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做好中小金融机构工作

2024-07-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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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金融机构是做好普惠金融的主要阵地。在迈向金融强国的征程上,强化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对于中小金融机构的工作至关重要,这是开创金融工作新时代篇章的关键之举。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
  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及市场份额稳步上升,是我国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的重要力量。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25家、农村金融机构3796家、其他类金融机构551家。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市场份额从2003年末的13.80%增长到2024年4月末的16.63%,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市场份额从2003年末的5.29%增长到2024年4月末的13.74%,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的市场份额从2003年末的9.72%增长到2024年4月末的13.59%。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为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地方和开展特色化经营指明发展方向。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普遍加强对大型系统性金融机构的评估与监管力度。构建一套强有力且高效的机制体系,用于应对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挑战,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进行集中统一领导,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方面,中央金融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指挥开展各项金融工作,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另一方面,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落实属地责任。上述两方面共同搭建了金融事权在中央且中央和地方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兼顾发展与安全。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不仅需要跳出问题看问题的政治智慧,更需要“以时间换空间”的战略定力和超长期执行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营造多赢局面。信贷业务要适应产业发展的方向,鼓励对农业、中小企业、扩大消费、助学、增加就业方面的信贷业务。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中小金融机构回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推进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不断深耕,通过挖掘新的业务机会打造特色化经营“护城河”。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风险处置强调及时性、针对性和暂时性。其中,及时性涉及速度,针对性涉及力度,暂时性涉及政策退出。必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让被监管主体和监管主体均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动态良性循环。 
  中国人自古强调“居安思危”,不仅具有机遇意识,更有同风险赛跑的危机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三个关键,强调“权和责”“快和稳”“防和灭”三组关系。我国从2003年开始农村信用社改革,目前已建立起农村信用社聚焦主责主业,回归当地、回归本源的经营机制。从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搭建和监管工具的拓展来看,其制度性探索正逐渐重塑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打造起迅速且强有力的金融风险处置能力。 
  做好地方金融工作,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断充实金融风险处置资源。除了中央部门之间的协同以外,央地之间的协同也是充实金融风险处置资源的重要途径。特别地,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处置,地方政府拥有更强的信息优势,能显著提升风险处置效率。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国不少研究发现利益群体对政府决策的“绑架”,例如“不良资产救助计划”中掺杂了政治因素,能否入选救助计划与机构所在区域的国会议员和联邦储备银行决策层成员人数以及政治人物竞选资金来源、金融从业人员占当地就业人口比重等因素相关等。 
  在我国,法治化建设为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搭建起充分的法律授权、丰富的政策工具和充足的风险处置资源的规则体系。2022年央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原则,厘清了央地政府的应急处置机制。随着央地工作合力加快形成和地方金融机构日常监管的不断强化,中小金融机构必将为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更大力量。 
  (邓国营,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国家社科重大首席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倩,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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