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的发布,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对民营经济定位给予了新的表述。《意见》重新定位了民营经济。过去,民营经济被认为是国有经济的补充和辅助力量,而并非中国经济的主导力量。此次文件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未来,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双支柱,《意见》强调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将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放在了同等位置对待。这大大提升了民营经济的社会地位。(原文阅读)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作用。《意见》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新战略指引,更是系统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宣言书。《意见》的出台可以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定位与现实情境两个方面深刻理解其政策逻辑与战略指引。(原文阅读)
《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31条政策措施,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舆论环境优化等诸多主题,全方位覆盖了当前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担忧和困惑,及时回应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关切。(原文阅读)
《意见》从八大部分三十一条明确了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做大做优做强的发展目标。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困难,《意见》提出:构建全方位支持体系,强化政策长效机制构建和有效落实,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发展壮大。总体来看,《意见》表现出如下三方面典型特征:明确发展目标,致力于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立足现实困难,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全方位支持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长效机制。(原文阅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完成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使命任务的重要力量。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新时代新征程,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使民营经济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原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