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2025-05-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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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陈雅静)4月18日,“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重点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其实际应用和落实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胡波主持,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财税研究所执行所长吕冰洋代表主办方致辞。

  与会嘉宾认为,《指导意见》要求政府投资基金要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同时明确了对基金投向指导的负责部门,为下一步做好基金布局和投向指导提供了依据和工作方向。目前已有地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跨部门的沟通,初步建立了合作分工机制,在具体工作上将通过细分领域项目清单、投资协调机制、分层分类管理机制、产业图谱比对等做好基金布局和投向指导。同时还需要对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进行差异化管理,对创投基金应当放宽投资要求,重点培育未来的明星企业。此外,还应加强基金管理团队专业能力建设、建立信息化机制,支撑政府投资基金更好实现政策目标。

  与会嘉宾认为,需明确基金定位、完善基金运行框架、明确预算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基金设立程序、各部门职责、地市和县级职责及分工,强化监管与绩效管理,完善配套保障机制,以构建省级统筹的管理体系。不同省份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省级基金、市级基金进行差异化定位,可以适当明确重点的投资领域、投资阶段等,县级基金主要是参与上级基金,形成多级协同。

  与会嘉宾认为,对于管理费要辩证看待,不同的基金类型和策略应该有不同的管理费标准,不应“一刀切”。原则上,管理费应当主要用于覆盖基金管理机构的运营管理成本。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基金应当适当降低管理费的计提基数、计提费率等,合理控制管理费水平;对于规模比较小的基金,尤其是创投基金、天使基金,应考虑到基金单个项目投资成本相对较高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管理费率。

  与会嘉宾提出,目前政府投资基金领域比较重视绩效评价,正在按照《指导意见》“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的要求进行调整和优化,但是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方面还不够深入。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主办,多地财政部门、政府投资基金及子基金相关人员,以及资深学者、专家参加。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张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