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碳市场与电力市场协同发展,服务碳双控管理

2025-08-0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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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政策背景下,碳作为核心生产要素渗透至经济社会各个环节,以电力企业为主体的电力市场与碳市场之间形成了紧密而复杂的耦合关联。随着国家碳市场扩容取得显著进展,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增长,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趋势更加明显。如何通过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耦合与协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愈发显得重要。由于两个市场在建设目标、管理制度、交易规则等方面各成体系,市场交易数据、价格信号、企业碳排放信息等关键要素难以自发形成链接,需要通过协同机制的设计和政策引导,驱动两个市场进行有机衔接。在碳双控管理制度下,理顺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关系、促进两个市场的衔接协同,是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解决的主要制度障碍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电—碳市场的有机衔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两个市场协同发展,北京、天津、上海、湖北等省市已率先开展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衔接的实践探索,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促进了绿色电力的消费,还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与碳排放量、激励了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到碳排放双控管理,与实体企业合力推进经济绿色转型。

  国家对电—碳市场协同的要求逐渐明朗和细化。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这些政策和行动进一步表明,省、市将是未来电—碳市场协同的主战场。一方面,在碳双控管理下,地方政府需要通过电—碳市场协同激励和引导企业加大非化石能源消费,促进电力消费结构快速低碳转型,从而降低本地区碳排放总量,完成碳双控考核目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需要借助电—碳市场的协同机制,通过价格信号传递,实现碳排放空间的最大化利用,提高碳生产力,降低减碳成本。

  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的逐步成熟,电碳市场的协同发展将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和协同化的趋势。建议:(1)以碳排放“双控”制度建设为契机,推进电、碳市场在管理制度上的协同与衔接,比如,在省政府层面成立“电—碳工作领导小组”,发展改革委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负责开展电—碳市场的衔接标准、市场数据信息共享、监管考核等机制创新研究,协调解决电—碳市场协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市场协同发展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2)通过建立环境溢价分层定价机制和碳成本传导与收益分摊机制实现两个市场主体利益共享,驱动市场自动链接。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和环境治理成本,设定不同的电价,使得排放高、污染重的企业承担更高的成本,而排放低、环保表现好的企业则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3)从数据互通和规则互认入手,建立市场衔接基础。如在“电—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推动下,启动电—碳市场产品数据、交易数据、交易规则的协同方案编制,开发和发布本地绿电减碳核算方法学标准,鼓励控排企业对绿色电力的购买。此外,建立有条件的数据共享机制,通过设置管理权限、调用权限的方式保障数据安全;(4)构建协同考核制度。如,在“电—碳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整合能源局(绿电市场)和生态环境部门(碳市场)的考核权责,制定统一的减排目标体系,避免政出多门造成政策冲突;又如,将企业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与碳市场履约目标挂钩,若控排企业超额完成绿电消纳目标,其超额部分可转化为碳市场配额奖励;反之,则需追加碳配额清缴。同时,为了保障电—碳市场协同发展的顺利推进,需要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市场风险,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电—碳市场的协同发展不仅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也顺应了国际主流趋势,有研究发现,欧盟碳市场的配额(EUA)价格到电价的传递率达75%~95%。未来随着我国碳双控管理制度体系的持续推进深化,电—碳协同亟待通过顶层制度设计、市场机制创新与数据互通共享,破除市场壁垒、形成合力,以有效支撑“双碳”目标的达成与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转型。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研究”(2024YZD015)阶段性研究成果】

  (王文军,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能源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辑:张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