克是蛮族王国的主要代表。加洛林王朝开始正式使用“欧洲”这个概念。布罗代尔认为,751年法兰克王国建立的加洛林王朝就是第一个“欧洲”,标示为“欧罗巴,加洛林王朝的统治”(Europa,vel regnum Caroli)。加洛林王朝的著名统治者查理大帝,被后来的宫廷诗人赞誉为“欧洲之父”(pater Europae)。欧洲人逐渐具有统一的身份意识,则是1000年以后的事情。随着基督教传播和封建制推广,“在欧洲文明和文化中出现了一种聚合。”“道德、宗教和文化的价值,以及战争、爱情、生活和死亡的准则,在各地都是一模一样的,从一个采邑到另一个采邑,不管那里出现了什么样的争执、反叛和冲突,都没有什么区别……出现了一个真正的单一的基督教民族和基督教世界。”
后来,“欧洲”概念也曾一度浮出水面。不过,一直到文艺复兴初期,该词仍然很少出现在人文主义者的笔下。“欧洲”一词进入欧洲所有的语言并且较频繁出现,则是15—16世纪的事情了。
关于西方文明的空间维度,也有复杂性的一面。西欧无疑是欧洲文明的核心地区,地理与文化是重叠的,南欧、中欧和北欧大体亦然。然而,一部分东欧国家以及俄罗斯,虽然地处欧洲却不被认为属于这个意义上的欧洲国家。西欧个别地区也是这样,如西班牙被穆斯林统治近8个世纪,在此期间西班牙的穆斯林统治者从不认为自己是欧洲人,外界也不认为他们是欧洲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欧洲,基本是文化意义上的欧洲,近代以来更加明显。“大航海”以后,欧洲移民在海外建立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仍被认为是西方国家,即使远离欧洲本土。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