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数字经济研究的思考

2024-02-0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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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开启了宏观经济全面强化数据要素、各产业各企业全面开展数字化转型。无疑,数字经济发展面临新机遇与挑战。数字经济研究,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研究方兴未艾,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总体上讲,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且有些研究未能发现数字经济的底层逻辑、理清数字经济、聚焦数字经济的真问题,突显“蜻蜓点水”、不落地、停留在“皮毛”层次上,对数字经济研究与实践指导作用有限。为此,需要对数字经济研究进行必要的思考,以期瞄准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研究,有助于服务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数据与知识有交集相同的一面,也有互不包含的不同的一面,决定了数字经济与知识经济的关系也是如此。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驱动的经济;但数字经济还具有数据涌现的特点,即数字经济往复运行过程中投入大量的数据,并产出大量的新数据,形成海量的大数据,又为数字技术研发及其产品产业与经济化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数字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这种形态表现在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三个方面。在微观层面,它体现为利用数字技术,如ICT或大模型技术创造或改造提升(数字化)的产品(服务),即数字(经济)产品,包括创造的(新的)数字产品和改造提升的数字化产品。它们是数字经济的基石,其核心是数字技术及其产品化。对于同类的数字产品或数字化产品加总就是数字经济产业,即中观层面上的数字经济,其核心是数字技术及其产业化;对于所有的数字产业加总就是数字经济总体,即在宏观层面上的数字经济,其核心是数字技术及其经济化。同样地,以区域核算划分数字经济,就有某区域数字经济或(某)产业,所有区域数字经济或产业相加就是数字经济总体。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是对宏观经济不同划分的结果。基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划分,数字经济有三部分构成,分别被包含在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中。可以简化表示为:数字经济=数字经济I+数字经济II+数字经济III。数字经济I,即应用数字技术创造的(产品,以及产业)数字经济本身就是实体经济(包含金融科技,从事金融业务的实体经济);数字经济II,即应用数字技术对实体经济数字化(改造提升),如数字化程度达到60%以上,则此实体经济数字化实现转型,成为数字经济;数字经济III,即应用数字技术对虚拟经济数字化(改造提升),如数字化程度达到60%以上,则此虚拟经济数字化实现转型,成为数字经济。进而,数字经济(I+II)占实体经济比重和数字经济III占虚拟经济比重分别表示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数字化程度,数字经济(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占比表示宏观经济的数字化程度。可见,一方面,发展数字经济直接壮大发展了实体经济,并提升实体经济数字化水平,同时改造提升的虚拟经济数字化水平;另一方面,如此三项占比越大,说明数字化程度越高。再一方面,同样可以测算出数字化的贡献,即数字化前后净收益的增量。一般地,数字化贡献与数字化占比呈正相关关系。数字经济I可以称为狭义数字经济,由数字技术创造的数字产品、数字经济业态;数字经济II和数字经济III可以称为广义数字经济,由数字技术改造提升的数字化产品、数字经济业态。因此,数字经济(总体)包括狭义数字经济和广义数字经济。
  发展数字经济,关键基础是数字技术研发。当然,技术也是可以引进学习掌握的,但如果没有内生的创造力,那么学会掌握的技术永远是落后的,更谈不上研发超越。也就是说,创造力是远远超越技术层面的,需要文哲史层面的素养,尤其生态环境与社会价值道德伦理底线或红线考量。因此,发展数字经济,还需要有利于数字技术研发、数字技术产品化产业化发展及其经济效率提升,以及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提高的有关社会、经济、生态、技术的体制机制制度与政策、环境与文化。从经济学视角研究,把握数字经济技术,尤其非技术因素的复杂性,以期取得成果,为数字经济发展及其多元优化决策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营商环境知识服务体系十分重要。
  基于营商环境知识服务体系、数字经济与知识经济理解、经济学研究视角,需要把握从总体、产业或区域、企业统一逻辑下研究数字经济。企业数字经济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做实做大做强企业数字经济需要总体顶层研究“高屋建瓴”,产业或区域中层研究“顶天立地”,企业底层研究“落地有声”坚实。
  从总体上需要研究:(1)经济学理论的中心问题——资源配置最优化。如数字经济,包括狭义和广义数字经济配置资源的特点,以及数字技术创造的数字产品或数字技术改造提升的数字化产品中如何配置稀缺资源,以实现多主体多目标多约束多阶段等多元优化。(2)经济学的核心——价格。数字经济,包括狭义和广义数字经济产品价格决定的特点与供求分析,以及如何确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或虚拟经济的比价及其关系。(3)经济学的思想——效率。数字经济,包括狭义和广义数字经济效率的特点,以及它们与实体经济或虚拟经济如何实现帕累托效率。(4)经济学的方法——优化方法。数字经济,包括狭义和广义数字经济研究方法的特点,尤其数量(计量或定量)、大数据与大模型方法的特点,以及面对数字经济复杂性如何选择契合的知识化的多元优化方法。尤其数据要素价格与数据资产价值、数字经济核算、成本收益分析,以及数字化程度与贡献测算方法等基础方法。(5)经济学的外部性——生态环境与社会价值道德伦理。在社会价值道德伦理底线和红线下应用数字技术,尤其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大模型技术,数字经济与人类、生态环境和谐共生发展。(6)经济学的知识服务——营商环境。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与政策等顶层设计,即营商环境知识服务体系中顶层的知识服务。 
  以上理论研究结合诸如数字经济与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与金融风险、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国统一数据市场、数据互联互通与互惠互利的贸易与碳数据体系,以及有关经济社会、医疗、教育、科创等领域规范的数字需求市场等现实需要,将形成或丰富数字经济理论与方法,以服务于数字经济研究,并提供营商环境顶层的知识服务。
  从产业或区域层面需要研究:(1)(区域)数字经济产业技术研发投融资,狭义和广义(区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及其政策,以及它们与其他,尤其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产业关系。(2)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尤其区域狭义和广义数字经济产业布局、差异化发展与聚集,以及它们与其他区域产业关系。(3)基于通宏洞微,对于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与政策等顶层设计,怎样进行承上启下的产业或区域细化等,即营商环境知识服务体系中中层的知识服务。
  同样,以上理论研究结合诸如产业或区域数字生态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融合,以及基于数据要素市场、互联网平台与产业深度融合的数字农业、数字工业、数字服务业,尤其数字金融、数字健康、数字文旅、数字科创等产业现实需要,将形成或丰富数字经济理论与方法,服务于数字经济产业理论研究与实践指导,并提供营商环境中层的知识服务。
  从企业层面需要研究:(1)在狭义和广义下,数字经济企业经济行为与运行,以及数字化治理结构、数字技术研发与数字化产品开发设计制造。(2)数据内容知识化分析、数字化产品市场分析与开发,以及企业数字化人才培养与数字化文化营造。(3)对于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与政策等顶层设计,以及产业或区域细化,怎样进行具体针对性的落地实施,尤其包括企业的治理结构,以及制度机制与管理与文化等,即营商环境知识服务体系中底层的知识服务。
  同样,以上理论研究结合诸如基于数据要素市场、企业数字化场景的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有关企业财务报表纳入数据资源、企业数字化生产关系、企业数字化运营决策与成本效益、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数字化,以及企业数字碳中和等现实需要,将形成丰富数字经济理论与方法,为数字经济企业理论研究与实践指导提供营商环境基础的知识服务。
  随着应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不失偏颇地研究数字经济及其产业,以及区域、企业数字经济问题等,将逐步形成独立的系统的理论和方法,那时就构成数字经济理论体系,标志着数字经济学的诞生。
  (葛新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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