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开拓对外投资合作新空间

2024-08-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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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为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和区域合作提出的重大倡议,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有力举措。共建国家丰富的资源禀赋、互补的生产分工合作优势与通畅的战略对接吸引了中国企业以绿地投资、承包工程与跨国并购等多重投资范式“走出去”,为共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以及民生改善提供资金支持与技术服务,有效拓展了海外市场、提升了国际竞争力。今年前5个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02亿美元,同比增长16.3%。其中,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28.1亿美元,同比增长12.7%。

  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合作进入历史新阶段

  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从立柱架梁到落地生根,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到精耕细作的“工笔画”,贸易投资合作纽带不断拉紧,有效提升发展中国家与新兴经济体在世界市场体系中的地位,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注入新动能,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与国际合作平台。

  2013年至2017年为夯基垒台阶段,以政府与国有企业为主导,重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与优势产能转移,实现了“一带一路”良好开局。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在该阶段大幅提升,对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占比逐年增长,2017年达到15.8%。“一带一路”基建投资领域主要为交通基建、能源基建与城市基建,中老铁路、瓜达尔港、肯尼亚蒙内铁路等一批标志性项目相继启动或建成投运,通过高质量、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建设,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互联互通领域进一步深化,为后续贸易投资合作奠定稳定基础,为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提供支持。

  2017年至2019年为制度化合作阶段,构建多层次政府间政策交流机制,深入推进规则标准对接,在工作制度对接、检验结果互认、技术标准协调,分别于2017年与2019年举办了“一带一路”最高级别会议——第一届和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在该阶段积极推动区域多边合作,打造了中国—中东欧国家“17+1合作”机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9年底已与25个国家和地区达成了17个自贸协定,有力消除了贸易投资壁垒,着力解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问题。

  2020年至2022年为逆势增长阶段,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强国际抗疫合作、保障项目建设运营安全为主要任务,实现了对外投资逆势增长。2022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新签合同额8718.4亿元人民币,占同期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1.2%,展现出中国企业抗风险韧性,加快恢复受疫情破坏的产业链供应链,为地区与全球经济复苏注入动力。同时,中国向共建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数千亿件抗疫物资,与31个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疫苗合作伙伴关系倡议,加强了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健康、绿色、数字、创新丝绸之路建设取得新突破,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2023年开始进入拓展阶段,以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为主要方向,加强重点领域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资金支持方面,在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基金等多双边合作基金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联合投融资机构与重点企业,搭建多边金融合作机制。项目合作方面,中国将充分评估共建国家自然禀赋与发展需求。选择有助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巩固伙伴关系的投资项目,聚焦减贫脱贫、粮食安全、教育卫生等领域,将“小而美”项目作为投资合作优先选项,提升项目普惠性与中国企业的当地社会形象。投资领域方面,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深度融合作为核心内容,构建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具有示范效应的合作平台。中国已与相关国家签署47个绿色、数字和蓝色领域的投资合作备忘录,“丝路电商”合作伙伴国增加至30个,未来将不断探寻“一带一路”投资增长的新动能与发展路径。

  “一带一路”投资呈现典型特征

  投资主体多样化。过去十年,中国“一带一路”投资主体由传统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拓展。随着各项“硬联通”“软联通”逐步完善,灵活性较强、就业吸收能力强的民营企业成为“一带一路”重要投资主体。《中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指数年度报告(2022)》指出,“一带一路”总投资中民营企业投资数额过半,民营企业500强中,持续数年都有近200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民营企业在数字经济、新能源、高端制造等新兴领域积累的研发技术与管理经验,可为“一带一路”投资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与利润增长点。

  投资地区均衡化。十年来,中国对共建国家的投资分布呈均衡态势。东盟是中国在“一带一路”投资中的最主要地区,2013—2022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存量占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直接投资的比重由30.6%攀升至近50%。中国与拉美、非洲与东南亚地区的直接投资规模也展现出强劲活力。2022年,中国企业在阿根廷、新加坡、津巴布韦、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的投资并购规模均超3亿美元。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逐步释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有效提升了参与国家与地区对全球优质资本的吸引力,2022年东南亚跨境直接投资流入额占全球比重达17.2%,较2013年提升了9%;哈萨克斯坦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规模同比实现83个百分点的增长,达到历史最高水平。随着RCEP对15个签署国正式生效、中拉与中非投资合作机制日益健全,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红利将进一步释放,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合作关系将进一步深化。

  投资结构多元化。十年来,中国企业更加注重市场开拓、技术创新与品牌塑造,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更加丰富、影响更为深远。“一带一路”投资由聚焦能源、矿产等资源寻求型投资,逐步向高端服务业、智能化行业与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经济领域拓展;由以设施联通为优先投资领域,逐步向产业互补、规划对接拓展。投资领域的拓展反映出中国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质量意识和效率追求,也符合共建国家的绿色发展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目前,制造业是中国对共建国家投资合作规模最大、占比最高的领域,2021年该领域投资金额为94.3亿美元,占中国对共建国家直接投资总额的39%。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投资行稳致远

  系统推进政策沟通,建立多层次交流机制。首先,强化规则标准“软联通”。中国已逐渐从国际经贸规则的接受者向制定者过渡,应抓好规则重塑的关键时期,促进国际先进标准采用对接,积极参与数字贸易、绿色低碳等关乎共建“一带一路”发展的新兴领域国际规则制定,与共建国家在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征管等领域加强合作,构建契合“一带一路”发展理念、适应发展中国家现实需求的规则体系。其次,建立投资政策倡导网络。聚合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与社会组织多重力量,加强与共建国家多层次、多渠道磋商对接,促进共建国家优势互补,协调立场诉求,寻求利益汇合点与政策理念共鸣点,增进数字经济、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机制创新。最后,加强政策信息与官方解读的有效传递。打造专业化、多语种、全领域的“一带一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政府、企事业单位与国际组织的信息资源,涵盖政策法规、项目进展、国际交流与风险防范等模块,确保“一带一路”信息的透明性与及时性。采取短视频制作、社交媒体推介与网站发布等传播形式,以简洁清晰的语言向公众传递“一带一路”政策目的、实施方式与预期效果。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激发中国对共建国家的绿色投资潜力。首先,将绿色发展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原则。依托“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联盟、绿色“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等载体,在绿色基建、可再生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与共建国家开展紧密合作,促进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增强其环境承载力与资源利用率。其次,加强绿色技术转移与创新。充分利用中国在低碳发展中的先进技术与高性价比方案,通过绿色投资、培训示范、联合研究等方式弥补共建国家资金不足、制造技术薄弱、专业人才欠缺等短板,持续开展低污染、低能耗的高技术示范项目,与共建国家构建全方位、复合型绿色伙伴关系。最后,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重点支持资金流向绿色产业与项目,以大数据、云计算技术获取“一带一路”绿色融资需求,定向开发量化工具,识别绿色客户画像,定期开展绿色效益认定和评估,防范化解绿色金融风险。针对性拓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种类,通过与多边开发性机构开展联合融资等方式支持更多绿色项目,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多元化和服务精细化。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绿色效益认定和评估。 

  (作者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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