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作为科技、人才和智力的聚集地,产学研用链条完备,必须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思想库”“信息库”“人才库”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在湖北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关键阶段,把握教育、科技、人才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发挥湖北省高等教育优势,以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贡献湖北智慧和力量。
发挥高校人才培养优势,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
高校是人才的摇篮,应当在培养、输送乡村人才队伍方面发挥优势、承担责任。一是确立“新农人”培养目标。这就要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确立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育人目标。三者是一种交互合力的关系。这一育人目标的实现,需要高校与地方协同推进。二是优化“新农科”专业设置。高校要锚定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主动适应变革,以创新方式培养复合型人才,切实推行“科技小院”、乡村振兴等专项研究生招生项目,使一批研究生层次的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另外,高校与地方需要持续互动,周期化常态化优化涉农专业设置,以切实增强乡村人才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供给的匹配度。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将“土专家”“土秀才”等乡村人才引进高校课堂,与高校教师一同开展专业技术技能教育,在丰富课堂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将高校教师与学生引入“田野”,拓展他们对乡村的认识,并将其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农村,打通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梗阻”。四是灵活合理用好人才。通过构建乡村人才的委托培养与定向就业体制以及地方各种优惠性政策,强化高校的“推力”与地方的“拉力”,进而形成“合力”,吸引人才到乡村就业甚至安家。通过建立高校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到乡村挂职等制度,推动人才周期化滚动化服务乡村。通过地方与高校协同开发周期性培训课程,长、中、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面授、现场实践、网上授课、网络直播等灵活安排,创新培训方式,使乡村人才的知识与技能在服务过程中不断提升,更好地服务乡村。
发挥高校科技创新优势,助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作为国家科技创新名副其实的主力军,高校应主动将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纳入自身事业发展总体框架,积极寻求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两者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最佳连接点。
一是构建精准服务的科学研究机制,提高成果转化率。高校要深入乡村发现问题,围绕主导产业技术需求展开重点研究攻关,以学科对接产业,帮助乡镇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利用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协同地方政府、头部企业建立“乡村振兴工作站”“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科技小院”等,联合开展应用研究,实现科研落地、技术共克、成果共享、价值增益,带动乡村发展。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技术咨询,线上指导和培训乡村技术骨干及农民,全天候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强化高校校际协同,形成高校帮扶联盟,凝聚合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弱互补,发挥联盟示范带动作用。强化项目协同,形成案例库,坚持典型引领,让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校际间互学互鉴,并成为有效的工作抓手。
二是提升高校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对高校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建立财政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稳定增长机制。对立足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高校科研项目,予以优先保障支持。创新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扶持机制,为高校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扶持及法律环境保护;支持高校设立乡村振兴学院,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构建多元评价体系。通过完善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建立科技计划成果后评估制度、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等,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乡村广阔大地上。
发挥高校文化传承优势,为乡村振兴注入精神动能
高校在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坚定、彰显和筑牢文化自信方面有着显著优势和不可推卸的责任担当。
一是坚持为创新驱动服务,聚力文化创新。首先,高校应深入开展乡村文化资源普查工作,了解和掌握区域内乡村文化资源数量、存在状态,对乡村文化资源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进行再认识,进行分门别类的梳理,作出科学甄别与取舍,研究制定科学性、系统化、差异化的规划及保护措施。其次,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文化资源的活化与转化。围绕着乡村历史文化、历史名人、民风民俗、口传历史等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论文或报告文学。设立乡村文化振兴研究专项,组织教师开展相关的理论研究,并资助出版学术专著。再次,着力提升乡村文化的传播。高校按照“田野调查、研究转化、立体传播、赋能振兴”的新路,帮助村庄建立“音视图文”一体化、立体化的文化传播体系,建立乡村文化资源数据库;将地方优秀乡村文化有机融入高校思政课堂或者为大学生开设乡村文化研究人文选修课,并做到理论与实践、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围绕特色乡村文化资源、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乡村文化+”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通过数字化应用,激活现有文化资源。通过加强校地合作,高校深度参与到乡村文化资源的数字转化和开发之中,借助数字技术活化优秀乡村文化。加强农业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建设,促进数据依法向社会开放。丰富沉浸式体验、互动式体验等活态传承形式,进一步拓宽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应用场景。
二是坚持为提升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服务,聚力文化普及。高校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伍,打造专业科普团队,深入乡村组织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报告、科技培训、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不断扩大科普宣传教育覆盖面;充分发挥高校科普场馆、实验室等面向乡村民众的科普展教功能,持续放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科普融媒体等的作用,大力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发挥高校成果转化优势,培育乡村振兴产业动能
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比较低,需要多方施策为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更多的帮助。
一是制定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首先,通过地方政府部门和专家制定农业产业政策及农村整体发展规划,这样有利于开发最直接的技术,借助市场竞争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其次,全面分析当前高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加强财政支持,从基础性研究转化为应用性研究,落实好各个环节管理要点,并合理设计激励机制与竞争机制。最后,建设高校农业科技成果开发中试基地,控制科技成果的投产时间,真正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完善技术市场,建设成果转化平台。首先,需要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开发与培育,地方政府可以支撑建设农业科技贸易中心、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等。其次,强化对多种形式技术市场的重视,解决技术单一、经营效率低下等多种问题。探索适当的研发技术交易方式,制定针对性管理方案,保障高校与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使得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顺利完成。再次,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完善有关制度,统筹规划设计,推动技术市场与信息市场的对接。最后,根据有关政策,落实好科研资金的运用,优化各个环节工作的开展和高校科技转化资金的配置,合理利用高校科技资源,建立市场领域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多帮助。
三是支持校办企业,落实科技立法。校办科技企业作为科学技术转化的有效途径,通过企业盈利的方式填补科技成果产业化阶段的资金缺口,最大化发挥校办企业的作用。由于校办企业开展过程中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还会出现生产型企业困难的情况,需要得到高校的重视,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将资金用到人才培养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上。除此之外,要强化对科技立法的重视,保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避免出现大批次仿品。针对侵权现象,需要追究工作人员刑事责任,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更多帮助,促进科技转化工作有序进行。
四是推展多元化科技融资渠道。首先,增加各级财政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合理地对研究与开发资金进行配置,保障科技经费的日益提升。地方政府还应制定鼓励机制,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降低税务费用,提供信贷担保,帮助高校科技成果研究启动市场,并有效对市场风险进行控制。其次,建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严格规划方案,并且可以将企业、银行等外资资源进行整合,改善转化条件,促进转化效率的提升。最后,支持高校通过多种方式筹集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避免受资金问题影响而限制科技成果转化。
发挥高校智库服务优势,打造乡村振兴服务平台
高校是人才蓄积的重要阵地,可以为乡村建设提供创意大脑。这就要求高校充分发挥智力优势,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理论和政策咨询。
一是开展学术交流,激发“智慧源”。紧扣地方政府关注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政策等方面,常态化开展学术沙龙,打造高端小型学术活动品牌。创新学术活动组织形式,强化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联合协作,促进学术年会、主题论坛、调研课题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二是遴选智库专家,汇聚“智囊团”。要健全完善智库专家结构层次,构建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智库专家团队;开辟“线上”和“线下”的专家“聆听通道”,从中获取乡村发展的创新思路;高校要以需求为导向,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研究智库,为乡村振兴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发挥高校国际合作优势,贡献乡村振兴中国智慧
大学是我国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生力量。通过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是大学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一是打造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核心,新建一批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吸引汇聚国际学术大师,扩展农业研究国际视野;新建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开展农业科技前沿合作创新;新建一批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推动海外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作。
二是举办国际乡村建设高峰论坛。支持有条件高校联合国内外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国内选择典型区域,设置长期主题,举办特色鲜明的高层次乡村振兴国际学术论坛,及时交流国内外乡村建设学术研究进展和实践经验。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自信’重要论述研究”(21&ZD003)阶段性成果】
(谢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韩美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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