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正统论的政教内涵

2024-12-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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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统之辨“昉于晋而盛于宋”,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历史理论和政治学说,旨在辨析王朝正闰。宋代以后,正统论逐渐褪去五德终始的神秘外衣,转而从疆域“一统”和道德“居正”的理性角度评断政权的合法性,形成一种二元结构,也更多牵扯到何谓“中国”之“正统”的问题。概言之,宋明两代较重“正”,以用儒家文化、华夏族群界定“中国”;元清两代较重“统”,以疆域广远、臣民众多证成“大一统”,其间的张力至今犹存。实际上,宋明正统论不仅是评判政权合法性的标准,还植根于对“大一统”政教内涵的原理性认识,可以超越以“正”或“统”评判“正统”、界定“中国”的矛盾,为统一多民族的中国提供论述空间。

  “正”与“统”并行非绝对标准

  宋明以来的“正统”概念基于欧阳修的定义,他将《春秋公羊传》中“君子大居正”“王者大一统”两义“撮为正统之名”,能“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者即为正统。由于三代之后的王朝极难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学者们不得不加以取舍。欧阳修倾向于“统”,凡能统一天下的政权皆与之以正统;章望之认为如此则“无以别善恶”,故强调“正”,唯有“以功德而得天下”者方列为正统,奠定了此后正统争论的基调,形成了五花八门的正闰分划和截然不同的正统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宋明正统论在偏重一端时常不摒弃其余,表现出论述上的模糊性。持“统”的观点主张凡无对手可与争竞的政权都可“推其统而言正”,不必论其得国之顺逆、行事之仁暴;同时,它又包含对“善恶得失”的区分,乃至认为“统而不得其正者,犹弗统乎尔”,对正统王朝提出严格的道德要求。持“正”的观点认为正统之名承担着批判政治、“立天下之大法,以为万世劝戒”的使命,主张凡不合乎儒家标准的政权都应贬天子而“异其礼”;但它也要求“凡君中华者,皆正书以相续”,即便是“不正”之朝,当其“始一天下”之时,亦应“以正统之法书其国号而名其君”,并不完全遵循唯“正”是从的逻辑。

  宋明正统论并未在“正”与“统”间划出绝对的界限,也未据此建立前后一贯的话语体系,而是划分出正统、霸统、变统、偏统、窃统等名目,实际上意味着在承认大一统王朝的前提下,以“正”的程度评估“统”的质量。这表明以“正”或“统”评定政权合法性并非正统论的全部,它们背后尚有一种深层的政治文化结构。

  “正统”的实质在于其政教内涵

  那么,如何理解这种结构?欧阳修和方孝孺的正统论可作例子。

  欧阳修的正统论贯穿着尧舜和夏商周三代与后世王朝的区分。前者“得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前后相承,终始分明,是正统的典范;后者则“或不由至公大义而起,或由焉而功不克就”,只能降低标准。他的正统名单包含历代王朝,但用于后世的“正”“统”,其含义明显与尧舜和夏商周三代不同。例如,欧阳修将暴虐的秦、得国以篡的曹魏和西晋、全属夷狄的北魏皆定为“正”,它们或积渐甚久、兴于群雄并起之中,或经过程序上的禅让,与舜继尧、周代商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

  在定稿的《正统论》中,欧阳修部分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但并未改变其基本逻辑,即论后世王朝之正统,“正”只关乎得国的方式,就是前后相继、积渐而起、乘弊而兴;“统”只关乎功力的结果,就是以大并小、以强兼弱、治诸侯而一天下,不考虑其实质。这一观点背后是对“正统”层次的划分:尧舜和夏商周三代以圣人之德治平天下,是“以正而统”的“真正统”;后世“兴者以力”“其德不足以道矣”,只能看“迹之顺逆,功之成败”,已经失去了“正统”的真精神。可见“正”与“统”本身并无独立的意义,尧舜和夏商周三代所践行的儒家政教理想方为“正统”的实质。

  方孝孺的正统论旨在“扶天理而诛人伪”,将“取之不以正”的晋、宋、齐、梁,“守之不以仁义”的秦、隋,“夷狄而僭中国”的辽、金、元,“女后而据天位”的武周,都列为变统。身为华夏、遵从礼法之“正”是进入正统的严格标准,但它并非教条,而是派生自其背后的政教观念,特别是关于上古生民“纷争而靡定”,天命圣人“同其好恶,节其嗜欲”的文明起源论。遵从儒家的“中国”之道便能走向人心安定、天下一统,反之,败坏礼义的夷狄之风必将造成社会混乱、国家崩溃。周代制礼作乐,故民“有忠顺而无乖逆”,国祚绵长、胶固难解,必至于周礼尽废,人心习于变诈,才最终趋于解体;“智力而取,法术而守”的汉、唐、宋尚能假仁义、行宽政,能使民“安之”,但国祚与一统皆不如先王之世。至于“强致”“篡弑”以得之,“无术以守之”的秦、晋、隋则“不旋踵而遂亡”,反映的是礼法政教与政治治乱的直接联系。

  根据这种观念,种族、文化、道德之决定正闰,实际上从属于对政治的理解。故方孝孺说虽晋得国于篡,但若“法立而制定”,亦可使臣民“稽首屏息而尊事之”;隋文帝虽猜忌苛忍,但凭其躬履节俭,损上益下,也能称“抚有华夏,赫然续数百年之正统”。甚至摒斥元代,也是忧心夷狄之风沾染政俗的后果而出警世之言,并非直接源自对夷夏身份的断然分判。这表明,宋明正统论的内容和意义是由其政教内涵决定的。

  “正统”是遵循天道性命的政治

  宋明正统论立基于“以正而统”的政教观念,是一种关于“政治何以可能”的知识,有其思想上的深层依据。

  宋明“正统”定义所源出的公羊学高扬“居正”“一统”,指的是王者受命改制、修法守正、统领万物,使其运转遵循宇宙秩序。世间万物应总系于王者,王者应遵奉天道,天道又来自“元”。“元”是生成并内在于万物的“气泉”;“人之性命,由天道变化而来”,同样具有“根极于元”的“神气”。“元”决定天地万物的性格,必须“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王者“继天奉元”“布政施教”,才能“遂其功”而“化大行”。“王正”则“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正”自能成“统”;“王不正”则“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不正”必至于“不统”。

  正统论以“大一统”为依归,根据的是天道性命对人心聚散、国家成立的原理性规定。理学认为人皆有天命之性,只因“禀气或偏,梏其天明”,遮蔽良知良能,变得“深诡而难测”“难合而易离”,只能以强力约束,并无内在的凝聚力,不仅“威令有所不行”则即刻土崩,强制过甚亦将“驰突散走而不可制”。只有通过礼乐节其欲、养其心,使之“潜修默改”,“性安于我而无他慕之心”“心服于我而不能释”,方能聚合为“胶结而不可解”的“正统”国家。二者的差别不在于正当性之有无,而在于“正”必能“统”、“不正”则必“不统”的因果关系。可以说,政教意义上的宋明“正统”指的不是“合法”的国家,而是“唯一可能”的国家。

  在以外在标准区分王朝正闰的表象背后,宋明正统论具有依托于传统中国的文化语境和知识体系的政教内涵。它根源于推崇四海如一、和谐有序的“大一统”传统,故以人心归服为道德正当的验证,又以道德正当为人心归服的条件,指向天人合一的普遍秩序。对“正”或“统”的强调和对正统性的评判由此派生出来,并以“正统”国家的政教原理为转移。这意味着对王朝正当性的判断和对“中国”的界定,应从属于何谓遵循天道、如何聚合人心的政治文化观念。当这种观念发生改变,突破了理学道统和夷夏之辨的具体规定,“正统”便可以在新的政教实践中支撑起既涵盖多元族群文化又具有自身文化主体性的“大一统”之“中国”。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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