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历程

2023-12-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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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这将科技和创新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球科技和产业发展实践表明,产学研合作是真正将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创新第一动力功效的基本方式和必由之路。随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范式及形态的颠覆性变革,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和路径也亟需全面深化和升级。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成为当前环境下推进产学研合作、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高效能国家创新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容、重要形式与强力保障。

  产学研合作,本质上是在共同的利益目标驱动下,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之间通过相互供求关系实现市场中各类创新要素的重新组合与优化配置,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充分发挥各自在创新方面的资源和能力优势,相互合作,实现创新的协同效应与放大效应。因此,一般而言,产学研合作是产学研各方在自愿基础上开展的互利合作,各方主体既基于自利的动机主动推动合作,也受到利他的压力积极参与合作,共同形成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创新联合体和利益共同体。

  但是,无论从产学研合作的原始动机还是从产学研合作的收益结果来看,产学研合作各参与主体都不是完全平等的关系,其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内生动力、资源投入、行动频次、决策权限及收益分配等,都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也就是说,在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着“谁是主导者”的问题。从全球产学研合作发展历程及我国产学研合作发展实践来看,产学研合作在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情境下,其主导者并不相同,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均可以扮演产学研合作主导者的角色,在有的情况下,政府、中介机构甚至其他部门或组织也都有可能成为主导者。

  事实上,我国产学研合作发展演进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在每一阶段,产学研合作的主导方各不相同。

  在1985年到1998年的探索阶段,中共中央于1985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这也确定了至今为止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要面向经济建设的基本原则。经过一段时间的持续探索,1992年,国家经贸委、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发起“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致力于构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机制。政策的推动让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校积极运作,企业全国技术交易市场快速增长,许多高校纷纷创办校办企业,产学研协同获得初步发展。在这一阶段,政府对产学研各方的合作发挥着指导、推动和管控的职能,是产学研合作的主导者。

  在1999—2011年的快速发展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9年印发《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提出“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联合协作”的意见,同年教育部、科技部开展了15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试点。2006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等六部门共同成立“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为我国产学研合作提供了更为坚强的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随后该小组于2007年开始推动组建了钢铁、煤炭、化工、农业装备等领域四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了产学研合作形态和层次升级。更进一步,2011年国务院实施“2011协同创新中心计划”,支持一批重点高校联合企业建立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和运行模式更趋稳定成熟。在这一阶段,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突出特点是合作研发逐渐兴起,协同创新的形式呈现多样化。相对于前述产学研合作探索阶段,这一阶段产学研合作的主导者更多的由高校和科研院所扮演,特别是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的批准设立和加快发展,加之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立,使得高校成为产学研合作中的积极组织者和直接领导者,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产学研合作的方向和模式。

  2012年至今的转型升级阶段,面对全球科技和产业颠覆性变革的紧迫形势及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中央果断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创新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主旋律。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这一背景下,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及各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实验室等模式迅速发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载体更加丰富,同时也逐渐明确了企业的主体地位。随着2018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提出“支持龙头企业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及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和全国科协代表大会提出“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以创新联合体为引领的新时期协同创新模式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实现形式。党的二十大报告则进一步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由此可见,这一阶段,我国产学研合作中企业逐步由主体地位跃升至主导者地位,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重要论断的本质要求和必然选择。

  回溯我国产学研合作发展历程,在不同发展阶段,由于政府目标、经济体制、科技发展态势、产学研各方主体实力等方面的不同,产学研合作的组织模式也存在显著差异,其中,产学研合作的主导者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球科技和产业革命加速演进以及国外对我国科技“卡脖子”愈演愈烈,切实凸显和强化企业主导地位,让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决策、要素投入、合作组织、收益分配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真正发挥主导功能,是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有效破解“卡脖子”困境的必由之路。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与路径研究”(23BGL06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

关键词:企业;产学研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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