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李宝庆,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教育学部副教授,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袁青青,西南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重庆 400715
内容提要:实行高中自主招生改革是在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方面迈出的突破性步伐,也是有效选拔创新人才、促进学生富有个性的全面发展以及引导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风险伴随改革而生,高中自主招生改革存在着风险增益与风险损失的双重可能,其隐含的公平性风险、信任风险与应试化风险将使改革承受预期之外的风险损失。为将高中自主招生改革风险损失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可采取顶层设计与底层视角并重,探索高中学校特色招生与特色培养体系,建立风险利益激励与约束制度等应对策略。
关 键 词:高中自主招生改革;公平性风险;信任风险;应试化风险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新高考时代普通高中教师教学胜任力研究”(BHA180161)。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0186(2019)08-0138-06
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是一项存在安全隐患的高风险改革,关涉千百万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要顺利推进高中自主招生改革,尤其需要科学分析和洞察改革面临的各种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策略,最大限度地规避改革带来的负面效应。
一、高中自主招生改革风险的多重表征
“教育改革是动机、行为与结果之间关系的达成过程”[1],即理想与现实的互动过程。然而,“当今社会是一个异常的情况屡见不鲜并伴随危险的风险社会”[2],不确定性和风险的扩大使得改革预期能否成为现实仍未可知。在此复杂情况下,除非能够确保改革所采取的行动与结果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并能精确控制场域中的所有要素,才可准确无误地达到预期愿景。事实上,高中自主招生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波动的改革实践活动,在推进过程中潜伏着公平、信任与应试化等风险。
(一)公平性风险:决策动机与改革效果的二维背离
公平是高中自主招生改革价值取向不变的“黄金法则”。但结合各地的具体实施办法分析,高中自主招生改革中的资格审核机制与考核机制呈现出与决策者公平价值取向相悖的现象。
1.资格审查机制:“提前圈定”拔尖学生
高中自主招生基本考查程序为资格审查、复试(采取笔试或面试形式)等环节,不同地方的考查程序有所调整。所谓资格审查是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即各个学校依据办学定位与人才需求,设置不同选拔标准,初步筛选合适的优秀人才。某市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确定了高中自主招生使用“学生推荐”与“校长推荐”两种报名方式,并指出“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并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注重“综合素质”以及“科技创新能力”是自主招生的大势所趋。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规定实质上将自主招生的受众锁定在了精英考生群体。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一方面,“精英的选拔往往由考试的技术选择与综合的社会选择两个方面组成,其中考试的技术选择是基础部分,取决于考生的智力与努力。”[3]由于“某一领域的学习潜质或才能”是难以精确衡量的模糊性概念,学业成绩便成为选拔标准的核心基础。因此,参与这一竞争的考生本身就属于中考生中的“优等生”,他们凭借优异的成绩通过中考渠道也能进入重点高中。另一方面,包含“思想、能力、道德”等在内的综合素质可从计量的社会活动、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等方面考查,也可从个人的谈吐、表达中窥知一二。那么,这背后又关联着学生的教育经历以及家庭背景,在家庭、阶层、是否来自重点中学等方面存在限制但确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将可能因此被隔离在高中自主招生这场“精英角逐”之外。
2.面试考核机制:“隐性排斥”弱势学生
面试考核机制基本上分为笔试与面试环节,旨在考查学生的学科素养、创新思维与思想品质等,力图实现从“知识立意”到“能力、素质立意”的根本转变。但通过分析发现,“所谓能力或素质立意的题目多数是基于生活常识而衍生的问题,属于经验性知识题,如观念、观点、新信息等。”[4]学生生活环境构成的生活经验决定了其经验性知识的构成,超过学业大纲范围偏向考生知识面、应对能力与谈吐的考查,很明显有利于城市生活环境的考生,而不利于农村考生。同时,有研究发现“家庭社会资本对于自主招生活动具有重要影响,弱势阶层、弱势地区、弱势中学考生已处于不利地位”[5]。如“AlphaGo与围棋世界冠军的人机大战”“共享单车的喜与忧”“请说说上海建设迪士尼乐园的利与弊”以及“如何看待百度搜索的‘竞价排序’”等,诸如此类的考题都是以城市生活经验为背景,生长于多样文化且信息资源丰富的城市考生显然更加适应这一考察趋势。
(二)信任风险:家校之间利益博弈
“所谓信任,是指人们对其他个体或群体按照某种预期的规范或准则采取行动的期望”[6],变革主体在改革风险活动中选择信任,能打破对改革的墨守成规与畏首畏尾,减弱变革的风险与冲击。当各主体基于自身的利益诉求选择行动路径时,无疑增加了改革的信任风险。
1.家长与学生的“失范行为”
尽管高中自主招生设置了严格而又狭窄的“门槛”,但仍为广大学生另辟了通往重点高中的蹊径。在争夺优质教育资源的目标驱动下,进入重点高中成为考生与家长跨入自主招生大门的无声“动员令”,诱惑部分人员越过制度与道德规范,借助不正当手段达到预期目标。一方面,部分学生并没有完全理解高中自主招生政策,而是抱着“试水”心态,将自主招生选拔作为测试实力的方式,在中考前进行“模考”以增加安全系数。在不遵守契约精神的状况下,通过自主招生已预录取的考生可能将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另攀高枝”,高中学校为此投入的财力、物力等成本则会白白流失。另一方面,纵观部分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奖项”“全国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项获得者”等位列报名条件之中,获奖证书成为自主招生考生的“敲门砖”,也是他们“脱颖而出”的重要筹码。在高中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把关不严的情况下,少数家长与学生铤而走险,越过制度规范,通过买卖成果获取利益,专利、证书造假等利益链条也悄然形成,腐蚀着高中自主招生制度。
2.高中学校的“灰色空间”
“改革中的信任关系也依托于代理伦理的秉持,意指在职行动者是否有能力善尽代理人的职责,以委托人的利益为最大考量,能否处理好自身利益和代理人利益之间的平衡问题,是否能持守角色或职务上的义务,如公平和正义原则。”[7]作为高中自主招生代理人,同时也是利益供给方的高中学校,能否在改革实践中坚持公平原则,是否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成为信任的考察标准之一。可是,“很多家长为了孩子抓住机会,不惜一切代价找关系……这样的做法就给了一些掌权人腐败的机会。”[8]在监督机制缺位的背景下,弹性较强的评价标准为腐败行为留下了制度空间,通过“权钱交易”、以“特长生”的名义大幅降分录取“关系考生”。以权谋私承担的风险较小,社会对高中自主招生权力的滥用始终存有担忧。有家长说:“对于我们这样经济条件不太好、没什么背景的家庭来说,孩子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命运,但现在这条路也变得越来越窄”。[9]自主招生中的权钱交易使得为数不多的重点高中招生名额被挤压,倘若利益交换空间得以扩大,自主招生空间便会缩小,结果便是自主招生的公信力遭受损坏。
(三)应试化风险:学校办学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1.高中学校特色招生的“单一化”
通过自主招生,高中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的特色与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公平公正、具有针对性地选材,学生与学校能够达到理想的“双赢状态”。但是,在中考改革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行为规范,对高中自主招生改革实践的制度创新会产生深刻的多重影响,并可能形成“把学校拉回原有位置”的“铁笼”[10]。首先,通过分析部分自主招生方案,可以发现学校的招生标准存在趋同现象。对招生对象条件限定大致趋同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优良”“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证书”,忽视了与办学特色相匹配的问题。其次,自主招生披着选拔创新人才的“外衣”成为掐尖“新战场”,异化为“尖子生收割机”。在统一规定的选拔时间之前,部分高中会举行“校园开放日”活动,当“第一梯队”学校的活动落幕,“第二梯队”的学校才纷纷开放。事实上,“实力不凡”的学生在此时就已收到高中预录取的口头承诺,提前被圈定。这使得某位高中学校的校长感叹:“第一排的观众都站起来了,让后排的观众怎么办?只能站在凳子上看了!”[11]
2.高中学校特色培养体系的不足
高中自主招生“不拘一格降人才”只是一个起点,如何培养出更全面、更健康、更合适的人才乃是根本。若将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有潜力”优秀生源与统招类学生等量齐观,则容易淹没和抵消高中自主招生的制度效应。从各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来看,“招收学有特长、品学兼优、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是高中学校一致认同的理念,但就具体措施而言,部分学校并未给出翔实的后续培养方案,真正形成完整思路并扎实推进的高中学校更是寥寥无几。例如,某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附则中只是简单提及“通过自主招生录取我校且中考成绩达到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编入‘火箭班’就读”。除此之外,方案还提到单独编班的学生将“提前进入各类竞赛培训和对接自主招生”。一方面,“提前对接大学自主招生”将使学生投入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系统中的时间、精力、钱财等前移,高中学校如此“为一流大学输送优秀学生”,显然带有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另一方面,部分所谓的“火箭班”,实质上是承载了学校升学指标希望的“重点班”,培养的是具备考试技能的应试型人才,高中自主招生的政策本义将因此而淹没。
二、高中自主招生改革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高中自主招生改革方案固有的风险
高中自主招生追求公平的制度设计本身是一个理性过程,但受到复杂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人自身理性能力的限制,决策者在制定政策时会出现新制度经济学所谓的“人的有限理性”,即在制定政策时难以考虑到政策的完美性,而以“满意”为追求目的。因此,高中自主招生改革方案在保障公平性方面存在着制度漏洞,致使制度在实践中所产生的效果偏离其所追求的公平价值。例如,《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显然,通过自主招生推动素质教育的落实,保障每位学生发展的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是决策者追求公平的重要表现。但是,创新人才标准的模糊化等问题又使得低层级的政策执行者将其转化为“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的精英人才选拔过程。
(二)改革行动者的利益导向
高中学校作为政策执行的代理人,理应在权限范围内规范行为,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但在改革行动中,处于学校权力中心的人的行为同样具有个体的目标理性,思维与行为都受利益驱动。尤其在中国的人情社会里,权力所带来的“走后门”“找关系”等背离制度规范的现象着实积重难返。同时,优质教育资源作为一个可以影响每个人生涯、能力和关系等方面的重要因素,对高中自主招生改革的行动者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意义。参与改革的行动者在考量“教育资源对于铸造‘我’的命运意味着什么”“为了能跨入高中自主招生门槛,我必须做什么”以及“其他人可以为我做些什么”等问题后,其可能采取相应的行为。掌握更多信息和资源的人们因此极易出现机会主义行为,通过欺骗、说谎、毁约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自身利益,附带地损害他人利益。
(三)高中学校的“回避型态度”
美国经济学家阿罗(K.J.Arrow)按照人们对风险态度的不同,区分了三种类型的人:风险偏好者(Risk seeker)、风险中性者(Risk neutral)、风险厌恶者(Risk adverse)。[12]风险中性者和风险厌恶者在现实的改革活动中进行风险决策时往往会较多顾及风险损失,较少考虑主动追逐风险增益。从高中自主招生改革特色招生与特色培养体系的不足中,我们可以看出高中学校可能基于自我生存的稳定性选择了对风险利益的回避。作为改革主体,高中学校是“有利益偏好的理性经济人,这是其采取行动的前提与内在机理”[13]。但高中自主招生改革探索特色招生、特色培养模式的要求会打破学校原有的成本投入,额外增加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投资,改革风险增益的不确定性使学校更倾向于“保守地实现沉没成本可带来的明显收益,从而放弃机会成本带来的改革收益”[14]。倘若在高中自主招生改革风险活动中,大多数学校倾向于确定性的利益活动,而自觉规避风险利益较高的不确定性活动,将使高中自主招生改革收效甚微。
三、高中自主招生改革风险的规避途径
(一)坚实基础:顶层设计与底层视角并举
毫无疑问,高中自主招生改革是一个目标广泛且复杂的开放系统。国家自上而下系统完整地对改革的目标、组织、计划、程序、效果等做出阐述,能够为高中自主招生改革提供清晰、稳定的制度框架。因而,决策者应超越封闭思维模式和有限理性的决策假设,增强决策的前瞻性,就影响方案实施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全面预测,以确保政策实施的时效性,达到防控不利风险的目的。同时,高中自主招生的决策不是单向度的“输出过程”,相反它要求决策者走出经验主义的窠臼,根据高中自主招生改革的后续发展不断调整决策的方向与路径,保持在环境影响和条件多变的情况下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损失与负面效应。但在热切讨论顶层设计将给改革带来什么变化的时候,还需要理性地思考与底层的对接问题,倾听、关注社会大众对高中自主招生改革的现实反应,避免改革的扁平化。应借助现代媒体平台,吸引社会大众为高中自主招生出谋划策,扩大公众参与决策的范围,让多方利益主体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二)必然要求:探索高中学校特色招生与特色培养体系
1.制定高中学校特色招生机制
高中自主招生应“由学校依据办学水平、培养目标、办学特色等自主制订招生录取方案,自主综合考查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择优录取。”[15]若想摆脱自主招生的同质化状况,高中学校需形成完整思路并扎实推进。首先,在资格审核环节,应摒弃“唯分数论”的人才评价标准,改变自主招生以“学业成绩”和“竞赛奖项”为代表的过窄标准和功利化导向。这可借鉴美国的自主招生录取方式,“在标准化考试的参照下,通过学校或老师的推荐信、校友意见、才艺证明、社会活动等多方面的考察”[16],并结合学校办学需要对学生进行初步筛选。值得注意的是,选拔标准应放宽对薄弱地区的限制,可通过成果展示等方法给缺少“证书”的农村学生增加全面展示自己的机会。其次,在考核阶段,笔试、面试应将不同生活经验考生的知识宽度、深度与学校特色所需品质、潜能有机融合。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是该市首批书法特色高中,其在自主招生考试中增加了书法考试,不仅在面试环节侧重书法知识,增加“书法临摹”环节,并且在评分录取方面,提高书法成绩的比重。这样的做法使学习成绩不占优势但确有书法才能的学生脱颖而出,最大程度实现学校发展定位与学生潜质的最佳匹配。从考试内容来说,应避开难题、怪题,综合考虑不同生活背景的学生经验,以多样化的方式设置考题,让每位考生在自主招生的考试中都能“有话可说”。
2.探索高中学校特色培养体系
高中学校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合适生源只是迈出第一步,如何利用本校特色构建多元化培养体系,培养出具有特色品质的人才才是最终目的。以山东泰安一中自主招生后续培养方案为例,首先,该校在改进学生学习方式上,实行成长导师制。通过自主招生的学生在入学后将单独编班并配备优秀导师,在学业、学术、生涯规划乃至生活方面进行一对一辅导。其次,提供丰富的可选择的课程,学校针对自主招生学生的学科特长与综合素质设置了选修课程、实验课程以及学科竞赛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宽厚的文化基础与探究反思和创新能力。再次,与重点高校合作开展一体化培养。学校定期邀请高校专家到校讲课,并组织学生参与合作高校的学术、文化等活动,以此培养学生的精神追求、责任担当。最后,实行以高端寄宿制为特点的书院式管理,该校的“书院式管理”指的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家园”和“小社区”。如果说课堂教学传授给学生的是“硬知识”,“小社区”则以集体活动形式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组织领导能力以及健康生活等“软技能”。可见,泰安一中在后续培养方案上有着完整思路,其探索经验也说明学校只有依据自身定位,对后续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等形成完整思路并扎实推进,才能最终实现学校的特色办学理想。
(三)关键环节:建立风险利益激励与约束制度
人们理性地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利用制度约束与激励风险行为以达到防控风险的目的尤为重要。
1.建立风险利益激励制度
“风险利益激励制度作用的主要空间是风险增益区域,通过提供正向的刺激,改变人们厌恶风险利益的偏好,激发人们主动追逐风险增益的激情”[17],从而保证风险利益为改革发展提供动力。首先,针对高中学校在改革风险中的畏难情绪,政府应通过制度化的方式给予持续的优惠与奖励。例如,可在培育专家团队、资金投入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从而保证高中学校作为风险利益主体的风险补偿利益获得。其次,政府应引导改革主体树立主流价值观,使个体的风险行为与政府改革目标保持一致。高中自主招生坚持“公平价值”“多元价值”以及“人本价值”,改革活动中的多元主体在维持自己的利益偏好之下,应服从主流价值观的引导,使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走上良性道路。最后,高中自主招生利益奖励机制的核心问题是政府对高中学校的干预,要真正推动高中自主招生制度各项措施的落实,需要解除高中学校的“枷锁”,给予高中学校自主选拔、自主评价、自主发展的宽松环境,政府的主要定位与职责则在于管政策、管监督、管引导。
2.完善风险利益约束制度
利益约束制度的功能是锁定利益获得的上限,通过利益约束制度的规则来监督、惩罚机会主义行为,防止人们对风险利益的过分追逐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泛滥。对于高中自主招生中的失范行为,首先,应建立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诚信档案,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于拥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以及参与其中的有关人员建立诚信档案,“一旦出现不良记录,就要取消他们今后参加招生工作的资格,同时给予其他处分。”[18]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也应如此,对于不合格学生要给予取消资格或退学处理。比如,《石家庄2018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规定,“自主招生试点学校一年确定一次……对于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确认,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取消第二年试点学校申报资格。”只有不留情面地严格制裁,才能对失范行为形成威慑,限制改革中不正当利益活动的选择空间。其次,为了限制行政主体的公权力,必须强化“说明理由制度”在高中自主招生改革中的运用。“说明理由制度”意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在可能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或者拟做出的某项行政行为的影响时,行政主体应向该相对人做出必要的说明的制度。”[19]对于未被录取的考生,高中学校要及时向其说明理由,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并提供查分机会。只有平衡高中学校的自主选择权和考生的权利,才能有效实现高中自主招生双向选择向着公正的、良性的方向发展。最后,须完善自主招生的法律监督。对于学校而言,在行使自主招生权力时,要有内部的监管机制。高中学校设立的监督小组应全程参与考试招生工作,严肃对待侵犯考生考试权益行为并及时纠正,对违纪案件进行审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外部监督力量的参与也能极大提高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开性。例如,山东省东营市第一中学的命题与阅卷均由外地承担,减少了本校人员在这两个环节上的人为干预,该学校“还邀请家长委员会对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为考生提供人性化的服务”。[20]只有将自主招生的运作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才能保障改革利益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戴双翔.论基础教育改革的风险[J].当代教育科学,2012(24):7-10.
[2]乌尔里希·贝克著.风险社会[M].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22.
[3]旬振芳,汪庆华.自主招生:精英角逐的场域[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1(3):56-63.
[4]吉明明,李峻.公平视域下高校自主招生选拔机制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16(8):46-50.
[5]刘进.社会资本对高校自主招生影响的实证计量[J].重庆高教研究,2016(2):72-80.
[6]尹弘飚.重建课程变革联盟中的信任[J].教育发展研究,2008(8):18-22.
[7]肖磊,刘志军.制度信任视域下的综合素质评价[J].课程·教材·教法,2017(5):77-83.
[8]李卓谦,李琳.自主招生的腐败基因[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4-08-08(5).
[9]向楠,吴林峰.自主招生失信于众,76.5%的受访者主张恢复裸考[N].中国青年报,2014-03-18(7).
[10]Hanson,M.Institutional Theory and Educational Change[J].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Quarterly,2001(5).
[11]钱钰,张鹏.中考改革箭在弦上,他们有话想说[N].文汇报,2015-05-22(6).
[12]肯尼斯·J.阿罗.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M].丁建锋,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104.
[13]汪玮,周育海.多重逻辑下的制度变迁:一个案例的探析[J].浙江社会科学,2013(9):97-104.
[14]李宝庆,魏小梅.新高考改革的风险及其规避——基于风险社会理论的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17(12):22-29.
[15]马嘉宾,王建,汪明.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建议[J].教育研究,2014(7):84-88.
[16]汪庆华.自主招生制度设计的价值目标与问题透视[J].河南社会科学,2010(4):189-191.
[17]马艳.风险利益论——兼析在风险投资等领域的运用[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122.
[18]浦家齐.试解招生改革所面临的社会诚信难题[J].考试研究,2007(4):16-22.
[19]宋雅芳.行政程序法专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91.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