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基础上农业托管服务模式创新

2024-04-17 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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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汇聚起全党上下、社会各方的强大力量。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根据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山东等地涌现出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基础上开展农业托管服务的实践探索。
  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基础上开展农业托管服务,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和特色:
  其一,它使得基层党组织与入社社员群众形成内生于乡村、内在于农民的利益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落实、巩固、加强了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与作用,弥补了集体层面统一经营缺失的不足,为破解乡村碎片化、农民原子化难题,增强农民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组织基础和社会基础。
  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基础上开展农业托管服务,与“农户+集体组织+农业托管服务主体”模式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党支部通过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与入社的农民共同组成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内生于乡村、内在于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所谓内生于乡村社会、内在于农民,是指产生发展于乡村社会内部,且与大多数农民群众利益一致。内生于乡村,才能熟悉和了解社区农户;内在于农民,才能与大多数农民形成利益和发展共同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同于“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书记领办合作社”,更不同于企业和大户等市场主体牵头的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党组织与农民成为“一家人”,而不是外在于农民的利益主体,不是“两家人”“各顾各”,共同利益、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使得党组织把外部交易内部化,更易于化解、协调内部利益纠纷与冲突,形成组织合力。
  其二,它不仅破解了农业托管服务主体与单个农户打交道成本高等难题,还可以借助托管服务主体的资金、技术、设备、信息、市场等优势,发展大农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为解决农业弱质难题,组织农民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力提供了实现路径、组织载体。
  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农民以组织化的方式与有实力又乐于服务“三农”的农业托管服务主体合作联合,把托管服务主体的资金、技术、设备、人才、信息、市场等优势,与乡土内生组织化优势,以及农村适度规模化的土地、劳动力等相结合,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不同农户的托管服务需求分类,依托本地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整合社区资源,与供销社、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托管服务主体建立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既解决了农业托管服务主体与单个农户的交易困境,又借助农业托管服务主体的优势和实力,有效化解农民拓展延伸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能力不足问题,为组织农民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增强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内生发展活力动力能力找到了实践载体、组织形式和实现路径。
  其三,它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基础上与农业托管服务主体等参股组建联合社、合作社联合体、企业集团或产业集群,形成各利益主体的联合与合作,突破地域、产业、领域等限制,进一步纵横联合和拓展延伸,为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更大范围、更大规模地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打开了空间,拓展了领域,畅通了渠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特定的社区界限,以土地等集体财产为纽带,依法代表集体成员承担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具有社区户籍的成员天然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营集体资产需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征得大多数村民同意,一般遵循稳健原则。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没有社区户籍资格等限制,并不排斥资金、技术等入股,经营活动更具有灵活性,是农民自愿联合与合作形成的互助组织,通过党建联盟、合作社联合体、产业园区等方式,与农业托管服务主体等进一步组建跨行业、跨区域的经济组织和产业集团,形成片区化、区域化、产业化的联合体,打通产加销储运等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贯通工农城乡,现代化要素注入与乡村内生发展力增强有机统一,为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提供了实现路径、组织形式和有效载体。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是多样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基础上开展农业托管服务的模式也是多样的,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确定。围绕党支部如何领办合作社,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基础上“加谁”“如何加”“如何托管”“如何拓展延伸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等方面,山东等地进行了广泛探索,涌现出了多种多样的实践模式。
  其一,以党建为引领,打造“好人+能人”的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增强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活力能力。农村不缺能人,但是缺乏愿意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带头人”,组织农民最主要的条件是,培育“好人+能人”的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建立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一般需要政府扶持下加强对乡村能人或者“新乡贤群体”的党性教育。党支部动员组织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资金入股、资产入股、技术入股、劳动入股等方式组建合作社,实现集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其二,依托农业托管服务主体优势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大农业,建设新农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农民,以组织化、整体化的方式与供销社、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托管服务主体建立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组建党建联盟、合作社联合体、产业园区、企业集团或产业集群等方式,进一步组建跨行业、跨区域的经济组织和产业集团,从而化解单个农户和村级组织拓展延伸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面临的资金、技术、信息、人才、市场等难题,依托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推进土地托管服务由单环节向多环节、全链条延伸,向农产品加工、销售等二三产业拓展,注入新技术、新管理、新知识、新装备等现代化要素,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体验型农业等,开发农业的生态、教育、文化、康养、休闲、旅游、农事体验等功能,加强仓储物流、中央厨房、农批市场等商贸流通设施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农村多功能多业态多模式开发发展,增强农业农村综合效益与发展竞争力,推进现代科技装备的应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新乡村,走出一条“小农业、穷农村、弱农民——大农业、新农村、强农民——强农业、美农村、新农民”的乡村振兴新路。
  其三,以县域为切入点,乡镇为基本运作单位,乡村社区合作社为基础,突破区域、行业等限制,纵横向联合与合作。以县域为切入点,以乡镇为主要运作单位,以村级合作社为基础单元,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基础上以党建联盟、股份合作、股份制、产业集群等形式,组建片区化的新型乡村社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产业园区、城乡融合发展区等,与农业托管服务主体进一步纵横联合和拓展延伸,突破区域、行业、产业等限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以中心村、产业园区、特色小镇、产业融合发展区等为重要支点的新型城镇化,统筹县域产业发展、生态治理、空间布局、基础建设、公共服务,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打造更大规模、更宽领域的农业托管服务升级版,协调推进新型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和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实践路径。
  其四,乡村集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农业托管服务主体与承包农户之间建构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与分配机制。通过民主理财、事务公开、民主集中,以及委托农村信用社等资质好的第三方金融财务机构代管财务资金,厘清权力边界,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生成、联结、分配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和组织监督等多种措施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升和增强民主管理和运营能力。按照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要求,参照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对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带头人、技术人员等既要体现出按照贡献度进行经济奖励和激励,也要防止两极分化,适度缩小收入差距,特别是处理好民主与集中、个体与集体、公与私等各方面的关系和利益分配,真正做到按劳分配和按贡献度分配,调动广大成员积极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原文标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基础上农业托管服务模式创新——以山东等地为例》
  (冯道杰,济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程恩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首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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