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024-06-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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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目前,长三角各级政府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战略意图,扎实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和更大突破,更充分地发挥三个作用——先行探路、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加快构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事实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最重要成就之一,是加快构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根本政治保证和关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 因此,“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其新格局的构建一定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坚持规划纲要的战略引领功能”,从实践上对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出有效回答,更好地支撑并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 

  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 

  长三角区域要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经济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可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是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与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新时代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及其发展重点的实践探索和集中体现,是有效推进我国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实践要求和内在逻辑。秉承新发展理念引领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是我国高质量发展先行先试、引领示范的基本思路与根本原则,从而率先实现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责任主体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与共享发展。作为责任主体的“一市三省”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是要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无缝衔接;二是要有效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的共同保护;三是基于区域政策的关联与协同,围绕“重点领域与重点行业”,建立健全并完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绿色产业结构及其体系,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加快完善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三角区域要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加快构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加快完善其发展的体制机制势在必行。一是要充分发挥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坚持把规划纲要的引领等功能落在实处。二是“一市三省”一定要增强“一体化”“高质量”意识,把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放到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全局和大局中去定位思考并布局谋划,在体制机制上打破发展实践中的区域分割及其行政壁垒,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三是要进一步健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制,作为责任主体的“一市三省”要着眼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全局,进一步健全并完善长三角区域的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机制,做到工作分工明确,进一步完善其工作机制,围绕重点领域来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把推动解决重大问题与重大改革落地放到引领带动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布局实践,把《意见》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要建立完善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协作协同机制,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主体,一定要围绕“先行探路、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发展目标,责任省市主要领导要积极牵头,主动作为,建立并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相互合作”的协作协同机制。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1月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这些重要论述,对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和实践价值。因此,加快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是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一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准确理解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找准区域自身的创新禀赋特征,探索把新技术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新方式和模式,因地制宜地把现代先进科学技术转化为新质生产力,这是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和关键。二是要围绕新质生产力,着眼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目标,“一市三省”必须基于系统性原则,来协调统筹推进改造传统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的联动构建和发展,加快形成呈现新质生产力基本特征的产业链布局及其体系。 

  建设高层次的“一体化”发展协同开放型经济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长三角区域要积极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这些重要论述为建设高层次的一体化发展协同开放型经济体制提供了科学指引。一是要围绕制度型开放重点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加强改革成功经验的互学互鉴及其灵活推广,加快促使长三角一体化的高质量发展成为畅通我国社会经济大循环的“火车头”和强大引擎,通过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探索实践,使“一市三省”成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核心纽带和战略枢纽。二是要承担起促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的使命和责任,加快构建体系完整、机制健全、统一开放、公正有序和公平竞争的高标准、高质量市场经济体制及其体系,加快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的优势产能、优质装备以及适用技术和标准“走出去”。三是基于管理、规则和标准等制度型的高水平开放,围绕“一体化”“高质量”等核心发展主题,积极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与国际化的一流高水平营商环境,用好用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着力打造高质量自由贸易的经济改革试验区,综合运用通关、退税与外汇等科学管理手段的协同,积极探索实践并加快构建“多元平衡+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全面协同开放的市场经济体系,率先形成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制。 

  因此,要真正加快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其责任主体就必须要始终紧扣“一体化”与“高质量”两个关键点,围绕《意见》规定的发展重点任务,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要基于各自的资源禀赋做到“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上海市的带动引领作用,从而加快构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作者系湖北民族大学教授)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闫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