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2-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法治政府建设、放宽外资准入等营商环境改革实践的全面深化,我国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但是对标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差距,距离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诉求还不完全适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除了从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诸如依法依规破除民营经济准入壁垒、完善市场规则、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法治思维等宏观视角优化营商环境外,还可以从一些微观视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政务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以“一网通办”为目标,打通政府部门间、地区间的“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统筹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线下政府服务大厅融合服务改革,简化不必要的审批要件材料、流程和环节,推进减证便民便企,力求做到“自助办理和一次办理,全网通用”,有效提升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办理的便利程度。针对一些互联网使用不便的老年群体,在线下大厅服务窗口提供必要的人工咨询等“柔性服务”。

  二是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推进融资机制创新。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合资、混合所有制等方式成立融资租赁、商业保险、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等地方金融服务机构,提升地区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畅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鼓励各种专项基金助推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实现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

  三是营造友好包容的社会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措施,分类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保持涉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在避免过度干预资本运行的前提下,继续完善资本“红绿灯”制度,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确保资本逐利在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范畴内来进行。

  四是创造公平规范的法治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新活力。及早出台破产企业不动产处置容缺受理规范和盘活“僵尸企业”土地资源相关政策,明确受理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协调机制等关键要素,有效提升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成本,不断完善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为发展前景好的民营企业解决用地难问题。推动水电气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面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加快推进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严厉查处各种“隐形吃拿卡要”违法违规现象。依托现有的京东、淘宝、拼多多、携程、去哪儿等网上购物和出行平台,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行政采购全流程,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效、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

  五是维护稳定的就业环境,搭建高效创业综合平台。着手研究制定鼓励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定向开展城市物业管理、康养护理、电子商务、物流仓储等新型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等,促进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从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担保基金,加大创业融资和补助支持力度。研究和建立就业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并定期予以公布,以便于及时反映劳动力市场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的就业监测体系和失业预警机制,为相关经济政策的出台提供必要的支持。

  (作者系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张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