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在经济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是社会再生产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之一。2013—2023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保持在50%以上,居民消费支出占最终消费支出比重稳定在70%左右,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年均达53.9%。大力提振消费,使其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与稳定锚,是当下政策制定的现实选择。
农村具有巨大的消费增长潜力
大力提振消费,潜力和空间在哪里?农村消费是整体消费的重要构成部分,农村消费市场蕴含着巨大潜力。
农村有效需求处于扩张区间。有效需求是“有消费意愿”与“有消费能力”的有机统一,二者缺一不可。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31万元。随着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居民消费意愿不断增强,对耐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的需求日益增长。加之数字技术发展推动线上消费等向农村渗透,农村消费市场或将持续扩容。当前,我国农村消费市场拥有相当大的成长空间。截至2024年末,我国农村常住人口4.65亿人,约占全国人口的33.0%。这意味着,按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万元计算,现有市场规模接近9万亿元;若按户籍人口计算,市场规模将更为可观。随着城镇化进程,从农村转入城市的居民,消费层级将大幅提升,住房、衣着、交通、教育、医疗、养老等各方面支出都将显著增加,对扩大整体消费的作用不容小觑。
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实践进路
建议将促进农村消费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同时,着力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减负、深化农村消费供给侧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第一,把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减负作为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首要本途径。促进农民增收减负,需从产业支撑、就业创业和深化改革三个方面协同发力。
在产业方面,支持构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培育体系,着力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乡村推广普惠金融,针对农村产业发展提供灵活、低息金融产品,夯实农村产业发展的金融保障;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产销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网上农博”“特色村播”“出村进城”等模式的推广应用,助力提升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
在就业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吸引企业在乡村设立现代化农业、乡村旅游等高附加值项目,创造非农就业机会;适度超前布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增加公益性岗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采用“产业+行业+协会+部门”模式,实现“订单式培训、定向式输出”,大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对完成规定培训课时并通过考核的给予补贴,激励农村居民主动提升技能,增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
在改革方面,深化以农村集体经济为核心的乡村集成改革,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健全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体系,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宅基地市场化改革等方式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
第二,把深化农村消费供给侧改革作为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关键抓手。借鉴城市商业综合体模式,在县域或重点乡镇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文化、休闲于一体的“乡村消费综合体”,将农产品展销、民俗文化体验、乡村旅游等功能有机融合,打造沉浸式消费场景,提升农村居民消费体验。发展“数字消费场景”,利用村邮站、商店超市、村内公共设施、闲置校舍等建设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点、乡村高质量产品体验店或自提点等农村电商基础设施,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推广“直播带货”“社区团购”“智慧零售”“无人店”等新型消费模式。
以“两新”“国补”政策为契机,打出“政府补贴、企业让利、便捷回收”组合拳,鼓励家电、汽车等销售企业与农村市场对接,提供适合农村需求的优质产品和优惠方案。充分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反馈作用,借助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变化调研,建立分层分级、动态跟踪管理的农村主要消费品需求清单,推动以农村需求为导向构建消费科技产业链,支持企业根据农村市场需求开发适用的消费科技产品,有效提升供需精准度。
第三,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有力支撑。应更加注重有效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综合考虑收入增长、物价指数和财力状况等因素,逐步适当提高农村居民养老金水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和缴费标准,消除农村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鼓励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探索推广低成本的商业医疗保险,政府可给予一定的保险补贴。支持地方探索构建“社会保障+消费激励”联动机制,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消费激励政策相结合。例如,在提高农村养老金和医保补助标准的同时,推出“消费积分”制度,农村居民在购买绿色家电、新能源汽车等商品时可累积积分,用于兑换医疗、养老等服务,形成“消费—保障—再消费”的良性循环。完善困难群体识别画像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针对特殊群体发放救助金或无附加使用条件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