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尤其是要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通过培育一批聚焦细分领域、兼具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的专精特新企业,为突破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卡点瓶颈,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可靠安全打好关键基础。可以认为,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是我国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巩固产业链安全性与稳定性的主动出击。加强创新生态建设,推动中小企业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转型,充分释放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其成为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有力支撑。 (原文阅读)
《意见》明确提出“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敢闯敢干,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正如创新经济学家熊彼特所言,“创新的核心是企业家”,而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的灵魂。进入21世纪20年代,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与印度、越南等新兴国家崛起,世界经济区域版图大变化;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健康产业兴起,全球产业结构大调整;中国正在跨越工业化最后一个阶段,中国经济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风险。新时代呼唤现代民营企业家! (原文阅读)
作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发布。两者“双协同双配合”,有利于提升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若干举措》包含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是对《意见》的全面落实和进一步深化。 (原文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当前世界经济波动下行,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压力。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项长久且艰巨的任务,应在现有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基础上,持续完善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增强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充分迸发创造活力。 (原文阅读)
《意见》高度认可长期以来民营经济的贡献,首次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经济更好地完成这一使命需要汇聚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合力。政府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企业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全社会应该营造崇尚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完善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渠道,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会的合力,让民营企业更好地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作用。 (原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