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学者共议数字政府与亲清政商关系

2024-08-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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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明海英 通讯员左盈)7月23日—24日,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首届数字政府与亲清政商关系国际论坛在武汉举行。
  来自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台湾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的20余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数字政府的最新发展、亲清政商关系的挑战与机遇。

  畅通公共数据资源的大循环

  在全球化与信息化迅速发展的今天,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政府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毅表示,数字技术的应用不仅仅是技术上的革新,更是政府治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如何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政府透明度与效率,如何在信息化的浪潮中维护和改善政商关系,成为当前全球各国政府都高度关注的重要议题。论坛以“数字政府与亲清政商关系”为主题,旨在为全球学者提供跨学科平台,共同探讨数字政府发展的新路径、新实践和新政策,增进对该领域的深刻理解和理论创新。

  台湾大学公共事务研究所教授刘康慧阐释了数字平台治理的复杂性。她通过新加坡、韩国、印度的具体实践案例,介绍了管理数字平台的有效战略,探讨如何平衡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关系,从而营造有利于业务增长的环境。刘康惠提出,可从以用户为中心实现平台界面的包容性设计、构建可扩展且适应性强的技术架构、实施健全的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健全政策法规、建设协作生态系统五个方面,推动可持续数字平台发展。

  公共数据只有在市场和社会上得到充分供给和高效利用,才能最大程度地释放出其价值红利。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主任郑磊基于调研提出,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这两种公共数据供给方式各有其适用的数据类型和应用场景,需要协同推进,发挥各自所长,而不应相互取代或挤压空间。他表示,在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的过程中,可主要从安全性、公益性和成本收益等方面来综合考虑某类数据适合选择哪种数据供给方式,对于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主要依靠公共财政资金生成的、社会受益面较广的、又不需要再投入较高成本就可向社会直接提供的公共数据,应优先选择数据开放这种方式进行普惠供给,力求“应开尽开”;而对于承载个人信息和影响公共安全的、主要不是依靠公共财政资金生成的、受益面仅限于特定行业产业的、又需要投入较大成本对原始数据进行加工后才能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数据,则可以探索授权运营这种方式来进行有偿供给。郑磊表示,数字时代,应打通公共数据的“宝瓶口”,畅通公共数据资源的大循环,让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使之成为全社会可以共享共用的公共资源,发挥出其对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赋能作用和乘数效应。

  论坛开幕式上,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处长李志强表示,在全球化和数字化迅速发展的今天,数字政府作为现代公共管理的重要发展方向,对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优化政务服务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亲清政商关系对于构建健康的政企互动机制、推动全球治理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也同样关键。

  引导企业推进AI治理

  会上,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涛及其课题组编撰的《“AI 大模型+一网协同”平台建设实践白皮书》同期发布。白皮书从政策背景、现状需求、办公应用、大模型赋能、推广运营、安全性能和案例总结等七方面,对稳步有序建设覆盖省、市、区县、乡镇的统一技术底座、统一服务入口、统一组织架构、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基础能力和统一运行保障的“一网协同”平台进行全方位梳理和总结,以推动政府内部跨层级、跨区域办公,跨部门、跨系统办事,跨领域、跨平台数据共享,助力政府数字化转型。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技术、政策与管理学院信息与通信技术系主任,《政府信息季刊》主编玛瑞恩·杨森介绍了数据治理的发展实例和原则,以及尖端的数字政府技术可以如何提供机会以促进企业发展、加强政企合作。他指出,AI的应用效果会受到数据质量、基础设施设计和相应的数据治理等因素的影响,需要全面审视。同时,AI的双面性被特别强调,其可能带来的数据偏差等预期之外的后果,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管理措施来防范治理玛瑞恩·杨森鼓励与会学者在“人工智能+政府”的背景下,以中国公共管理领域的已有研究为基础,进一步探索AI技术为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

  “促进AI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是引导开发和部署AI系统的企业推进AI治理。”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汕表示,人工智能技术正引领数字经济步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新纪元,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审慎地评估并治理AI系统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以确保其积极作用得以发挥,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潜在的负面影响。他梳理了全球各主要经济体的AI治理格局表示,“硬监管”模式,侧重在法律层面搭建全面的AI治理框架,发挥政府的“规范性力量”,并致力于提升欧盟在AI监管方面的全球领导力;“软监管”模式,依赖总统行政令等“软法”进行治理,鼓励“行业自治”“自我监管”,以期在维持AI霸主地位的前提下治理AI系统中的风险。而当前中国主要采取的是介于欧盟的“硬监管模式”和美国的“软监管模式”间的一种中间模式,致力于平衡监管与创新,兼顾技术与规范。通过回顾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现状和人工智能治理相关研究,刘汕从国际合作、政府主导和市场参与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闫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