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多维探索教育强国建设中的教育对外开放新路向

2023-10-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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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的教育开放一方面遭受“走出去”的明显阻碍制约,欧盟、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先后出台针对我国的留学生限制政策,这在极大程度上造成了我国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的阻滞;另一方面面临“引进来”的提质增效掣肘,尽管我国早在2017年便已成为世界第三、亚洲第一的留学目的地国,但教育层次相对不高、高水平学生吸引不足的问题仍普遍存在,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整体效能。亟需在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篇大文章中,多维探索新的实践路向,进而以教育对外开放整体效能的提升更好支撑和服务教育强国建设。

理念维:把区域性国际化打造为教育对外开放效能生成的“新增长点”

  从目标导向上看,我们的教育对外开放事业,追求的是全国教育系统对外开放整体功能和效益的最大化。而高等学校是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故要实现这个功能和效益的最大化,在相当程度上有赖于全国3000余所高校在对外开放上有主有次、有先有后、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的特色实践。毕竟我国现有的3000余所高校分属若干不同的类型,办在多个不同的区域,各自具有不同的实力,故其教育对外开放的能力水平定然存在差异。因此,若是高校之间选择整齐划一、千篇一律的对外开放路向,显然无法达至教育系统对外开放整体功能和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在具体实践中,有主有次的“主”与“次”如何确定?有先有后中谁“先”谁“后”?因地制宜的依据何在?“扬”哪些长、避哪些短?在传统教育对外开放路向遭遇明显掣肘的今天,对这些问题的解答直接指向教育对外开放的新路向探寻。必须承认,虽然传统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实践在极大程度上促成了国家的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发展,但随着教育对外开放内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高等教育的区域性国际化发展有望成为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效能提升的新增长点。

  无数案例表明:任何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都难以做到面向世界上所有国家(地区)的直接教育辐射;同样,任何一所高校也无法在招收留学生上做到针对所有国家(地区)的同等考量。诚如美英等留学生教育大国在其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上存在明显的区域侧重,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顶尖高校在留学生招录上存在地域倾斜一样。一国在教育对外开放上的区域性侧重,一所高校在国际化发展上的区域性倾斜,既是客观存在的,也是科学合理的,更是极为必要的。可以说,对我国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不同水平的高等学校而言,区域性国际化既是一种合理科学定位的、特色发展的国际化,也是一种立足所处区域的、因地制宜的国际化,更是一种基于自身水平的、扬长避短的国际化。如云南省高校积极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积极面向中亚国家、东北地区高校积极面向东北亚国家实践其国际化发展,其既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国际化发展路向选择,也有助于国家层面的教育对外开放整体效能提升。

实践维:把各类国门学校确立为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特色主体”

  我国共有云南、新疆、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9个省区在陆疆上与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等13个国家接壤,在45个沿边境地级市内广泛分布着超过80所的国门大学和万余所的国门中小学。这些“国门学校”地处边境地区,与他国直接相邻,对外承担着睦邻、安邻、富邻的国家责任,对内担负着繁荣边疆、稳定边疆的特殊使命,是沟通国内外的重要文教交流通道,是展示国家形象和传播中国文化的重要窗口。尤其在面向周边国家的人文交互、文化辐射、精神守土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可形成国家经略周边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先导,深化拓展为支撑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和关键纽带。

  尤其就国门大学而言,在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内,云南省高校具有做强“留学中国”品牌的特殊优势;在国家向西开放的区域内,乌鲁木齐市1500公里半径内的中亚国家几乎无高水平大学;在面向东北亚开放的区域内,东北地区高校具有先天的外向辐射和国际交往优势。但客观来看,由于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和发展累积方面的掣肘,区域内的国门学校整体水平还相对有限,距离高水平发挥人文交互、文化辐射和精神守土作用还有一定差距。为此,急需通过倾斜性的政策支持助推“国门学校”的高水平发展,进而使其更好服务于国家的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尤其西南、西北是“一带一路”的重要交汇节点,这些区域内高水平的“国门学校”发展,有望在面向周边国家输出教育公共产品、服务国家周边外交、做强“留学中国”品牌方面收获事半功倍的成效。

  从这个意义上看,尤需在现有的教育对外开放基础上,把广泛分布于沿边境地区的各类“国门学校”确立为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特色主体。当前,教育部办公厅已制定印发政策措施,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教育辐射中心。但在面向东北亚开放的区域内、在国家向西开放的区域内,尚还缺乏类似的专门性支持举措,后续的相关倾斜性支持仍极为必要。

构想维:把海南等建设成全国各省区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的“试验示范”

  教育对外开放是一个复杂的事项,尽管国家层面科学的顶层设计已然较好擘画出蓝图,但客观来看,现实中仍存在“教育对外开放究竟应侧重于哪些领域,应该开放到何种限度,怎样才是高水平的教育对外开放,走出去的路径还能往哪些方面拓展,引进来的过程中可能联带产生哪些问题,如何更好规避和解决这些问题”等诸多需在发展中更好求解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加之我们复杂的国情、辽阔的幅员,以及多元庞杂的教育对外开放主体,两者的交织夹缠,势必导致诸多无法预期的教育对外开放难点堵点,甚至一时一事上的教育发展阻滞。因此,极有必要通过一定区域和一定路向的试验改进,事半功倍地积累经验并规避风险。在这一点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是极佳选择。

  2019年,教育部联合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推动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把海南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开放发展、创新发展的生动范例”的目标,同时进一步细化境外一流高校到海南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设立国际高中和国际幼儿园,试点境外工科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独立办学,探索境外高水平企业在海南独资办学等教育对外开放举措。2021年6月,全国人大还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规定“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此后,为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为主动灵活的教育对外开放,支持促进和规范管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教育部还联合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从根本上形成了海南教育对外开放多元一体的政策支持举措。

  可以说,在我国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创新尝试上,海南自由贸易港已然具备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当然,国家也明确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支持长三角地区率先开放、先行先试,支持雄安新区打造教育开放新标杆”等举措。故在未来一段时期,尤需在用好用活国家政策过程中,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雄安新区等地不断探索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的新举措、新作为,进而积累更多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经验,于更大范围和更深领域的实践推进中集聚教育强国建设动能。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制度变迁视域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的实施路径研究(BAG230253)”阶段成果】

  (段从宇,深圳大学湾区教育研究院教授;高淳海,深圳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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