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否可教”作为古已有之的教育命题,涵藏“道德为何”“道德教育何为”“道德与教育关系如何”等子命题。道家经典《老子》《庄子》蕴含丰富的关于“道德是否可教”的智慧哲思。
自然德性观
道家的“道”“德”以“自然”为本质,“道德”为“自然道德”。道家思想中遍布“自然即道德”意旨。汉代河上公与魏晋王弼注解“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子》第五章)时,共同关注“天地”的“任自然”德性。在道家思想中,由于天地以自然之德润泽万物,故而万物只消秉持本自具足的本性,即能于消息盈虚的时空流变中合成一派自然和谐景象。
体析道家“自然即道德”的德性观,可以“自然儿童”为镜照。作为“自然性”最完备的人,道家的“儿童”是依循本性的“自然人”。在《老子》和《庄子》中,作为“儿童”代称的“孩”“婴儿”“赤子”“儿子”“童子”全是自然天成、自在自得之人。在先秦道家看来,“婴儿”的自然德性富含天然效用,“峰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老子》第五十五章)。在认同和褒扬“婴儿”的自然德性之余,道家也对“众人”的“不自然”样态加以痛斥,“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第十二章)。道家认为,人之自然本性的遮蔽和背离是不堪生存境况的根本因由。
以富含自然之德的“婴儿”的生存样态与背离自然之德的“众人”的生活境况作比,道家于个体发展意义上证成“自然即道德”命题。相应地,老庄重视人世社会的“自然之德”,认为借由“无为”“自然”的“德政”得以形促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理想世道,从而证成“自然即道德”的社会价值。
德教悖论
道家提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老子》第四十八章),认为不断增益世俗道德知识将致使欲望、私情、杂念等遮蔽“自然德性”。在提出“为道日损”后,老子又以“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老子》第四十八章)显豁“持续减损”的学习实质,认为借助持续性的“减少”“消损”方式,人能通达自我与事物的自然本质而成为“符道合德”者。
道家“减损”式的学习观透显出之于“知识学习”的谨慎和批判态度。基于彼时“不道早已”(《老子》第三十章)的社会现实,老子认为世俗机巧之知会不断强化人的“情欲文饰”,使人变得诈伪虚假。道家否定其时主流的知识学习样态,认为以语言和文字为载体、以制度和规范为内容的道德教育,非但不利于人的道德进益,反而易于产出儒家“乡原”(《论语·阳货》)式的“道德假面人”。然而,否定世俗主流知识,既非代表否定一切知识,也非意味着否定一切类型的知识学习。道家在批判世俗智识之外,欲以“道知”引领众人“守望”和“复归”自然德性。道家老庄认为,经由学习和实践“道知”,人们能够获致生存发展的真正智慧。为此,老庄针对“道”“德”展开多方描摹与阐发,建构出以“道”“德”为核心概念的道家理论体系。
在道家经典中,“道知”是指阐明“道”之内涵与价值的观念或知识。在《老子》中,“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一章),真正的“道”难以作为知识被“言说”。然而,老子明知“道”之“不可尽言”,却又不得不“勉强”而“言”。“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第二十五章);“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老子》第十五章)。这种关于“道”的“说”与“不说”、“不可说”又“不得不说”的矛盾性构成《老子》思想的内在特质。
“道言悖反”矛盾,也见于道家论“道德是否可教”。在道家思想中,人的自然德性是先天自具的,无须后天人为干预;人的道德水平生来即是自足完备的,无须后天教化。此乃道家的“道德不可教”观念。然而,在“大道废”的境况下,呼吁珍视和葆有自然之德,引导众人经由“减损”的方式寻回自然本性并归于道德生活,则又不得不“教”。这是道家“道德可教”的结论。可以说,在道家思想中,自然德性本不可教,但自然德性的彰明与回归非经由“教”不可。相比之下,在理想的“教”中照现人的自然德性,乃道家老庄“立言”之价值鹄的。他们期冀人经由认识“道”“德”而真正踏上昭明与回归“自然”之途。
行不言之教
一如西方苏格拉底和儒家孔孟,道家老庄认同道德与知识的密切关联。道家思想中存有合理的知识学习促进道德发展的基本假设。道家认为,真正的道德生活是人基于天然本性而展开的自然、自由、自主的生活。在此意义上,老庄反对“言教”与制度式的道德知识,认为理想的教化应以珍视和顺应人的自然本性为前提,以“知道”“得道”“行道”为旨归。合于“无为”“自然”的道家思想底蕴,道家的道德教化方式是“不言之教”。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第二章),是老子教化思想的集中表达。汉代河上丈人、魏晋王弼以及诸多现当代学者均将“不言之教”与“身教”相关联,认为“无言”的“身教”是道家的理想教化方式。事实上,老子对“圣人”的“身教”场景作过细致描摹。面对自我迷失、自性沦丧的“俗人”,作为教化者的“圣人”在熙攘的众人中“现身示道”,通过以身示范的方式向人们传递“符道合德”的自然德性。
道家亦主张人们通过“察而观道”“思而悟道”和“勤而行道”修养自然德性。道家重视发挥人之官能在道德养成中的作用。在《老子》中,具备“自然德性”的水、山谷、草木、婴儿、赤子等,是众人体察自然德性、反身观照自我的重要介质。“思而悟道”被老子描述为“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老子》第十六章),旨在借由深刻的思维活动领会和体悟自然之德。倘说“察而观道”通过观察个别自然事物而获知自然之德,“思而悟道”则是将个别化的现象抽象为普遍规律,生出“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的规律性认识,从而真正顺其自然本性地生活。道家老庄重“行”,“上士闻道,勤而行之”(《老子》第四十一章)。道家认为,自觉抱持自然本性、随顺自然规律地开展生活实践是通往自然德性的真正“法门”。
概言之,道家老庄的“道德”是“自然之德”。“自然德性”一旦与世俗“言教”相遇,则纯然完备的德性之光将陷于由虚假矫饰之知构筑的智识泥沼。在“道”和“德”交相丧的社会背景下,如何通过教化促成众人德性的彰显和回归,是道家不得不回应的时代问题和教育命题。基于对世俗智识的谨慎批判、对主流“言教”的否定,老庄提出“不言之教”的德教策略,认为通过“身教”“察而观道”“思而悟道”“勤而行道”,可实现“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第十七章)的教化妙用。老庄德育论述中的自然人性观、人本诉求、哲人情怀和教化智慧不独开出道家道德教化哲学的生动面向,也可为当前道德教育的开展提供别样启思与镜照。
(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