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的蓝图变为现实,就必须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优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基础,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基础,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意义重大。
“两个毫不动摇”统一于基本经济制度。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基本矛盾的运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基本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状况决定社会经济的性质。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情以及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竞争的世情,决定了我们还不具备实行单一公有制经济制度的物质条件,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是必然选择。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基础的经济制度,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制度保障。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状况的必然要求。
“两个毫不动摇”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必然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作为改革目标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是多种利益主体并存,现阶段的不同利益主体更多地表现为不同经济成分即不同的所有制主体。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各有优势,要在公有制占主体的条件下,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就必须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了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改革的重点是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的行业、领域、产业布局以及治理结构,把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国有经济的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就要实现“三个集中”,按照国资国企的合理定位和职能,使国有资本集中于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新兴产业,发挥国有经济实现国家战略、承担重大任务的重要职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主要靠创新,营造有利于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唯有如此,才能使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竞争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方面。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并不排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和发展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状况的必然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合法地位,要求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和共同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有其现实必然性和理论合法性。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曾经提出过一个科学论断,就是“两个决不会”,仍然对今天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马克思认为,“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一种生产关系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决不会”灭亡,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的物质存在条件成熟以前也“决不会”出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及其所内含的“两个毫不动摇”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由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我国现阶段民营经济所容纳的巨大的生产力发展潜力还远远没有充分发挥,我们“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不仅不能“退场”,还要促进其发展壮大,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的长久之策,而不是应对一时的权宜之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提出了诸多方针政策。比如,提出要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民营经济”一直是个政策性术语,大量出现在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文件中,但不是一个法律用语,国家宪法和市场主体的工商注册管理中也没有“民营经济”或“民营企业”的主体分类,其概念的定义和内涵缺乏规范,《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把民营经济概念规范化,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保障,使民营企业合法化。目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经颁布并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将更加重视发挥民营经济的作用,对基础设施运行进行领域细分,对基础设施中那些属于竞争性领域的功能对公有和非公有不同经济性质的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开放,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也可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同时,那些在技术、人才等方面有实力有优势的民营企业还可以牵头重大技术攻关,国家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将向民营企业开放,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只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民营经济就一定能够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武建奇,河北经贸大学原副校长、教授;母爱英,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